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开始,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包括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评审指标,申报解读,安徽省各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等等。
一.安徽省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通知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要求。
2.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工作要求
1.申报方式。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县、市经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完整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县经信部门同意推荐后,企业按照申请书内容,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2.审核把关。各市经信局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留存1份备查。
3.报送要求。请各市经信局于7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地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电子版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4.其他事项。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经信部门不得委托、更不能指定任何中介机构辅助企业申报。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一律视为诈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于6月22日上午10时举办线上培训班,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扫描二维码,参加此次线上申报辅导。
请各地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重点将专注工业“四基”领域,“补短板”“填空白”的创新型企业推荐上来。
二.安徽省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解读
什么是专精特新?
1、“专”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2、“精”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3、“特”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4、“新”主要特征是产品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概念:
1、主要指代那些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中高端产业领域的尚处发展早期的小型企业,它们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普遍具有经营业绩良好、有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等特点。
2、并且极具发展潜力与成长性,有望在未来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的企业。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特点
1、经济效益: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
3、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创新能力: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
4、经营管理:
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
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
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三.安徽省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1、已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
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
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
1、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经济效益: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
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3、创新能力: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截至申报之年的上一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
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
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四.安徽省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评审指标
申报企业准备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类别:
1、必备指标4项,缺一不可:
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获得当地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企业需未获得过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拥有自主品牌。
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五.安徽省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合肥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政策。
加速企业上市培育: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再奖励100万元。
推进“工赋”创新应用: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改造升级,并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

新站区: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企业获认定后根据奖补申报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经区经贸发展局、市经信局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
包河区: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高新区:
1)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照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额外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加大企业双招双引。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引导企业扩大规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为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以上,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目录,在区内场景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中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鼓励管委会各部门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加分项。
8)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细分市场占有率,对于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区级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10)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链通高新”平台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区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疑难问题清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肥西县: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省市相关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对当年认定的省市级民营企业百强、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精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对当年新认定的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瑶海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对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全国“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省市区不重复奖补原则,对当年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评定的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对标诊断,给予企业发生的“专、精、特、新”综合评估和指导费用一定比例的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生产的核心设备,优先推荐“安徽工业精品”宣传。
巢湖市: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且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奖励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合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一次性奖补。
巢湖经开区:对当年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平安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宿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免费咨询:18715034835芜湖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1、经认定的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支持其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
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原则上在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评选产生。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4、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在企业宣传、产品推介、市场开拓、企业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和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六安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设立并运营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滁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1、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
2、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补4、优先列入全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5、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6、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应通过各种形式,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池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池州市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奖励。实施“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项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对被认定为全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20 万元。
淮南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1、加大对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企业上市企业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
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1、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为规上工业企业;
2、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中小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
5、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6、无安全、质量、环保、税收惩罚和事故。
铜陵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铜陵市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每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亳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凡在亳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条件,都可以申报认定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兴工业强市资金重点支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引导市民营经济基金重点投向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的企业作为优质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推介,帮助融资,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宣城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50万元、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安庆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安庆市给予奖补10万,省择优奖补50万。
黄山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经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进行的固定资产项目,且项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设备额的10%给予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
淮北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往年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但未获得省支持的中小企业均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优质小微企业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月均利率给予上一年度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的贴息。市级建立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发现培育机制,精准开展投融资、辅导培训、技术对接等服务。
阜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1、阜阳市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优先支持“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国家及省相关政策。
3、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金融、担保等机构对接,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4、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5、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蚌埠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1、蚌埠市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2、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每户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3、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4、市经信委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十三条:对首次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免费咨询:18715034835
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常见问题
1.哪些产品或哪些行业企业属于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领域?
从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看,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2.企业需具备哪些优势?深耕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指标?
从产业链配套指标、专业化指标、特色化指标看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3.企业是否需要全面发展?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办法》首次提出“创新直通条件”,申请企业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4.暂时还不具备“直通”条件的企业怎么办?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研发费用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Ⅰ类知识产权
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