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人办理多张银行卡专为犯罪分子洗钱,涉案资金流水高达万!

核心提示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的重要源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一些人为了谋取蝇头小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出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源头,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依法严惩。有的人为了小赚一笔,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出售或者出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这种看似轻松的赚钱方式,实际上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溧阳公安机关以“两卡”犯罪为重点,深入推进“破卡”专项行动,立足源头,斩断链条,摧毁团伙。近日,溧阳市公安局紧盯涉案银行卡,循线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我市的洗钱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资金达400万元。

2021年12月,溧阳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通过工作发现,我市男子蒋某名下有多张银行卡,且有大量资金流动,涉嫌洗钱。

根据这一线索,警方经过深入调查,查明姜某名下的5张银行卡不仅涉嫌“助信”犯罪,而且利用自己的支付账户配合提供转账密码、人脸识别等手段深度参与洗钱,涉嫌掩饰犯罪。通过对姜的侦查,发现其具有携带银行卡到洗钱高危地区的特征,并初步核实其名下5张银行卡涉案60余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不仅如此,侦查民警还发现,在姜某前往电诈高发区的途中,有尹某、程某、周某等3人随行,还涉嫌参与洗钱。通过对三人的调查和梳理,发现其名下也有多张涉案银行卡,四人银行现金流合计超过400万元。调查认为,这是一个盘踞在溧阳的银行卡洗钱团伙。

嫌疑人确定后,反诈骗中心立即会同派出所对该团伙实施抓捕,但姜某和尹某的手机均已关机并消失。民警考虑到姜某是我市人,在对其家人进行政策教育和说服后,姜某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压力下投案自首,并配合警方将尹某抓获。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程、周被国外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2021年,为了赚快钱,这四人一拍即合,专门在网上联系犯罪分子,清洗银行资金。他们在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银行卡,然后去外地与犯罪分子见面。在犯罪分子的指引下,通过提供银行卡密码和人脸识别认证,利用银行卡、支付宝、Tik Tok钱包等平台进行转账洗钱。案发后,四人共收受不法分子“酬金”10余万元。2022年1月21日,姜某、尹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而窝藏、转移、购买、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量刑标准是什么?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窝藏、转移、买卖或者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给别人谋取蝇头小利,更别说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支付账户了。警方将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并找出违法者!

来源:常州溧阳公安微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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