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压:不应超过10000V;
(2)低压:不应超过1140V;

(3)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①检测瓦斯,在检修设备周围 20M 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方可开盖。
②检修井下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 电线,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③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 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以 确认验电器良好。
④放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