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用电负荷中存在一类负荷(即停电引起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造成环境一种污染、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等),供电企业在拟定供电方案时,肯定要给你采用双电源的供电方式。
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要收取高可靠性接电费。如果供电线路为电缆线路的,按架空线路的1.5倍收取。

高可靠性是指电源在紧急状态下能可靠供电。保证供电是电源的第一目的,只要元器件可以运行而不致损坏,供电就不能停止。当然,此时的元器件的工作状态可能相当严酷,电源的某些电气参数(如频率、谐波率)在特殊状态时可能不理想,但只要用电负荷在这些参数状态下可以工作,电源就不能停止供电。应急电源是指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情况下,为确保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继续供电的供电电源。
可作为应急电源的电源有:
①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②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即保证两个供电线路不可能同时中断供电的线路);
③蓄电池;
④干电池;

⑤UPS不间断电源(或其他新型电源)。选择应急电源应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来确定:
①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15S以上的供电,可选用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
②自投装置的动作时间能满足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可选用带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③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供电,可选用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供电装置、蓄电池机械储能电机型不间断供电装置或柴油机不间断供电装置。正常与电网并列运行的自备电站,一般不宜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要由与电网不并列的、独立的应急电源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