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签约要注意什么

核心提示加盟合同的必要条款注意:1、加盟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向被特许人提供的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开业前、一个阶段是开业后。一般而言,开业前,特许人应提供:选址、装修、培训、设备购置。开业后,一般要提供稳定的产品供应、全国性或

加盟合同的必要条款注意:

1、加盟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向被特许人提供的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开业前、一个阶段是开业后。一般而言,开业前,特许人应提供:选址、装修、培训、设备购置。开业后,一般要提供稳定的产品供应、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的广告服务、以及其他的服务。如果特许人有承诺过的内容,要以书面的方式写入合同。

2、有的加盟合同仅单单约定加盟费是多少,而没有约定加盟费具体包含哪些费用,导致签了合同后争议不断,所以对加盟费是否包含品牌使用费、培训费、指导费、前期的货款、保证金等要约定清楚。如果特许人承诺,费用可返还,则返还时间及条件要明确,到期不返还要有违约责任。

3、对加盟店的授权范围要约定清楚,授权的区域范围要明确,取得的权限要明确,明确是独占许可还是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是授权区域内只能开一家,普通许可是授权区域内特许人可以开好多家,所以被特许人一定要注意明确是独占许可。对于授权期限也要明确,到什么时候截止,此处建议被特许人要在合同中注明“如合同到期,被特许人如无违约情形,被特许人可要求续期**年,特许人不得拒绝”

4、如果加盟的品牌,所销售的产品是有售后服务的,而且该售后服务只有特许人能完成的,要在合同中约定,如特许人不履行售后服务,被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加盟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5、如果双方约定,由特许人承担广告宣传的,要约定特许人如不履行宣传义务的,要返还加盟费。

6、要约定被特许人在特定情况下,可单方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特许人退还加盟费、赔偿损失等。如:特许人丧失经营资源(商标、专利)的使用权时、特许人违反独占许可约定的(在约定商圈内再许可一家)、加盟的品牌名誉出了问题时(受到央视或者地方新闻、报纸的批评等)、特许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

7、如果销售的产品必须要向特许人购买的,则价格、品类、质量、售后等要约定清楚,或者可以就购买产品一事,另行签署一个买卖协议,对相关条款约定完善。

8、就发生争议后的管辖问题,要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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