我以前的同事冯晓,一个漂亮的女人,被她大学最好的朋友骗去酒吧喝醉了,被四个陌生的男同学拦住,强迫带他们去一个日租房醒酒。从此,她认出了这个闺蜜的丑陋嘴脸,再也没有和这个闺蜜有过瓜葛。
冯晓是我以前的同事,他的职位是市场部副经理。这个女孩很漂亮。她是我们公司有名的冰山美人。许多年轻男孩试图和她调情,但他们都充耳不闻。

这个冰山美人脾气很暴躁。在一次酒会上,我看到一个不尊重老人的家伙,拿着一杯酒和她调情,然后她当场就用酒杯开了瓢。这令人震惊的一幕至今记忆犹新。
后来机缘巧合,她居然成了我的女朋友。不过,那时候我已经从钢厂辞职,去了一家新公司报道,没有那么多机会和冯晓朝夕相处。
不过话说回来,机会是人创造的。只要心智不衰退,办法总比困难多。某个时候,机会来了。
新公司是一家医疗设备公司,非常重视营销。每个周末,老板都会在北京组织一个酒会,招待重要的客户。除了市场部,连系统部、物流部、技术部的同事也会被邀请参加酒会。
在酒会上,每个人的分工都不一样。技术部负责打消客户的疑虑,系统部负责快速完成手续,物流部负责闪电发货。虽然我们的产品没有那么强,但是我们做事情的速度比同行快很多,这也是我们能在很多省份称霸市场的原因之一。
销售部决定生死,其他部门靠边站。我们公司是这样,国内大部分公司也是这样。
参加北京酒会的同事可以选择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这里不仅每周发放配套的水果礼盒,还提供独立的书桌。条件可以说是非常优越了。
如果不想住在一起,也可以自己订酒店,稍后凭票报销。以我个人的水平,每天300块钱可以领住宿津贴。这个补贴水平足够预订条件尚可的连锁酒店。
理论上,这是两种住宿方式的选择。但重点是,冯晓每个周末都来京找我,和我过着早睡晚起的规律生活,所以我只能选择第二种。
如果白天没有接待任务,我会带冯晓去酒会蹭公司的酒和甜点。这时候就算我老板看到了,也是视而不见,大家都乐得心安理得。
但是后来,我发现当冯晓喝酒的时候,他可以从早到晚端着一杯酒。晚上回到酒店,甚至还剩下半杯。和以前公司酒局吞了半杯白酒的小峰比起来,完全不一样。
有一天晚上,我忍不住问他,我在钢厂的时候,记得你在酒局还挺能喝的。现在我来了,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矜持了?
冯晓摇摇头,然后靠在我的怀里,轻声说,因为,我不喜欢任何颜色的酒。
每次看到这种酒,我都会想起过去的不好的事情。我一直在努力说服自己忘掉它,但是我忘不了那些噩梦。
当时我还在财经大学读书。那时候和现在比,我就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懂。
我宿舍有个女生,长得很漂亮,穿着洋气。她站在人群中,真的是鹤立鸡群。在短短的三秒钟内,她将成为人群的焦点。而其余的人,很快就会成为一个模糊的背景板。
开学的时候,我遇到了这个女人的父母。他们穿着普通的衣服,衣服都皱了。乍一看,他们不像是富裕家庭。但是她平时用的化妆品,还有漂亮的小裙子,都不便宜。当时我就纳闷了:以她的家庭条件,哪来的这么多钱?
我们很好奇,问了她,她只是告诉我们她在做一些生意。至于是什么业务,她就不再细说了。
我只知道她的生意很贵。因为每隔一段时间,我都能在她手机里看到一些还贷信息。可能你负债了,这是做生意的常态。
后来她经常晚上在外,和陌生人作伴,这些人看起来不像是学生。至于她要做什么,我不确定。
后来有一次暑假前夕,她神秘兮兮地跟我说,我最近要有一笔好生意,如果做成了,可以享受几天。你想和我一起去看世界吗?我请客。
我一脸迷惑。什么好生意?如何看世界?这是我能参加的吗?反正她是一个宿舍的闺蜜,应该不会伤害我,我就去了。
然后,我跟着她坐车出了校门,去了喧闹的酒吧。
我这辈子,包括后来去的那些酒局,还有KTV,没有比那里更吵的地方了。
那是音乐,叫喊声,尖叫声,声音无止境。那些声音环绕着你的耳朵,360度播放,永不停息。
还有酒精、果汁、香烟的味道。之前的20多年,我一直过着学校和寝室两点一线的生活。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复杂的气味。
总而言之,我就像一只掉进皇宫的小田鼠。看到墙上的黑白照片,灯光的吧台,蓝光闪耀的舞台,无论看向哪里,都觉得很新鲜。
恍惚中,我最好的朋友带我深入酒吧,进入一个黑暗的包间。有三四个男孩在那里等着我们。但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没有告诉我还有其他人。
第一次看到他们的感受,他们很难受。我说不出哪里不舒服,但是他们不舒服。尤其是看到这些人盯着我的眼神,当场就不敢离开了。
但我还是很不情愿的坐了下来,然后我悄悄问我最好的朋友,这些男生是我们学校的同学吗?他们是哪个专业的?
我最好的朋友神秘地对我微笑。这个以后再说吧。先看看酒单。你要喝什么?

哦,天啊,那酒单看起来就像天书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它们是什么。这也让我点菜。你在开玩笑吗?我只能小声跟闺蜜说,你更有经验,你还是给我点吧。
然后我闺蜜点了很多鸡尾酒,小声跟我说都是类似饮料的。随便喝吧,没关系的。
我当时特别相信她,然后就和他们聊了起来,喝完了第一杯。虽然不像酒精的味道,但是我开始头晕了。
当时我并不是真的想喝酒。但是对面的男生又递给我一杯,用自己的杯子碰了碰,示意我把酒喝完。
我勉强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这时候,这两种不同口味的鸡尾酒已经开始在我的胃里翻腾,分分钟就会喷涌而出。
说也奇怪,事后喝了很多酒,包括52度的白酒和世界各地的啤酒。不管是什么酒,我喝了之后都没有这么大的反应。只是这一次,是个例外。
如果当场吐了,那就太丢人了,我决定回宿舍再吐一次。于是我站起来打算打电话给我最好的朋友,让她一起离开这里。
闺蜜若有所思的看着我,那就不要急。这些男同学都想认识你。说你来了,至少也得多喝几杯。等你们互相了解了,再回头也不迟。
对面一个特别高大健壮的男生也在附和。别担心,酒吧旁边有个日租房。如果那两个女同学喝不好,可以在那边开房醒酒,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坐车回去太晚了。
但是现在,已经晚上十点了。如果他们真的去日租了房子,接下来会怎么做?
我凭着最后的感觉站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向门口走去。一个男孩来帮我,我觉得他很善良。结果等我稍微放松了一点,他就把我拖出酒吧门,朝日日租房的方向跑去,喊着,你死了吗?快来帮忙!如果你只是让我一个人拖着她,我什么都做不了!
这时,另一个男生从前面拦住了我。在这两个人的攻击下,我根本无法抵抗。而我最好的朋友,站在一旁冷眼旁观,连过来帮我都不肯。
这时,我前面的男生开始伸手摸我,按到我的胃口上。我再也坚持不住了。哇,我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劈头盖脸喷在对面男生身上。
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所有人都懵了。
一觉醒来,看见对面的男生头上挂着我中午吃的牛肉面,脖子领子上还有半根啃过的油条。他看着我等了一会儿,忘记了该做什么。
我趁机挣脱了左手,然后用尽全身力气捶了回去。只听见后面的男生发出杀猪般的叫声,然后放开双手,捂住眼睛,蹲在路边。
然后我用尽全力冲他们吼,谁还骑着马?今天我跟你拼了!
但是这个时候,那些男生只想收拾自己,他们已经不愿意理我了。因为吐了我一身,整个人都臭了,没人敢再靠近我。
正因为如此,我才得以脱险。但奇怪的是,从那以后,我最好的朋友再也没有提起过,好像四个男孩和酒局从来没有出现过。
我问她,她说她那天喝醉了,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但是这个时候,我已经不那么傻了。我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情。
我终于明白什么是“好生意”了。原来她的生意就是把我卖给那些人,确实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和她出去两次,回来之后,会很长时间恍惚。不幸的是,那个女孩没有我幸运。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和这个最好的朋友来往了。我终于明白,盲目相信别人是死路一条。如果你想保护自己,你必须自己站起来。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后来在我大三的时候,这个最好的朋友突然退学了。从此,她从我的生活中永远消失了。
永远。
这是过去的经验。从那以后,我不仅对酒吧敬而远之,而且对任何五颜六色的酒都有发自内心的抵触。
那一次,酒桌上,老秃子被我的酒杯砸了。你还记得吗?原因是在第三次敬酒时,他把白酒换成了红酒。看到杯子里的有色酒,我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个无助又恐怖的夜晚。
所以我用杯子打了他。
听了她的描述,我半天说不出话来,只能温柔地拥抱她。像往常一样冷若冰霜、精力充沛的冯晓此刻变成了一只受惊的小鹿。她倒在我的怀里,寻求我的温暖和庇护。
现在看来,她眉宇间带着羞涩,表情冰冷的冰山美人,显然是她受伤后的自然防御反应。因为从那以后,她不会相信任何人。

如果不是遇见了我,我不知道这个心结会持续多久。
但至少,冯晓仍然聪明,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至少在这一次错误的举动中,她看到了闺蜜的不近人情,迅速下定决心远离对方。就凭这一点,她值得更好的生活,更真挚的爱。
这一夜,像每一个早睡晚起的夜晚一样,我们早早上床,一夜无话。
但这一次,不一样了。但半夜是凤凰于飞,凌晨就换成了冯明岐山。我相信,此时此刻,冯晓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
以上,是魏公写现金日记#009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