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法的,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
代理商是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中有串货的行为国家是不禁止的。一般发生在各个地区之间,串货主要是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通俗上来说,对于区域限制的产品拿到非本销售区去销售的行为称为串货行为。
扩展资料:
有串货行为的经销商要保证其货品来源的渠道,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否则会引起法律责任,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经销商
-串货
我加盟了一个品牌卫浴,是加盟不是代理,无需要自己解决送货和安装问题吗?
你问的问题,涉及到厂家、代理商(区域形式)、零售商,而你是零售商的角色。
就销售产品结合你的标题而言,即便你与厂家没有直接的业务关系或者压根就没联系过厂家,只要你的货品保真,厂家也没有权利来直接追究你的责任,充其量负有连带责任(这里要说明的是:你只是通过你自己的品牌门店去销售产品,而不是以专卖的形式,利用知名品牌的专利形象门头来宣传经营)。
如果你所销售的品牌商品,在当地有厂家的代理商、或者加盟店。你只要没有已仿造、相近的形式去推广,厂家和加盟商拿你也没办法,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法律权利来限制你在你的店里销售任何商品,他们只能通过起诉给你供货的其它地区代理商的手段,来封锁你的货源。(你不用怀疑,现在是买卖自由的市场,目前只要不是赃物、非正常渠道来的货(走私货),从法律上是无法追究买方责任人的。)
你在进货的时候,要多考察供应商的资质。只要货品正宗,不用管什么窜货,你只管卖。厂家知道了,就算是“啊弟达嘶”也就只能问问,你着货是那里进的。你可以告诉他,也可以不告诉他。顶多通过律师,以协助调查取证的理由在问问你,这个时候,你照样可以说:不知道! 一样拿你没法。放心吧
代理商 一般是地区代理,代理商高于加盟商,加盟商可以称之为经销商而代理商分为区域代理,省代理,一级代理或二级代理等等,从销售体系来看, 加盟是已有的连锁销售体系,代理是自建的渠道销售体系,但如果对于产品好,本地区代理商下 会有多个加盟商(经销商)提代理商的货代理商管理和发展加盟商,有开拓市场的责任!新产品的经销/代理优于连锁加盟 加盟, 主要是给加盟费给上家, 它再相应的给你技术。就加盟与代理而言,加盟的概念是加盟方投入货款资金,公司提供品牌与货源,以店面的形式来操作,面对的是消费群体是零售顾客;而代理由是以区域的形式来开展业务,代理商和总公司一样,即在所划分区域内诚招加盟商,代理商的服务对象是所在区域内的加盟商;
正常是代理商与厂家的市场价是一样的,但是有的代理商会要求在其代理的范围内加点价格所以就会有区域不同价格
加盟商可以理解为经销商代理商高于加盟商与经销商 代理商 一般是地区代理,一个地区一般一家。如果产品好 本地区代理商下 会有多个加盟商(经销商)提代理商的货代理商管理和发展加盟商,有开拓市场的责任!而经销商和加盟商只需要卖出产品,一般第一次合作的时候会有个首批拿货费,也可以叫加盟费,再个就是会被订个销售指标什么的。
代理:
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分类 依产生的根据不同,分为:
一 ①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
②法定代理,即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③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关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或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利害冲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
二 ①本代理
②再代理。再代理又称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与此相对,由代理人亲自进行的代理则为本代理。
三 ①显名代理。所谓显名代理是指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
②隐名代理。所谓隐名代理,是代理人虽未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为,但实际上有代理的意思,且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从而在法律上亦发生代理的效果。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它是一种经济而简便的经商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或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
综上,最好先理解后,与工厂沟通清楚在做计划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