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最新政策

核心提示新华社济南3月26日电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资金扶持力度,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日前联合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办法提出,创业担

新华社济南三月二十六日电。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力度,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近日联合发布《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达300万元。

根据办法,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创业者或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为借款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由经办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根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借款人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一次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借款合同签订当日所报贷款市场利率的50%给予相关企业贴息。

《办法》中规定,还款积极、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个人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小微企业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金融部门对展期或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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