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业,在转型升级中,政府能对经济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核心提示政府发挥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的手段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制定《关于印发青海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优化准入服务措施的通知》,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重大要求,将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进

政府发挥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的手段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制定《关于印发青海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优化准入服务措施的通知》,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重大要求,将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进行梳理,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履行好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对于一些行业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行业,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强化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对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工业行业,在行业管理方面将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以行业规划、法规标准、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方面为抓手,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认真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一、政府的市场监督作用

政府在履行市场监督作用时,主要运用的手段有: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市场监管、行业自律等,但对工业经济的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事项监督的过程中,这四种监督手段不是独立的、各自为阵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市场监督。

1.政府对行业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督

政府开展民爆、电力、危化品等行业企业摸底工作,掌握充分的行业企业发展数据,夯实重点行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所管理的行业制定行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行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验收等批复工作。

对行业企业的重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帮助引导企业产业升级和扩大产能,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销售许可年检工作,做好行业统计年报工作。为了行业成员的共同利益、保障本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运用行业管理办法、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达到行业自我约束的作用。

2.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监督

青海省政府在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时,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政府主要通过行政监督的手段,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开展监督。

针对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产业,把减少无效供给、提高有益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作为主攻方向,主动减量、优化存量,化解过剩产能,全面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活力;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要求,

强化执法监督和协同配合,研究出台资金扶持、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等配套政策措施,推动退出铁合金、碳化硅等产能;保障钢铁市场秩序,规范钢铁生产及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

3.政府对简化审批和节能减排的监督

政府主要通过行政监督和法律监督的手段,对简化审批和节能减排与监察开展监督。根据机构职权划转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完善负面清单机制,调整行政监督、检查、奖励事项,进一步明晰权责。

根据最新机构改革后,行政职能的划分,及时修改调整随机抽查事项的清单;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根据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要求,将所有涉及工业行政许可和审批的事项全部进驻行政办事大厅,实现行政审批全覆盖。

根据工作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行政许可、行政核准等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市场主体、个人掌握所需资料和申办流程。根据国家关于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等重点用能企业用能的标准。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耗进行现场核定,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能耗限额标准、阶梯电价政策执行、用电用水等基本情况开展节能监察,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和不合理用能或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行为,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为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规范节能监察行为,政府制定出台《节能监察办法》《“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

按照国家下达青海省的节能“双控”目标,制定全省年度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给重点市州,并将考核指标纳入省级考核指标,对其开展节能“双控”考核,压实节能“双控”工作责任。

二、政府的社会管理作用

政府社会管理作用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

主要体现在提供稳定的市场环境和完善市场运行的政策机制的两个方面。

1.提供稳定的市场环境

提供稳定优良的营商环境,制定《青海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工作机构,围绕市场、政务、法制“三种环境”建设,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等重点事项改革。

为中小企业松绑减负,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减税降费政策,加快推进“证照联办”“多证合一”“多证联办”、投资项目“审批破冰”等亮点措施,有效激发了工业企业发展活力,以达到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的目的。

截止2019年底,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8%,项目审批时限和企业开办时间分别压缩至90个和5个工作日以内。提供稳定的信用环境,为规范全省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等手段。

达到加强信用信息运用的目的,将企业信用信息运用到工业项目审批、产业政策扶持、专项资金支持、电力直接交易、青洽会参展、

简化信用企业审批程序等工作中,对守信企业实现联合奖励,对失信企业实现联合奖惩。

2.提供稳定的金融环境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长期存在的老问题,政府投资组建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等融资平台,建设青海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定期举办青海省企业融资银企对接会,优化全省金融环境,促进工业企业发展。

3.完善市场机制

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完善市场机制,减少不必要、有悖于市场正常运行的政策,

出台政策时,对政策的公平性、合规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以此达到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

4.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最大限度降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市场运行的影响,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达到促进市场运行的目的。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为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对应当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的干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对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以期制定出台的政策符合市场机制。

制定《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积极帮助市场主体搭建涉及工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如:青海省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建立并完善研发设计、科技金融、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作用,

为工业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和知识技能培训、问题诊断建议、技术实施方案、信息咨询交流与沟通等为一体的全流程服务。

结语

政府为品牌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搭建区域性或国际性展销平台,引导、鼓励社会资源向品牌企业积聚,支持、促进区域品牌发展和形象建设,鼓励企业打造知名品牌。

政府引导企业把质量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生命线,以质量引领制造业发展,将质量提升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优先工程。

通过加强质量技术攻关,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引导全省工业企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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