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年来,随着不断的创新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也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目前仍未找到解决困绕农村金融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这也就影响了农村金融体系在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资源配置和调节功能的有效发挥,从而也就制约了振兴乡村战略的实施。
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面临着三大难题,一是农村金融抑制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农村金融体制的问题,而历次针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改革并未触及到其根本矛盾;二是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出现了新型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农村金融需求趋于多样化,农村金融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革;三是随着国家金融政策向农村地区的倾斜,鼓励和支持资本流入农村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容量得以扩大,而农村金融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发展仍处于较为滞后阶段,无法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所面临的这些问题既是在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偏差,也是农村经济发展所必然的产物,农村金融问题仍然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而农村金融改革的根本方式仍需市场化的深入推进。从远期来看,未来的农村金融发展仍然离不开市场化问题,要完善市场机制的推动力就需要从最根本的改革目标、改革主体、改革路径等各个角度来进行改革,要有前瞻性的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市场服务体系。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农村金融抑制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农村金融体制的问题,而历次针对农村金融的改革并未触及到其根本矛盾。在当今全球范围内,存在农村金融抑制问题已不是新的课题。究其原因,农村金融抑制主要在于农村金融市场所存在的固有缺陷,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风险过高以及由于高成本与低收益之间形成了价格扭曲的市场机制,单纯依靠财政补贴和行政手段干预无法构建健康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
从风险角度而言,无论是面临自然风险还是市场风险,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都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另外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体系和信用档案体系导致潜在道德风险的提升,而信息不对称形成的逆向选择问题也较为突出。通过农业保险可以有效的规避掉自然风险,然而以当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来看,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补偿成本。针对道德风险和农业风险我们建立了农业保险体系,但是与农业信贷体系的协同效果较为一般。农产品市场上价格波动的风险,可以通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进行风险对冲,可由于农户金融意识水平较低,金融知识匮乏,农村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并不发达。
相对于城市信用体系的初步完善而言,目前农村信用环境发展较为落后,农村信用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对理顺农村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起到阻碍和制约作用,而农村经济社会缺乏金融资产、缺少正规抵押品、农地产权不明晰等问题也给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把比较分散的农户的相关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及贷款用途把握清楚,对金融部门来说比较困难,这也就间接导致金融部门要提高贷款的准入条件,形成供给抑制。
从当前的金融环境来看,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在缺少政府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价格补偿和农业保险体系对风险的分散等调节机制的情况下,出于逐利的经营本质,农村金融机构在面临政策性和营利性的经营目标产生矛盾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盈利目的而撤离农村金融市场,驱使资金流向资本回报率更高的城市地区和工商业。表现为缩减农村地区机构网点以及信贷业务的收缩,涉农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违背了其建立的初衷。因此,这才是农村金融抑制的根本原因所在。
解决金融抑制的两条路径:一是进行市场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形成一个更加具有效率的市场结构;二是充分发挥非正规金融机构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补充作用,将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成本控制问题通过内部化解来消除。以上两种方式也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思路,这种思路选择是正确的,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新的问题,两种方式还将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
通过第一种方式来看,要想解决风险和收益不相匹配的问题需要从两方面共同努力,一是通过建立符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经营特征和方式的信用体系,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二是通过降低自身运营成本,在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体制下,面对自然风险,没有相应的保险产品来分担风险;在价格风险上,缺少相应的衍生品来调控;面对信用风险,没有足够的征信或抵押物来降低信用风险。农业现代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农业现代化后,即通过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取代现有的小规模、分散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方式的集约化水平,提高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抵抗自然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能力,同时降低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形成农村金融供需主体间稳定的信贷关系。
当前,小而分散的经营体制也是导致信贷成本高的主要原因,而要想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当前的途径也只有通过打破传统农村经济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以合作组织的形式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行,同时可以实现产业经营的规模化,增加农户收益降低信贷风险。另外,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农村信用环境的建设,提高农村信贷资金配置的效率,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为农户提供金融知识普及服务。但总体而言都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是一个长期且缓慢的进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加以推进。
从第二种方法来看,通过发展非正规金融,尤其是从合作金融的角度看,企图通过将信息和成本以内部消化的方式来解决风险收益匹配问题并非是全新的想法。合作金融的主要优势在于信息透明且成本较低,但是它的前提条件同样苛刻,要求农户具有足够的积极性参与合作社,经营范围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无法进行跨地区组建,从而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已经开展了农村合作社,但是实际上农村合作社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在农村社会开放程度逐渐提高的过程中,一是合作制自身的封闭性使得农业合作社无法顺利与现代金融体系对接;二是以合作制为基础的金融发展模式基础薄弱,制约了合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三是合作制金融模式在功能和职能定位上呈现出单一性的特点,仅对合作社内部成员提供生产资料、生产技术、销售渠道等服务,在现代农村经济发展条件下,受到规模、期限、应急性等限制。总体而言,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是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一种有效补充,但其合作性、封闭性和单一性的特质又限制了农业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新变化的适应和调整能力较差。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在当前社会,以信贷为主的金融活动中,农业生产是最主要的需求领域。怎样解决农户们的生产性信贷需求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农村金融最核心的问题,是当前农户“难融资、融资贵”为供求矛盾的主要体现。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农村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都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入城市,与城市经济相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由自1978年来一直实施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小农经济体制逐渐向家庭农场式的规模化经营方式演变,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主体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以规模化经营为主,这就导致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发生相应改变。
另外,由于我国地区间的经济资源要素禀赋不同、发展情况差距较大,农业的现代化和人口城镇化进程并不是同步的,在我国的中西部等落后地区,仍然有较大一部分农业人口由于缺乏专业技术的学习能力,对于转移到城市的意愿较低,这部分群体对金融的需求仍以传统模式下小农经营的生产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为主。虽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劳动力的转移,未来的农村经营主体势必要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但出于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维护改革的稳定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仍应以传统小农经营为主。对于未来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变革,农村金融需求应做出相适应的调整。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仍以生产性需求为主。首先,因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业生产方式集约化和规模化的产物,因此在更大规模上进行农业生产,对农村金融的生产性需求量也相应的增加,对时限的要求也更长,需求结构也更加的稳定,对农村金融的依赖性也更强;其次,由于其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将农户小而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集中化,采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使其发展更加规范,在抵押贷款的正规性、金融工具的使用、融资渠道的扩大等方面都表现出其优越性。同时对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金融风险的控制和农村金融环境的改善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
消费性金融的发展。在传统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及传统的农户对资金的需求既来自于农业生产也来自于生活消费,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针对农户的生产性需求提供金融支持,消费性信贷业务的开展对农户的金融资产持有要求较高,因此消费性信贷业务被排除在金融供给产品之外,农户只能转而依赖于民间借贷。在当前金融发展模式日新月异的时代,城市消费金融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农村农户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从空间转移到生活方式逐步向城镇化居民过度,随着的是消费水平的提升,农村居民也必将涉足购房、教育、医疗等消费金融,在人口于经济总量规模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消费性金融需求必将呈现出快速膨胀的发展趋势。
财富管理需求。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户财富得到了积累,同时农户金融意识的觉醒和金融知识开始普及,农户对金融理财的需求日益增加。当前模式下,单一的储蓄性存款的财富管理方式显然已不能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基金、股票、保险、金融衍生产品在农村地区的投放是未来农户对财富管理的基本需求,为农户财产的保值增值提供金融服务是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大势所趋。
金融服务需求。随着新型金融技术的不断进化和演变,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经济社会往来日益紧密,因此在进行资金转账、代收、交易和投资等方面的需求将会成为未来农户日常基本金融需求。同时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目前状态下,受到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限制以及农户对互联网金融的接收度还较低,基础性金融服务在农村市场的普及仍有较长的发展道路。
综上而言,随着农户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在农业生产投入和生活性消费对农村金融提出了更加多样性、综合性的需求,农村金融体制和发展模式也应顺应时势,以农户为金融服务的核心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功能还不完备,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在基础设施方面严重滞后,进一步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功能在某些领域存在空白和缺失。例如农村信用制度的信用担保功能、农业保险体系的风险分担功能等都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配给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当前我国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与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和经济社会特征并不协调,根本原因是:一是对农户信息的可得性较差,采集信息的难度高,信息的真实度难以保障;二是农户自身的弱质性,导致农户基本上处于市场链条的最末端,与市场的交互有限,可采用的信息相对较少;三是当前农户在现代信用意识方面还不是很在意,导致信用的约束力比较低。因此,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应具有农村经济独有的特点,这就对适用于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设计提出了科学性的要求,必须进行合理构建才能充分发挥其信用分享功能。
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提供的信贷业务主要有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由于农村信用体制的不健全,信用贷款主要以联名担保的方式出现,且规模较小。而抵押贷款的推广难度在于缺乏有效抵押品,以及缺乏健全的农村资本市场。现阶段,农村资本市场主要的流通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承包经营权等,这些权益都是围绕产权并不明晰的土地展开的。作为特殊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也经历了漫长的改革进程,现今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给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和阻碍。而围绕其他生产资料和农村固定资产的抵押品流动性较差,其价值评估和变现都没有统一的体系标准,限制了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因此,健全的农村资本市场对于农村信贷业务的开展、农村资金的流动、农户融资能力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方面,完善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但由于我国农村在地理分布上呈现地广人稀的特征,导致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及人力成本。加之业务品种单一、单位业务金额小,缺乏一定的规模效益,盈利性金融机构对其进行投资的动力不足。从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来看,仅仅有农信社、和邮储等个别网点覆盖面较广,其他金融机构基本没有网点,且不开展对私业务。而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受到其逐利性本质特征的驱使,逐渐向城市金融市场靠拢。在如何解决金融服务覆盖这一问题上,农村金融机构也想到了很多的办法,比如布设ATM机、设置便民取款点等,可是成本收益问题仍然是制约金融机构布置类似设备的主要问题。况且这些设备的功能作用单一,实际起到的作用仍然有限。虽然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摆脱了成本高额的限制,但由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缺乏、整体接受能力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
除了以上三方面外,农村风险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封闭性强等问题都是导致农村金融基础体系不健全的主要原因。农村风险管理市场发展较为缓慢,尤其是农业保险体系的发展相对于农村信贷业务发展的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信贷的配给效率的提高。
所以,应该针对自然风险发展农村保险体系,针对市场风险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市场要想较为高效的实现供需匹配,这就需要农村金融市场可以使金融机构达到风险收益的平衡。只有通过政府和金融机构合力的推动,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农村金融基础体系的建设,使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农村金融供需达到平衡,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