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申请创业贷款条件:
年龄男在60岁以内,女在50岁以内,具有本市户籍; 应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返乡创业证明(其中之一即可);

应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能够提供第三责任人反担保(担保人须属市、县(市)、区两级以上财政全供人员);
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其它经济违法行为;小额贷款金额由担保中心根据贷款申请人经营的项目和规模核定,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下岗职工申请创业贷款流程。
准备证件。证件包括: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或失地证明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

提出申请。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站提出;
填写表格。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通过初审。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
通过评审。担保机构审查贷款对象资格,评审其再就业项目,签署意见,并提供《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评审意见书》;

办理贷款。申请者持以上资料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商行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
国企下岗职工自己创业现在有什么优惠政策
1减免工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凭当地劳动部门发放的下岗证明进入各类集贸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第1年免收、第2年减半征收工商管理费。
2.对具有脱困条件的特困下岗职工从事小养殖、小种植、庭院经济、小门店经营等活动的,工会要通过小额贷款形式扶持其再就业。
3.办理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免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下岗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是失业人员按城市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凭证, 《再就业优惠证》由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监制,街道社保所统一办理,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限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享受扶持政策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管。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减免、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