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企业失业人员、农民工创业给予每人元补贴

核心提示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中提到,创业担保贷款个贷最高额度20万元,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2020年内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

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中提到,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反担保10万元以下免担保。2020年优先保障因疫情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购买了必要生产经营工具的平台从业人员。“秦青优惠贷款”项目为45岁以下的年轻人提供高达300万元的贷款。建档立卡、持有就业创业证的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享受每户每年14400元的税收减免。将企业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创业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以下为全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强化稳定就业措施,激活自谋职业、非全日制、新型就业形式等灵活就业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我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是优化贷款税收等政策,支持个体户发展。鼓励劳动者“零成本”“低成本”创办小型经济实体,从事个体经营。用好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个新工具。创业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10万元以下免反担保。2020年,优先保障因疫情失去生活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购买了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平台从业人员。“秦青优惠贷款”项目为45岁以下的年轻人提供高达300万元的贷款。建档立卡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享受每户每年14400元的税收减免。将企业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创业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二,拓宽兼职、临时工、短工等兼职就业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会员众多、联系广泛的优势,推出岗位吸纳就业。创建城乡社区养老、托幼、心理咨询等社会工作服务站,增加就业岗位。推动批发零售、保洁绿化、建筑装饰、养老家政等行业发展提质扩容。加快建设或升级标准化菜市场试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各类特色商店发展,进一步增加灵活就业机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一定比例,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开展代工培训的中小企业,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最长6个月的代工培训补贴。

第三,支持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型就业形式发展。推进“上云用数换智”行动,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新业态。拓展“互联网+”、“平台经济”、“云经济”,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进餐饮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加快发展移动旅游、在线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功能性服务平台。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合理设置监管规则,为劳动者在家办公、远程办公、兼职等创造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直接创业,鼓励个体电子商务改造企业。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承担创造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降低互联网准入门槛,减免注册、加盟、运营、管理等服务费用。支持数字化招聘平台和零工平台建设,培育人力资源龙头企业,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转型升级,提供一体化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多元化免费服务。

四、大力支持国内服务业发展。在Xi安建立两所本科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高端管理人才。鼓励职业院校优化专业布局,扩大招生规模,培养更多家政服务专业人才。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家政示范企业,组织实施女性家政服务专项培训项目,打造员工型家政服务知名企业,形成品牌。加强与中部地区的劳务合作和对接,定向输送和派遣,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素质。青年文明号、城乡妇女岗位创优先进个人等。受到家政人员和集体的表彰。

五、实行服务管理零收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非相关行业的许可事项,不得增设审批环节。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依法登记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政府指定的地点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和日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不需要许可的便民劳动活动,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不得设置变相收费的附加条件。

不及物动词提供相应的场地支持灵活就业。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吸引更多商业服务企业和商户入驻,吸引专业人才和特种工人参与智慧街区建设、安全街区管理、日常运维等。政府投资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按照现有孵化主体不低于5%的比例免费提供经营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闲置空用房和非必需办公空用房改造为经营场所,免费向辖区劳动者开放。对劳动者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加强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抓紧落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住房租金压力的政策,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租金,减轻灵活就业人员负担。疫情期间,对给予中小企业租金、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载体,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搭建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督促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利用好社区和就近部门的办公空间空,结合服务对象规模和区域就业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功能匹配、要素齐全、接入便捷、具有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属性的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辖区内劳动者提供登记、培训、招聘等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费用按规定从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推进政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共享人力资源、岗位用工等信息,按需组织招聘,组织劳务对接洽谈,帮助企业调剂余缺,共享用工。

八、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组织毕业生参加“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公益培训班”,通过高校网络就业平台,免费开设市场急需、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高毕业生职业技能。将国家公布的新型技能型职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范围,引导提升行动名单中的培训机构大力开展直播销售、网络合同分销、媒体运营、电子竞技、社区卫生、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型行业新型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新型就业形态发展。支持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举办更多养老、托幼、家政、餐饮、快递、维修、美容美发等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新型职业培训指导教师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开展互联网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试点培训。加大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网上培训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按规定实行从企业到事业单位再到个人的补贴。灵活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和评审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九、加强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加强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员工劳动权益保护,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等事项进行协商。落实劳动关系报告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和矛盾。加强劳动监察和仲裁,及时纠正拖欠劳动者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根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考核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根除慢性拖欠工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对灵活就业人员的非法收费。

十、加大灵活就业援助的难度。2020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允许在2021年底前缴费。推进失业保险金“顺畅领取、安全办理”,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应保尽保。按项目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做好工伤预防,加快兑现待遇。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疫情无法返回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且无法享受失业保险政策保障的未参保失业农民工,未纳入低保的,经本人申请,由其就业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XI。推动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的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省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将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相关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评价内容,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实施国家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新的就业模式统计监测指标。加快建设“实名登记制”动态就业服务体系,拓展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功能,确保省市县三级衔接。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免费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帮扶、就业见习等精准持续的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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