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有哪些分类并购的类型

核心提示从狭义角度理解外部发展战略就是并购。并购有什么类型,一定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类型的划分,并购共有四种分类标准,在每一个分类标准之下,都分成不同的具体类型。一、第一个分类标准是按照并购双方所处的产业分类。并购双方所处的产业到底存在不存在联系,存

从狭义角度理解外部发展战略就是并购。

并购有什么类型,一定是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类型的划分,并购共有四种分类标准,在每一个分类标准之下,都分成不同的具体类型。

一、第一个分类标准是按照并购双方所处的产业分类。并购双方所处的产业到底存在不存在联系,存在什么样的联系。

根据这个标准把并购分成三种类型,分别是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多元化并购。这种分类标准所划分的三种类型,可以结合总体战略中的发展战略的相关类型理解。

1、横向并购联系横向一体化去理解,横向一体化就是企业控制与自己处在同一环节的其他企业,也就是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横向并购的并购双方应该是处在同一环节,而同一环节就意味着双方应该是在同一个产业,他们的关系就是原来的竞争对手,这种并购就叫横向并购。

2、纵向并购联系纵向一体化去理解,纵向一体化就是按照产业链,既可能向上游扩张,也可能向下游扩张,按照这个思路理解纵向并购,纵向并购就是并购双方在经营对象上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处在不同的产销阶段,密切联系、产销阶段就是指讲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因此只要并购双方存在明显的上下游关系,就把这种并购为纵向并购。

根据纵向并购,并购方向不同,分成两种类型,一个叫前向并购,一个叫后向并购。前向并购指并购方向它的下游进行并购,换句话来讲,被并购方应该在下游。后向并购的被并购方应该是在上游,并购方向上游扩张。

3、多元化并购,结合前两种类型进行区别。并购双方处在不同的产业,这就和横向并购区别开来了;并购双方在经营上也无密切联系,也就是没有上下游关系,这就和纵向结构区别开来了。符合上述特点的并购就是多元化并购。

二、第二个战略标准是按照被并购方的态度分类。分成了友善并购和敌意并购。

友善并购指并购方与被并购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并购条件,在双方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实现产权转让的一类并购。友善并购中被并购方的态度应该表现为是同意、愿意、欢迎的,在这种情况下,并购双方就可以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就并购所涉及的一系列事宜进行谈判,最终肯定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并购就叫友善并购。

敌意并购又叫恶意并购,通常是指当友好协商遭到拒绝后,并购方不顾被并购方的意愿采取强制手段,强行收购对方企业的一类并购。敌意并购在实务当中也叫恶意并购,在并购进行的过程当中,被并购方的态度是不愿意的,它不愿意被并购,但是并购方还非要去并购它,就把这种并购叫敌意并购。并购方愿意并购,被并购方不愿意被并购,双方肯定不能够心平气和坐下来谈,所以双方之间肯定会有一场很激烈的博弈,并购方想方设法地去并购,被并购方会采取各种阻挠措施来阻挠并购方进行并购。

三、第三个分类标准是按照并购方的身份分类。划分成产业资本并购和金融资本并购。

产业资本并购一般是由非金融企业进行,非金融企业比如生产制造业,企业会生产某种具体的产品,就把这种企业描述为产业资本。当然不局限于生产制造企业,再比如服务性企业也可能做并购,一个酒店去并购另外一家企业,这个酒店肯定也属于非金融企业,也把它表述为产业资本。

金融资本一般指的都是投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比如投行、私募基金等等。

这两类资本做并购的时候,追求的目的是不一样的。产业资本并购,一般来讲目的是获得产业利润;而金融资本并购的时候,一般来讲目的是获得投资利润。

产业资本做并购一般是追求产业利润,也就是说产业资本在做并购的时候,一般是扮演战略投资者,换句话讲,在并购完之后,可能会长期持有被并购企业的股权,而且在持有股权的过程当中,也可能会利用自己的金融资源或能力,帮助被并购企业改善它的经营,增加它的利润,最后使得双方能够在经营上产生一定协同作用,使得双方在利润上都得到有效提高。

而金融资本并购更加关注投资利润,说明一般情况下,金融资本在并购的时候通常是扮演财务投资者,典型的做法就是通过机构获得被并购企业一定股权之后,一般不会长期持有,隔了一段时间之后,如果他认为时间成熟了,就会把手中的股权卖掉。可以看到,先买、隔一段时间再卖,就获得买卖的价差了,这种价差就简单理解为是投资利润。

四、最后一个分类标准是按照收购资金的来源分类。并购方要收购对方,肯定得花钱,根据来钱源的不同分成两种类型,一个叫杠杆收购,一个叫非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指收购方在实施收购时,其主体资金来源应该是对外负债,即是在银行贷款或金融市场借贷的支持下完成的。

非杠杆收购就是在收购的过程当中,收购方的主体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

区分这两种分类,首先要判断主体,收购方打算花一笔钱收购对方,这笔钱当中主体资金的来源就分两种类型。主体资金按多大比例来判断,在实务当中没有绝对的标准,从经验总结来讲,一般认为60%以上的比例,称之为主体资金。比如收购方在收购的过程当中,它收购资金的65%是对外负债,那么就可以判断这65%就是主体资金,如果这65%是对外负债,就说明属于杠杆收购。这个比例数字如果越高,就说明这部分是主体资金,比如收购资金当中80%是借来的,这80%就是主体资金。

对外负债的范围,在不同国家规定不太一样,总体来讲很多种不同方式,比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等。

非杠杆收购同样也是主体资金进行判断,非杠杆收购的主体资金是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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