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规范有: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油漆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出样板(一个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如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室内其他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第1.0.10条
室内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易产生较大湿度的地(楼)面的垫层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和罩面板工程,应待隔墙、门框、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有抹灰基层的饰面工程、罩面板和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三、油漆、刷浆工程,应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工程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油漆,应待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裱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油漆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0.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5℃;
四、用胶粘剂粘贴的罩面板工程,不应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漆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1)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2)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毫米处测量。
第1.0.13条
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第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施工规范是如何要求的?
室内建筑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基本规定
1、总则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细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4设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5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6施工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施工规范是如何要求的?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9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伴随着房价的涨幅,装修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不管是建材还是家具要一个好的质量价格都是十分高昂。然而在高昂的价格之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施工中的质量保证才是更加重要的,在这方面我们要多关注品牌、标准以及各种证书来判断是否符合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