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护保养有哪些方面

核心提示消防维护保养要求如下:1、按照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2、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3、对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半年向市公安消防局报告一次,当出现严重故障不得不停

消防维护保养要求如下:

1、按照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2、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3、对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半年向市公安消防局报告一次,当出现严重故障不得不停用时,应立即报告;

4、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委托单位有关消防设施的故障报告并及时排除;

5、如维修保养不到位,致使消防设施失去作用造成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必须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要确定专人操作,巡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专业消防维修企业排除,不得擅自拆卸、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操作、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的运行、报警、故障、检查和监控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建立专业消防维修企业,定期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制度。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除落实自身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外,必须与专业消防维修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委托其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合同书一式四份,除双方各留一份外,抄送市公安消防局和有关保险公司备案。

承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2、具备省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并领取了市公安消防局签发的《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

3、有相应的、合乎标准的检测设备和仪表;

4、有消防设施调试、维修保养经验;

5、法定代表人和中、高级技术人员相对稳定。

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条件,并愿意和有能力承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企业,必须向市公安消防局提出申请,经市公安消防局严格资质审查后,方可承接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具有乙级设计、施工资格的,可以承接20层以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具有甲级设计、施工资格的,可以承接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

参考资料: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 维修保养管理

消防维保方案怎么做?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回路故障有以下几种原因及排除故障方法:

一、回路线路接地或短路

回路线路接地或短路会导致火灾报警主机报出回路故障,其原因是因为线路接地或短路后会影响整条回路线路的供电。

排除消防回路故障方法:排查线路,解决线路短路或接地问题。

二、个别外部设备损坏

个别外部设备损坏,例如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控制模块等外部设备损坏都会使回路线路电压不稳定,从而导致回路故障。

排除消防回路故障方法:排查外部设备故障,更换损坏的外部设备。

三、回路板损坏或松动

有的时候回路板与卡槽接触不良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回路板或回路板损坏导致回路故障。

排除消防回路故障方法:将回路板拆出来再装回去,确定回路板损坏后更换回路板。

这是最详细的

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大楼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大楼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靠现有的高科技联网平台,拟制定该大楼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一、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1、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气体灭火系统;4、消火栓系统;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我公司将对维护、维修范围内出现的故障免费人工进行修复(如人为的短路、断路、设备损坏等故障则不属维修范围);如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修复的,由贵单位负责购买新的设备,我公司负责安装。

系统检测和维修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我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二、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

动切换试验。

(2)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 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

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消火栓系统

(1) 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

启泵试验。

(2) 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

作状态。

(3) 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 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通报用户。

(6)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 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

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

作状态。

(2) 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 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

换。

(4) 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

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 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

阀的供水能力。

(6) 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8) 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

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

4、气体灭火系统

(1) 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2) 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

(3) 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4)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

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5) 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6) 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7) 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

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5、防火分区

(1) 每周检查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等的完好情况。

(2) 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6、防排烟系统

(1) 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 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 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 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 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8、其它

(1) 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 每月检查集水坑排设备、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 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三、维护标准

(1) 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2) 维护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

防规范的要求。

(3) 设备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 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

四、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服务方式

在维保期内,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维保范围内设备统一由我公司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在维护保养期间所更换的材料、元器件、配件由贵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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