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剧的人最讨厌被广告片打断,所以有时候为了赶剧总是会成为会员,这样可以提前看,没有广告片。
大学生君也是其中一员。根据充值提示,小君在爱奇艺网站的“黄金VIP会员”界面充了3个月的费用,但随后她在观看《中国音乐公告牌》节目时遇到了插播广告的现象。

君认为这不符合VIP会员待遇。毕竟充值后应该不会再有广告了。爱奇艺对此回应,这个点广告是和视频进度条结合在一起的,可以拖拽跳过,而不是VIP用户可以自动跳过的部分。

爱奇艺也回应称,广告部分的相关权益其实在VIP会员服务协议中有所体现。会员可以一键关闭开头的广告,但有些类型的广告超出了VIP会员的权限。
虽然爱奇艺的相关回应有一定道理,但小军认为,这种不明显的“提示”侵犯了会员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于是曹军告诉艾齐一。
庭审中,爱奇艺回应称,君并非真正的消费者,而是有其他不纯动机。一审判决结果是爱奇艺公司赔偿君30元2。双方都不同意。二审之后,还是这个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会员跳广告”在爱奇艺的实际作用是有限的,而不是一般大众理解的“只要成为会员,所有广告都可以跳”。因此,爱奇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了“善意告知”的义务。
但原告本人并没有仔细观看签署的《入盟条约》,他本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原告要求爱奇艺取消插播广告并公开道歉的请求不成立。
法官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多元化发展,司法不应过多干预。操作上也应该有底线,有尺度,有标准,不会损害网民消费的合法权益。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下方点赞和转发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