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知识产权平台投诉

核心提示北京商报讯1月8日,优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认为自身注册的商标“优酷”未经许可被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擅自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优酷网络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优酷广告诉至法院,并要求优酷广告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优酷”文字,赔礼道歉、消除影

今日北京商报讯——1月8日,优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其注册商标“优酷”未经授权,被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注册为企业名称。优酷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优酷光告上法院,要求优酷广告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优酷”字样,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合理支出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Youku.com称,其旗下的Youku.com是中国知名的互联网视频平台,拥有数亿用户。“优酷”商标为普通公众所熟知,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已取得“优酷”注册商标专用权。“优酷”商标与优酷网络科技公司建立了确定的、唯一的对应关系。

据海淀法院案例快报,优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2016年9月,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将“优酷”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擅自使用“优酷”品牌进行虚假宣传,并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与其业务明显重合。

原告优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优酷”商标进行虚假宣传,使相关当事人和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该公司与其有特定联系。而且两家公司的业务范围明显重叠,更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解。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优酷网络科技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Youku.com于2006年6月21日正式上线,现为阿里文化娱乐集团大优酷事业群旗下的视频平台。据悉,目前优酷、土豆视频平台覆盖5.8亿多屏终端,日播放量11.8亿。他们支持PC、TV、移动端,拥有版权、合拍、自制、自频道、直播、VR等多种内容形式。其业务涵盖会员、游戏、支付、智能硬件和艺人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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