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桥人才公寓

核心提示为落实人才安居政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7月29日,济南天桥区发布2022年度人才公寓集中配租申请工作相关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条件和对象用人单位需具备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实际经营管理均在天桥区的企业、社会

为落实人才住房政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7月29日,济南市天桥区发布2022年人才公寓集中配租申请通知。

详情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雇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天桥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实际管理的企业、社会团体和RD机构。

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依法在济南或山东省缴纳社会保险;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人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项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等。;

3.在济南市区无住房,即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济南市区已无私拥有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住房未在济南市转让;申请之日前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3年以上;未享受济南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公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政府人才公寓;未享受泉城重点行业人才生活补贴、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生活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等政策。

4.符合条件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请。

第二,住房情况

有5种租赁来源,即:

1.济南蒙奇青年创业园人才公寓:可出租房型有一室两室两种,其中一室面积约36㎡,每套出租总价约1800元/月;两房面积约38㎡,每套租金总价约2000元/月。

2.龙湖冠宇济南历山北路店:可出租房型为一室,面积约20-40㎡,每套出租总价约1200-2000元/月。

3.于波生产路店:可出租房间为一室,面积约13-33㎡,每套出租价格约1100-1800元/月。

4.于波凤凰山路店:可出租房间为一室,面积约15-30㎡,每套出租价格约1000-1600元/月。

5.于波胡明社区店:可出租房型为一室,面积约28-55 ㎡,每套出租价格约1500-2000元/月。

目前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区委人才办补贴租金总价的50%。每个人才的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公寓租金按月计算,由公寓管理方每半年收取一次。租赁期内,水、电、气、暖、有线、宽带、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区委人事处不再补贴。

为支持青年人才集聚,营造更好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允许符合上述首次申请条件、入职天桥片区企业的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免首月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三。申请程序

公寓申请采用每年集中申请和日常按需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区人社局负责申请租住除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外的用人单位人才公寓;济南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招商局负责园区用人单位人才公寓租赁申请,黄河北有租赁需求的园区企业人才可申请园区“8人才”租赁补贴;区委负责第一个月申请青年人才免租公寓。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也可随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集中式应用

1.发布通知

7月29日,区委人才办发布通知,启动人才公寓租赁申请。用人单位或人才如需咨询应聘条件,可联系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招商局或团委。如需查询公寓情况,可联系公寓工作人员。

2.数据准备

用人单位填写天桥区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和汇总表。个人需要填写天桥区人才申请审核表。

报告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天桥区人才公寓出租用人单位申请审核表、汇总表、人才申请审核表。

用人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RD机构,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已婚人才还需提供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入选区级以上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证书或证件。

人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申请时上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

被审计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3.审计

在线申报

用人单位将单位审核表、汇总表、人才申请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内的用人单位寄到jnxclcyyqtzcjj@jn.shandong.cn,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外的用人单位寄到jntqrsjrc@jn.shandong.cn,首月申请青年人才免房租的用人单位寄到jntqtw@jn.shandong.cn。8月8日,天桥区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初步结果。

现场审计

用人单位准备好单位和人才的所有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济南新材料产业园的用人单位到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审核,其他用人单位到天桥区市人社局审核。第一个月申请青年人才免租公寓的,用人单位将相关材料交由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交团委审核。

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团委分别对用人单位和人才进行资格审核后,无异议后报区委人才办。

4.回顾

区委人才办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天桥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进入配租程序。对公示有异议的,会同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5.租金分配

选房顺序由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与摇号结果相同。当申请人数大于可售房源数量时,未选房的人将进入配租轮候名单,按照摇号顺序等待配租。选房成功的申请人收到选房确认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按摇号顺序轮候。收到选房确认通知的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人才公寓管理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日常应用

符合人才公寓分配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可按集中申请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随时向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招商局或团委申请人才公寓。经初审和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可在现有剩余房源中选择。如果没有剩余房源,区委人才办会在有空剩余房源的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选房。

四。其他事项

1.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一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可到期续租。租赁期满前75天,由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团委按照“谁接纳、谁负责”的原则对租户资格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他们将在租约到期前60天发出续租请求。申请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0天签订续租协议。不签续约协议,视为放弃续约。

2.人才公寓是市场化、社会化的。出租成功后,人才在出租期间的管理服务由人才公寓经营者负责,天桥区委人才办和审核单位只负责房租补贴,不负责日常管理服务。

3.人才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影响租住条件的住房、工作单位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化后10日内向原受理单位报告,原受理单位应当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去留决定,同时向区人才办报告,区人才办应当督促人才公寓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执行原受理单位的决定。

4.人才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赁合同终止,所租人才公寓腾空:

擅自出借、转租或变更承租人公寓;

改变租赁公寓的用途;

损毁房屋,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在人才公寓从事违法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的;

因住房、工作单位等租赁条件发生变化,或者选择申请市级高层次人才居住租赁补贴、人才住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等补贴的;

未按规定申请续租,或申请续租,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隐瞒家庭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其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行为。

5.租赁期内,如遇特殊因素导致租赁房源供应停止,该批人才公寓的租房行为将自动中止,区委人才办将积极协调新房。

6.相关申请材料可在天桥区政府网“政府”门户网站页面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审计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1.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洪涛部电话:0531-85872683

地址:天桥区五营山东路31号7楼713室

2.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

联系人:张然电话:0531—88076006

地址:天桥区裕兴路77号园区管委会招商局

3.共青团天桥区委员会

联系人:孙浩电话:0531—85872565

地址:天桥区堤口路53号天桥区市政府

公寓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1.济南蒙奇青年创业园人才公寓

联系人:张文浩电话:18954133915

地址:天桥区生产路东街2号

2.龙湖关羽历山北路店

联系人:薛倩电话:18366185026

地址:天桥区小清河北路10777号皇台环球家园D1座

3.于波凤凰山路店

联系人:张宇电话:15069010170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苑街607-8号

4.于波生产路商店

联系人:张宇电话:15069010170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苑街生产路1号

5.于波胡明社区店

联系人:何耿瑞电话:16653133457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新菜市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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