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网站连续刊登了云南纪委监委通报的4批20起烂尾楼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一批相关人员受到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目前,正在对36人立案审查调查。

尽管许多城市存在烂尾楼现象,尽管不少城市也在大张旗鼓地开展整治化解烂尾楼盘的工作,但能把楼盘烂尾与背后腐败结合起来刮骨疗毒的却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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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背后的腐败乱象
从云南此次通报的20起案例来看,这些烂尾楼的产生,背后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诸多问题。
案例一:利用职权,在土地竞拍和使用权转让中非法牟利
芒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首府、县级市。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原主任李立春利用职务便利,为瑞丽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光辉等人以其亲属名义底价竞得“水域轩园”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帮助,后非法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李立春从中非法获利101.6万元,邓光辉非法获利386.28万元。而这个项目后来烂尾,项目公司破产。
案例二:收受贿赂,为开发商在规划审批、办理行政许可、征地拆迁等环节提供便利
嵩明县,云南省会昆明市的下辖县。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胡金亮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昆明尊宇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1万元人民币和5万元美金,为其公司办理嵩明县入城口第15、16、18号地块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供方便。

案例三:不正确履职,导致相关楼盘出现无证施工、违规销售
云县,云南省临沧市的下辖县。该县县委原常委、副县长罗原,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王应森等4人,在“云县澜沧江广场一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项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企业就开工建设。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未收到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备案申请等材料的情况下,给予办理项目备案证,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也没有发出停工通知,致使该项目未批先建。
案例四:监管不严,致使巨额项目预售资金被挪用、侵占
玉溪市,云南省辖地级市。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玉水金岸”“樱花谷”项目中,对预售工作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致使“玉水金岸”项目预售资金31.93亿元脱离监管,“樱花谷”项目预售资金1.19亿元脱离监管。
案例五:收受贿赂,为开发商谋取利益,致使项目停工
昭通市,云南省辖地级市。昭通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晓东和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凌军,在与云房地产合作开发“中玺金界”项目时,收受云房地产开发商贾某某、周某某贿赂,以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挪用公款3715万元供云房地产贾某某、周某某个人使用。因“中玺金界”业主筹款、预付款等资金被贾某某挪用,致使项目从2018年10月起停工,直接导致共计2000余户购房业主及返迁户经济利益受损,社会影响恶劣。
案例六:利用职务便利,为虚假交易合同备案、为非法放贷提供帮助
蒙自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首府、县级市。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周斌在任副处长、处长期间,明知红河州云盛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等人在向蒙自百年恒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等相关房地产企业高利放贷的过程中,利用虚假《商品房购销合同》迫使借贷人进行资产交易,仍利用其职务便利,违规为相关虚假交易合同进行备案,为非法放贷提供帮助,导致相关企业遭受巨大损失。同时,周斌为谋取个人利益,伙同他人收购农户补偿安置房进行炒卖,滥用职权掩盖炒房交易过程,偷逃国家税款合计6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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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楼盘烂尾背后腐败效果怎样?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