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估计是不太可能的,西安想创业的大学生太多了政府只提供政策性的照顾,贷款只是对于海龟和一些层次较高的.
如果你已经开始经营后共商税务也得好好跑毕竟想干事情不是凭自己是大学生一腔热情就行.里面的潜规则都得明白.

西安市人事局日前出台《推进全民创业办事指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可享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等多项优惠政策。
按照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西安市创业的,经审核后,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其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此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报到证、自主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填写《西安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发给自主创业证。在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人事代理等各项业务时,还可凭自主创业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另:
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创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有偿资金投入
以“四区两基地”为依托,采取无偿资助、市场拓展补贴、贷款贴息、有偿投资和企业租房补贴等方式,对在西安创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给予资助。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项目,可给予10-20万元无偿资助;对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开办的高技术企业在开拓产品市场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给予最高金额为10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被认定为优秀留学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开办的企业,按照风险投资运作机制,给予最高为100万元的有偿资金投入;对于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开办企业,每家企业可给予金额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的房租补贴。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四区两基地”奖励相当于本人年度工资性所得税缴纳金额15%的奖金,并优先安排其子女在“四区两基地”就近入学。
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辞去公职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各级干部不仅要成为改善创业环境的主力军,也应成为带头创业的模范。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离职、辞职创办企业;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退休,从事创业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西安市2002年机构改革相关政策;愿意辞去公职的,经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企业需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帮办实业的,采取组织选派、挂职帮扶、自愿申请等形式,支持其到企业工作;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领办创办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尽快建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市场、专家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向社会公开。
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退役士兵创业免交3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者,经审核后提供创业贷款。在西安市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经审核后,可由西安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免费保管人事档案,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可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
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件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企业,根据安置人数比例,3年内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达到有关要求的,按规定扣减企业所得税。建立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给予扶持和奖励。
西安地区大学生创业贷款怎麽样才能办理?(知情人近)
依托西安大学生创业联盟的雄厚资源,立足魅力越来越大的古城西安,我们相信网站越走越好。
在此,郑重向所有新时代大学生发出倡议,踏上这座连接着社会和高校的桥梁,拿出你的自信,共同创造我们自己的品牌,我们自己的商业王国!
用100年的时间,立足古城西安,辐射全国,帮助一百名大学生创业成为亿万富翁、帮助一千名大学生实现创业成功之路挖掘人生第一桶金、对上万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并实现白领高薪就业------简称百千万工程。
虽然我们有着稚嫩的身体,但是我们要用那伟人的思想,来武装我们自己。21世纪,是头脑的世纪,是合作的世纪,更是我们年轻人的世纪,来吧,让我们一起成功起航……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途径主要有三: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贷款和利用新的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专利权进行担保贷款。但是因为银行在对个人申请贷款方面的审核非常严格,特别是注重申请贷款人的偿还能力,而大学生刚刚开始创业,在银行的贷款审核部门看来几乎不具备偿还能力,所以很难得到所需的贷款,建议大学生最好不要用第一种方式申请贷款。
银行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和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的父母或亲戚有一份较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将是绝好的信贷资源。
在给你发这看个这个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指导意见(试行)
市政发〔2008〕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自主创业投资环境推进全民自主创业投资的若干意见(市发〔2007〕215号,鼓励西安市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市政府决定设立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基金,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全民创业,逐步建立起具有西安特色的大学毕业生创业支持体系,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门槛较高、培训不足、资金获取渠道有限、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有效促进我市全民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西安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 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以下简称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由市创业办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业银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创业贷款工作;制定创业贷款有关政策;制定创业贷款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对创业贷款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向市政府提交创业贷款工作报告;审议调整创业贷款基金规模等有关工作。
三、 各部门职责
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创业贷款相关工作。

(一)市创业办负责协调大学生创业贷款日常工作,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认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基地资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市金融办负责牵头制定创业贷款有关政策。
(三)市财政局负责创业贷款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大学生创业贷款基金使用情况。
(四)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等部门负责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工作。
(五)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评审办法,负责组织创业项目评审。
(六)市商业银行负责创业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并对创业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和履职催收。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要切实重视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工作,加强协作沟通,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简便易行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贷款性质
创业贷款是市政府为促进全民创业,将信贷体系引入自主创业服务体系,与市商业银行共同开发的,由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市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
五、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为在2008年1月1日后创办的,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的小型法人企业。
(二)贷款对象具有创业计划书,且贷款项目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具有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四)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五)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额度
(一)贷款用途:创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企业流动资金等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二)贷款期限: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贷款到期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市商业银行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展期。
(三)贷款利率:创业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还款付息:创业贷款原则上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或按月结息。
(五)贷款额度:创业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七、贷款申请程序
(一)贷款申请人取得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持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技术性、可行性评审申请。
(二)贷款申请人持市科技局项目评审意见到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担保手续。
(三)贷款申请人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意见书到市商业银行经办支行申请贷款。
(四)市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程序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凡是提出否定性意见的,应向市创业办和申请人本人出具书面意见。
八、贷款管理
创业贷款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稽核工作由市商业银行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责,两部门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强对贷款的跟踪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九、对各方要求
(一)市科技局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分别在30个和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审、审查,并出具评审、审查意见。
(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到期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市商业银行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及跟踪检查。
(四)对不按规定办理或因渎职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市商业银行按月向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报送《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发放回收情况表》,同时抄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十、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