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串联电路个用电器电压和相加等于电源电压?

核心提示“串联电路各个电器电压和相加等于电源电压、串联电路中的处处电流相等”,是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上的结论,是串联电路的特性,是遵守克希荷夫定律的。在220v电压里接了8个220v的用电器串联一般是不能正常使用的。某种特殊情况即使可以使用也是非正常使

“串联电路各个电器电压和相加等于电源电压、串联电路中的处处电流相等”,是建立在实验的基础上的结论,是串联电路的特性,是遵守克希荷夫定律的。

在220v电压里接了8个220v的用电器串联一般是不能正常使用的。某种特殊情况即使可以使用也是非正常使用的。只有并联才可以使用。

并联蓄电池就是电压不变,电流相加吗?串联是不是电流不变,电压相加?

实际使用中,电池无论串联或并联组成电池组使用时,除了标称参数(如电压、电流或安时)要求一致外,厂家还要用专业设备测试充放电参数,充放电参数一致的组成电池组为最佳。充放电参数不一致的组成电池组,其中性能较差的将会加速老化、提前损坏,从而使整个电池组性能下降甚至不能使用。电动车的电池成组出售就是这个原因(现在一个包装多为4个48V一组,如你是老式36V电动车,只想买3个,对别人负责的卖家是不会卖给你的,你只能寻找3个一组包装的)。

偏题了,不谈电动车电池,回到理想化的物理学,只讨论电池标称参数(电压、电流)一致的情况,因不一致情况各式各样,没有通用的正确答案。

电池串联后,电池组总电压是各个电池的电压之和(V总=V1+V2++Vn);所能提供的电流的大小就是单个电池所能提供的电流大小(I总=I1=I2==In)。

电池并联后,电池组总电压就是单个电池的电压(V总=V1=V2==Vn);所能提供的电流大小,为组成电池组的各个单电池所能提供的电流之和(I总=I1+I2++In)。

这句话不全对,应该是:

相同电压,相同容量的电瓶并联,输出的电压等于原单个电瓶的电压,输出容量(安时数)等于各单个电瓶容量相加;

相同电压,相同容量的电瓶串联,输出的电压相加,输出容量(安时数)等于原各个电瓶的安时数;

例如一个12伏2安时的电瓶,供一个12V,12W的灯泡,电瓶输出电流是1安培,理论上可以点亮2小时;当用两个相同的电瓶并联供电,电压还是12V,电流还是1安培(负载没有变,电流就不变),但电瓶容量可以达到4安时,即此时灯泡可以连续点亮4小时,电瓶组供电能力(续航)长了。

两个同样电瓶串联时,输出电压不再是12V,输出电压成24V,假如输出还是点亮12W的灯泡,此时输出电流将减少到05安培,因为电瓶组容量还是相当单只一样,即此时容量还是2安时,这个24V12W的灯泡理论上可以点亮 2安时/05安培=4小时。

当电瓶组内各单个电瓶电压、容量不一致时,串并联后实际输出电压及容量会受到相互间的牵制影响,不能简单的如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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