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大学生和返乡民工就业创业
在昨日中国江苏网举行的在线访谈上,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透露,江苏省将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促进更多大学生、返乡民工就业创业。

江苏省明确,对符合贷款条件、接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就业人数20%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财政部门将优先安排专项引导资金予以支持。企业招用高校生符合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额度为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贷款。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的,可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包括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为鼓励失业大学生创业,我省将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0万元,并对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同时,江苏省在六个方面对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予以扶持。如返乡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每人可获300元的培训券补助;返乡创业的农民可获不同程度的税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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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扶持
法律分析:鼓励大学生回乡就业的政策有:
(一)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

(二)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服务创业就业。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三)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通过项目制方式购买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培训。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对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 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法律分析
为了支持、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国家对大学生返乡创业出台了非常多的优惠、扶持政策,今天就给大家解读返乡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农业农村部部联合农业发展银行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发符合返乡下乡大学生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税费减免、场租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扶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