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电路中,所有独立电源共同作用产生的响应(电压或电流),等于各个电源单独作用所产生的响应的叠加。
在应用叠加定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在考虑某一电源单独作用时,要假设其它独立电源为零值。电压源用短路替代,电动势为零;电流源开路,电流为零。但是电源有内阻的则都应保留在原处。其它元件的联结方式不变。
2) 在考虑某一电源单独作用时,其参考方向应选择与原电路中对应响应的参考方向相同,在叠加时用响应的代数值代入。或以原电路中电压和电流的参考方向为准,分电压和分电流的参考方向与其一致时取正号,不一致时取负号。
3) 叠加定理只能用于计算线性电路的电压和电流,而不能计算功率等与电压或电流之间不是线性关系的参数。
4) 受控源不属于独立电源,必须全部保留在各自的支路中。

解:1、两个电压源共同作用时,3A电流源开路,上图。
根据KVL:I=(12-6)/(2+2)=1.5(A)。
所以:U'=-2I=-2×1.5=-3(V)。

2、电流源单独作用时,两个电压源短路。
右边的2Ω电阻也被短路,如上图。
U"=3×(2∥2)=3(V)。
3、叠加:U=U'+U"=-3+3=0(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