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贵州国有企业融资行为,强化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监管职责,加强企业融资事项管理,防范融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情实际,日前,贵州省国资委根据有关工作要求起草出台《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所出资企业职责、融资事项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共五章十六条,详细阐述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所规范融资的具体含义、融资应遵循的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所出资企业职责,融资事项管理细则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具有覆盖全省、权责明晰两大特点:首先是适用于全省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及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所出资企业及所属企业。其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和所出资企业对融资事项的权责边界,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在建立健全融资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和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债务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管控等方面的监管职责;所出资企业作为融资活动的责任主体,是融资决策直接责任人,要通过建立落实融资管理制度,构建融资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年度融资计划的刚性约束,加强融资决策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融资风险。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管 云
编辑 李兰松
编审 孙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