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枣庄市税务局积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核心提示12月23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总经济师王怀真作新闻发布。王怀真介绍说,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建设智慧办税指挥中心。打通服务监控指挥和数据传递分析链条,

12月23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总经济师王怀真作新闻发布。

王怀真介绍说,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建设智慧办税指挥中心。打通服务监控指挥和数据传递分析链条,建设启用了枣庄市税务系统市、区两级1+7智慧税费服务指挥中心,统筹指挥全市纳税服务工作,实现对各区局业务在线监控、即时提醒、数据检测、风险防控。指挥中心运行以来,全市办税窗口数量减少70%,自助办税终端开机率和使用效率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5.45%、42.74%;窗口平均办税时间由去年的7分钟压缩到现在的2分钟以内,缩短了70%;“非接触式”办税率由去年底的89%,提升到月最高97%以上。搭建厅线联动云呼叫平台。在全市设置22个云呼叫坐席,通过“远程+帮办”的形式对纳税人提供在线咨询、远程办理、预约办税等服务。今年以来已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咨询115097通,接通率达到94.93%,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了数万个涉税问题。拓展智慧办税缴费渠道。畅通“网上办”,不断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逐步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应用。目前,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有214项,其中203项业务实现全流程办理,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量达80%以上。创新“掌上办”,全市统一推出“智能办税一点通”微信小程序,将4大类30项自然人业务、5大类64项企业业务移至“云端”,纳税人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提出服务需求,在掌上即可线上咨询、办理各项涉税事项。推行“自助办”,合理布局办税场所,建立起以“纳税人之家”为圆心,以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为支撑,以镇街、银行、邮政等社会化办税点为辅助的“15分钟办税服务圈”;创新自助办税形式,在分局、镇街、银行、邮政网点设置“非接触式”微税厅,提供包括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等“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全市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办理业务873964笔,同比增长102.33%。建设智慧办税空中客服。在全市上线“智能办税空中客服”,办税服务厅后台可以通过音视频对纳税人远程帮办,也可以在纳税人授权的情况下代替纳税人远程操作电子税务局,帮助纳税人远程解决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王怀真说,大力优化实体办税体验。构建大导税工作格局。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推行“导税人员前置、导税环节前置、办税设施前置、业务股室前置”“四个前置”工作模式,设置“固定导税+流动导税”人员60余人,通过配优配强导税团队、重置导税流程、优化大厅空间布局和提供信息化支撑等,对到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主动导税、智慧引导,实现到厅有人问,困难有人帮,问题第一时间有人解决;设立简事快办窗口。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设置1-2个“简事快办”窗口,方便纳税人到厅办理密码重置等简单事项即来即办、即办即走。截至目前,全市办税服务厅已设置“简事快办”窗口15个;建立税收专家咨询工作室。由市局和各区局纳税服务业务骨干牵头,成立税收专家咨询工作室,根据专家业务专长,实行挂牌工作,帮助纳税人解决个性化和疑难涉税业务。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已建立“福阵工作室”“石婷工作室”等8个税收专家咨询工作室;升级改造“纳税人之家”。推进全市“纳税人之家”建设升级转型,打造集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宣传培训、权益维护、服务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纳税人之家”。在各办税服务厅前台设置窗口区、自助区、体验区、休息区、导税咨询台“四区一台”,在各办税服务厅后台,设置智慧税费服务指挥中心、远程帮办服务中心、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宣传培训服务中心,用好省局的智慧办税纳税服务平台等“四中心一平台”,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的“纳税人之家”,让纳税人感受“家”的氛围,享受“家”的便利;聘请税务体验师开展服务体验。建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机制,在全市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等人员中,公开招募税务体验师100余名,全方位、多场次组织体验电子税务局、“智能办税一点通”、“空中客服”、智能导税、不动产登记缴税“一窗办结”等10余项税费服务产品和项目,进一步深化了“一次办好”“一次不用跑”的体验共识。

王怀真介绍说,着力解决痛点难点问题。落实推进税费合并申报。全面落实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五税合一”税种综合申报和“七税费合一”主附税费合并申报功能,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实现“一次填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为全市6万余户企业纳税人节省税费申报时间30%以上;优化提升社保缴费体验。为保证数量庞大的缴费人社保缴费效率,我们畅通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银行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截至目前全市社保缴费“非接触式”缴费率达到98.91%。为便利缴费人就近缴纳社保费,我们在全市13个缴费服务网点设置43个缴费服务窗口,配备了65名工作人员和14台自助缴费终端;在全市54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置80个缴费窗口,配备了122名工作人员。为解决社保费缴纳当场开票取票的问题,我们与金融机构协调,通过刷现金POS机、银行垫资的方式,在全省率先试点缴费人“上门缴费、现场开票”功能;对不需要当场开票的缴费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票证,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缴税“一窗办结”。全面优化山东省不动产登记和征税联办系统,研发联办系统申报缴税微终端,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缴税业务由“并行办理”向“一窗办结”转变,涉税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分钟办结,全流程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30分钟内办结,并实现不动产登记缴税业务跨区受理,纳税人不用往返跑,即可实时缴税并生成、打印电子完税凭证,极大地提升了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增强了广大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起生的批示肯定,市政府也已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市“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创新实践案例”向省政府进行推荐,省税务局也计划在全省全面推广。

王怀真说,更好助力企业行稳致远。进一步提高退税效率。我们与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出口退税进度分类推进实施办法》,对一类、新旧动能转换、二类、三类、四类企业在出口退税办理过程中流经各节点的办理时限和要求进行明确和划分,确保出口退税进度不断加快。今年1-11月份税务部门平均退税审核审批时间为1.1个工作日,重点出口企业退税实现当天办结。采取主动辅导、提前提醒、团队审核一次终审,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1天内完成,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积极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全面完成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市共评出A级纳税信用企业3153户,较去年增加1474户,增幅为87%,并为10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修复。编发《纳税信用分类管理政策简编》,聘请100余位诚信纳税代言人,与市发改委联合对全市2018-2020年度连续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级别的517户纳税人进行表彰,组织业务骨干到小微企业开展“纳税信用专题辅导”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企业纳税信用应用。应用“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全市上线法人银行9家,今年1-11月份授信企业1219户,发放贷款98828万元,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并及时归集至“信用中国”网站;深入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依据全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今年以来已对1396户次符合条件的违规企业实施“首违不罚”。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权益性审核,确认是否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纳税人缴费人负担;精心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自今年6月枣庄市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密切合作,联合各商会进行实地调研,完成行业调研10个,为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定制税收解决方案12个,解决行业涉税难题48个;将工商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与税务部门纳税信用管理职能有效结合,联合举办“枣庄市青年企业家纳税信用论坛”,组织行业税收培训、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51场次。

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副科长褚苗主持;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孙海山出席并一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刚才在介绍中提到了深入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请问“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税务部门在落实中都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效果如何?

孙海山:“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给予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行为的机会。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各级税务机关探索实践,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4月份发布了《关于发布##_FORMAT_LT_##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_FORMAT_GT_##的公告》,规定对于首次发生“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等10项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再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给予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首批“首违不罚”清单事项,大家可通过税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了解。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扎实推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统一处罚标准,明确处罚流程。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新《行政处罚法》培训暨“首违不罚”清单落实推进会,培训范围覆盖全市税务系统法制岗位和办税服务厅前台处罚岗位所有人员;系统梳理涉及“首违不罚”的相关文件,编发《税务行政处罚法律文件汇编》,制作下发详细的“首违不罚”征管系统操作流程,规范处罚岗位工作人员执法程序;安排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专人解答政策执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裁量基准。要求执法人员对应予处罚的情形,及时告知纳税人享有的各种权利和法律救济渠道,规范制作处罚决定书,完整表述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做到概念准确、处罚得当;对“首违不罚”案件,从法律与事实角度判定是否符合不予处罚情形,对符合不予处罚的案件严格执行不予处罚。严格落实税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首违不罚”案件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不予处罚、整改落实全过程进行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全过程留痕管理,确保有据可查。

三是完善保障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建立行政处罚定期通报考核制度,每周对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处罚电子台账和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制度,准确、及时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处罚情况,并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解决;建立“首违不罚”案例指导制度,以具体案例形式分类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实施“首违不罚”,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地落实。

截止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实施各类行政处罚10643户次,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且不予处罚1396户次,占比为13.12%。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降低了遵从成本、促进了遵从意识,既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性,也体现了柔性执法的温度,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记者:请问税务部门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怀真:今年以来,我们全面深化与工商联合作,借助商会、行业协会职能优势,创新举措送政策,互通互补优体验,协同发力助成长,从“惠苗、助苗、护苗”三个方面,深入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在“惠苗”方面,税商联合送政策。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市、区、镇街三级税务机关和工商联及其商协会党支部结对共建,助推部门间思想认识和工作职能深度融合,形成助力全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

二是拓展“一户一策”服务范围。为“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量身打造“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税收专家顾问团采取上门服务、远程协作等方式,提供“点单式”个性化涉税服务,确保企业实际需求与涉税服务内容“适销对路”。

三是完善“一业一策”税收解决方案。根据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的行业划分,为餐饮业、住宿业等十个行业精准提炼“一业一策”税收解决方案,从风险防控等五方面系统梳理相关行业税费政策,解决行业涉税难题。

四是推出“新办小微企业大礼包”。推出包含首次办税、发票申领、办税方式、涉税风险提示、税费优惠政策等8项内容在内的“新办小微企业大礼包”,让新办小微企业“一看就懂、一听就明、一算就清”,提高政策落实的知晓度和时效性。

在“助苗”方面,税商联合优体验。

一是职能互通凝聚服务合力。通过工商联商协会征集企业税收政策培训需求,联合组织行业税收培训。联合举办“枣庄市青年企业家纳税信用论坛”,系统讲解纳税信用管理与修复,联合对纳税信用AAA级纳税人进行表彰。

二是数据互通畅通服务渠道。实现枣庄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和枣庄市工商联官方网站平台信息链接直联。合理利用工商联数据资源,实现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与税务机关共享会员企业名单,扩大涉税费服务覆盖面。

三是资源互通优化服务体验。通过行业商协会招募小微企业税费服务体验师100余名,收集小微企业办税建议,联合设立“企业首席服务员”,为小微企业提供“零距离”“一对一”服务,打通服务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在“护苗”方面,税商联合助成长。

一是建立成长档案。税商联合建立小微企业成长档案,把企业基本情况、发展轨迹、经营收入、纳税情况、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等纳入档案管理,实行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服务,确保政策红利落实到位。

二是提速诉求响应。双方互设联络员,通过建立常态化定期沟通机制、涉税异议事项协调机制、税收信息共享清单、企业诉求联动响应等协作机制,快速响应、协调解决小微企业涉税涉费问题,让税费政策红利和便民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

三是破解融资难题。围绕“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为主线,积极推动“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截止今年11月份,通过“银税互动”,授信企业1219户,授信总额度108589万元,发放贷款总金额98828万元。

“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筑基工程、民心工程。我们将与工商联倾力合作,共同把“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做实做细做到位,推出更多有力举措,让广大小微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实现“春风化雨、春雨润苗,助力小微、携手共赢”。

记者:请问税务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还推出了哪些亮点举措?效果如何?

孙海山: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在今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这6类事项包括:1.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2.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4.分支机构审计报告;5.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6.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在纳税人办理需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税收业务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承诺已经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便不再索要相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需要说明的是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由纳税人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则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纳税人须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税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有承诺不实的,将依法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进行处理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虚假承诺行为认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截止11月底,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适用告知承诺制事项1712件;“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适用告知承诺制事项674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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