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厂用电电压的设计规定

英文词条名:
1 发电厂可采用3KV、6KV、10KV作为高压厂用电的电压。容量为600MW及以下的机组,发电机电压为10.5KV时,可采用3KV(或10KV);发电机电压为6.3KV时,可采用6KV;容量为125MW~300MW级的机组,宜采用6KV;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机组,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采用6KV 1级或3KV、10KV 2级高压厂用电压。
2 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机组,主厂房内的低压厂用电系统应采用动力与照明分开供电的方式,动力网络的电压宜采用380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