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

实施“增翼计划”加快企业梯次培育之我见
为加快企业梯次培育,不断扩大市场主体,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增翼计划”,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添翼计划”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第二,加快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第三,加快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和创新化”发展;第四,加快企业的“四个转变”;第五,加快培育大企业集团。
焦作市进一步推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激活创业创新主体
1.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引进的创业创新领导团队,经评审认定,给予不同层次的支持。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和“两院”院士领衔的创业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国家高层次专项支持计划人才和同级创业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产业化支持资金;其他经评审认定的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团队,给予每个团队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对评审认定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全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RD扶持资金。对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1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50万元项目RD扶持资金。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领军人才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的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
2.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自主创业。符合财政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财政贴息担保贷款;创业或组织就业者,可申请最高150万元的财政贴息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财政贴息担保贷款。享受最高3倍的金融优惠。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期满后,或未达到微利项目贴息政策配套条件的,可申请非财政贴息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30万元非金融贴息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非金融贴息担保贷款。
3.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结合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群的需求,每年评审推荐一批市属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园区和城镇。评价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评定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的,给予10万元奖励。评定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的,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
4.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在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以兼职创新,在职创业。兼职创新和在职创业者继续享有参与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权利,其在原单位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支持和鼓励机构派遣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选调人员在派出期间,与派出单位同类人员享有同等权益,与派驻企业职工享有同等领取报酬和奖金的权利。
5.加强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对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的青年人才,根据公租房申请条件,统一优先享受全市公租房保障。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顶”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首次在焦作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住房补贴,用人单位和受益财政各承担一半;其他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符合落户生活补贴条件的,毕业后5年内首次购买已取得焦作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自住型商品房的,享受契税100%补贴,毕业后首次购买焦作市自住型商品房的,享受契税50%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