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电视台记者王丽萍
为加快市南区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双招双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优势产业,优化营商环境,市南区修订了新一轮经济发展政策,形成了以《市南区推进“双招双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为总纲,N条专业领域配套政策的“1+N”政策体系。

5月20日上午,市南区召开2022年市南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企业”大会。会上发布了青岛市市南区推进“双招双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0条政策。真金白银满满的干货和诚意。
经济贡献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1.投资促进和发展贡献奖。聚焦现代金融、数字经济、高端商贸、时尚消费、航运物流、文化旅游等六大主导产业,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按新设立企业年度区域综合贡献排名连续五年给予奖励。单户企业五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市南区企业产生的区域综合贡献的80%。
2.综合贡献奖励。对符合市南区六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并在当年区域综合贡献200强的企业,合并市南区分支机构计算区域综合贡献),按年度排名和成长性分级给予奖励。
3.股权投资项目奖励。鼓励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在我区依法投资股权交易并持有股权分红,按照机构交易或分红产生的净利润和个人投资者交易产生的收益给予一定比例的综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地区综合贡献的90%。有项目引荐人的,可按不超过项目奖励资金的20%一次性奖励给项目引荐人。
4.购买办公场所的补贴。在本地区购买500平方米以上商务办公用房自用的,按购买时合同价款的3%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
5.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青岛投资。对新开工项目、增资项目300-5000万美元、增资项目300-3000万美元和世界500强或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项目300-1000万美元的,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1%的比例给予奖励。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项目、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按当年实际利用外资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以商务部FDI口径为准,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日韩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额的1.5倍系数给予奖励,房地产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6.对新引进项目引荐人的奖励。对新引进外资项目的引荐人,年到账300-500万美元、500-3000万美元、3000-1亿美元、1亿美元及以上分别按到位资金的0.5%、0.7%、0.8%、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日韩资项目按年实际支付额的1.5倍给予奖励。引进海外世界500强项目,按实际年支付额的2倍给予奖励。对新引进内资项目的引荐人,投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实际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0.6%给予奖励;无固定资产投资,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收资本的0.1%给予奖励。引进国内世界500强企业,每年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5倍给予奖励。总投资额在1000-10亿元以下、10-30亿元以下、30-50亿元以下、5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7.促进对外经贸的增量提升。促进货物贸易发展,壮大外贸市场主体,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额,根据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贡献大小,对当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新业态发展,按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贡献对当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进行奖励;支持新模式发展,根据贸易额贡献对当年市场采购贸易额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进行奖励;丰富市场主体构成,鼓励国有平台公司、企业集团、合作控股企业参与外贸发展。对当年服务贸易或服务外包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根据服务贸易或服务外包贡献给予奖励;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对通过评审的各类平台、园区、示范基地和特色区域给予相应奖励和支持。
8.南通企业奖。首次纳入库满两年的规模以上企业,奖励10万元。对按月领取的规模以上企业,再奖励10万元。对涉及GDP核算的工业企业,其产值、营业收入或销售额排在行业前10%,且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的,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额度不与区级经济贡献挂钩。

人才奖励,最高奖励800万元。
9.对高层次人才的奖励。对新培养和全职引进到市南创新创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经青岛市认定备案的,给予最高80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的综合补贴;灵活引进的,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缴纳的年度所得税总额的30%连续三年给予补贴,不设上限。对那些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突出、现行人才评价办法难以界定、无法按常规程序快速引进培养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可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进行定制化引进和奖励。
10.支持人才奖励。来青岛创新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分别给予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来青岛创新创业、购买青岛首套商品房的海内外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一个工作年度内引进5名以上博士的用人单位,最高奖励50万元。
11.人才创业奖。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对创办小微企业并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其中,对带动就业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每岗位增加补贴2000元,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60万元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担保贷款。
12.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并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补贴标准为6000元;创办小微企业,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补贴标准为12000元。符合创业带动就业条件的,按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增加补贴额度。以上创业补贴合计不超过3万元。同一创业主体或同一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60万元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担保贷款。
行业发展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
13.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新引进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4000万元,自企业实际产生区级经济贡献的年度起3年内到位。总部企业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产业链重点配套项目的,最高奖励100万元。总部列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名单的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总部营业收入超过30亿元的,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区内企业新认定为总部企业,将参照市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和支持。区内企业新认定为综合性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总部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14.支持时尚消费产业发展。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鼓励发展时尚商业、高端餐饮、创意设计、影视传媒、文化旅游、体育赛事、会展等产业。参与商场、商业街区建设或经营的企业50%以上为独立法人,且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1%奖励项目方,最高100万元。引进新时尚品牌旗舰店、专卖店或区域首店等新模式、新业态的企业项目,经营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每平方米200元奖励经营者或载体,最高20万元。
15.支持金融业发展。新引进法人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国性基金销售法人公司、公募基金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将按实收资本的3%给予奖励,最高1.5亿元。加强对财富金融科技创新的支持,对新引进的经市区两级认定的金融科技、家族信托等金融机构,按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对实收资本2亿元以上的融资租赁、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的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设立总规模为1亿元的应急借贷基金。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单笔金额不足500万元的新增融资性担保余额给予2%的风险补偿。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按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对于证券私募基金,按照基金管理规模给予奖励。对拟上市的境内外企业,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补贴,分期提前支付。对上市创业者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上市后,根据企业综合贡献,前两年和后三年给予一定奖励。
16.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最高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探索科技“挂帅晒榜”项目制度,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规范的企业按照当年新增RD费用的10%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支持创新孵化载体建设,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建设奖励,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探索“投配结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在我区实施转化的创新主体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提供技术承包服务的机构按照最高5万元/亿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17.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高端软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鼓励骨干企业倍增发展,对软件和互联网相关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奖励,市区最高250万元。获得“中国软件企业100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产业”、“中国电子信息企业100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青岛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标杆”等称号的新认定企业,给予市区级最高450万元奖励。加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吸引力度,对数字经济产业园新招录的数字经济企业,连续三年给予100%的租金激励补贴,最高300万元。鼓励数字经济集聚发展,对被认定为区级数字经济集聚大厦的经营者,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巨人”、省独角兽、省瞪羚等称号的认定企业,给予市区层面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18.促进航运物流业的发展。对新引进的航运服务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功能性组织,实际实收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按实际实收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3A、4A、5A认证的航运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有A级物流企业升级为3A级及以上作为补偿奖励;针对搭建“航运+贸易+金融”复合服务平台、国际水产品交易平台等的平台企业。,其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9.支持商业建筑的高效集约发展。支持楼宇高效开发,大力推动各方资本参与收购闲置低效商业用房,对达到一定规模、重点开发经营的,按建筑面积给予重点奖励;支持楼宇集约化发展,对整合分散产权、分散租赁1000平方米以上商业用房并在5年内统一经营的,按租金和改造投资给予奖励;支持建筑特色发展,经评审认定为市南区特色建筑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20.鼓励商业建筑升级。鼓励升级改造。商业用房硬件设施更新改造,配套商业生活新建、扩建的,按投资额给予分级奖励。改造资金通过贷款融资的,连续两年给予贴息支持。鼓励提升服务质量,对经评审认定为市南区优秀运营企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鼓励参与国际认证,对获得LEED、WELL、绿色建筑认证等国际标准的,按评级等级给予奖励;鼓励提供生活配套服务,对提供午餐、设置配餐柜等建筑配套服务的,给予租金补贴等奖励。
不辜负企业的信任和城市的期望。一场政府与企业的“双向之旅”,正在为市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企业家也有了再出发的动力。带着诚意,市南区将联合广大企业和创业者,以最大的诚意,提供最优质的环境、最广阔的平台、最贴心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共享新城市、新机遇、新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