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后成为“幸运宝宝”还抽中苹果手机,兑换奖品却花了万元核实金

核心提示陌生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点赞抽奖信息,恰巧点赞的你成了“幸运宝宝”,可兑换奖品还需倒贴钱,重重兑奖步骤,处处暗藏玄机······点赞后成抽中手机的“幸运儿”2022年1月的一天,小雨在刷抖音时无意添加了一个叫“占卜师冉冉”的微信号。此后几天

陌生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好评抽奖信息,你成了碰巧喜欢的“幸运儿”。可兑换奖品还是要贴钱的,兑换步骤很多。到处都有隐藏的秘密...

赞完之后,我成了抽到了手机的“幸运儿”。

2022年1月的一天,小雨在刷Tik Tok的时候无意中加了一个微信号叫“冉冉,占卜师”。随后几天,该微信号陆续在朋友圈发布壁纸、表情包、免费占卜信息,随后又连续发布微信商家信息,宣传抽奖活动。

一开始小宇以为是微信业务的引流,夸了一句后也没怎么在意。然而,当她看到对方发来的私聊消息称自己是第五个“幸运宝宝”,有机会参加抽奖时,她开始关注对方发布的信息。

小雨发现,“算命先生冉冉”每天都在朋友圈里给中奖者发转账截图。连续发布的中奖信息让她非常兴奋,所以她忍不住想问对方具体的事情。

“冉冉”告诉她,她是第五个幸运儿,中苹果手机、IPAD等大奖非常容易。即使她不喜欢,她也可以选择打折。兑换奖品的前提是先购买产品,然后“冉冉”发来一份购买产品的清单。小雨买了一双299元的鞋子。她扫描了对方发来的付款码后,得到了一个抽奖链接。果然,她获得了一等奖。

▲把中奖信息发给小宇。

奖品“打折”了但还是要花钱。

中奖后,小雨主动提出要打折。这时,“冉冉”说,“亲爱的,你中了一等奖,而且折扣金额很大。如果要打折,就需要再买一个产品。”尝到甜头的小雨又买了鞋,付款后有资格抽奖。这一次,她还是“幸运”中了大奖,可以优惠6666元。

后来对方告诉小玉,要先交验证款才能打折,并说验证款会和打折款一起退给她。被这笔横财蒙蔽了双眼的小雨,仍然认为这么好的事情一定不能错过,于是立即按照对方的要求,转了2000元核实款项。

转账后,对方以“付款时无备注”、“退款需要新建账单”为由,要求小宇继续转账。虽然急于打折,但她还是扫码3次,一共转账3万多元。然而,本该原路退回的钱并没有到账,打折的钱和购买的商品也无处可寻。一向热情的冉冉立刻失联,小雨觉得自己被骗了,急忙报案。

“抽奖”营销其实是诈骗

从2021年9月至今,像小玉这样的受害者已经有三个了。这三名受害者朋友在微信上的昵称和微信号虽然不同,但昵称中都含有“占卜”、“壁纸”等字眼,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也基本相同。三名受害者无一例外都成了“幸运儿”,都获得了所谓的“大奖”。

经查,一个以虚假彩票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这个团伙由三个人组成。24岁的谢某买下微信号后,交给22岁的朱某和20岁的毛某,由他们发布免费占卜和一些日常流量吸引。维护一段时间后,他们在朋友圈发布好评抽奖,并在各站点向喜欢的朋友发送中奖信息,虚构购买商品可用于抽奖的事实,骗取受害人转账。发送虚假抽奖链接,人为控制抽奖过程,谎称抽奖奖品可以打折,并进一步利用打折支付验证款,继续骗取受害人财物。经核实,该团伙采用上述方法,骗取被害人小雨、小张、人民币56000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谢某与被告人朱某、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结伙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7月4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上述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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