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麂子养殖训养证要多少钱

核心提示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办理特种养殖(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及产品经营许可证只收取工本费,两个证都不超过百元。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一、办理条件: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办理特种养殖(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及产品经营许可证只收取工本费,两个证都不超过百元。

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麂子是野羊吗

难!难!难!国家允许科学人工训养及开发推广(必须具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对保护原始野生麂子生态资源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措施。人工养殖麂子这一新起养殖产业的开发,有着特殊的经济价值和独特的市场前景,各地报社记者曾多次进行了推广报道,大力提倡麂子养殖,促进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省林业厅申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利用核准证》 资料

1)、服务对象在本省范围内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以上)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2)、应提供的材料 ①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申请书; ②有固定的场所和资金保障; ③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④有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的技术和固定的技术人员; ⑤有合法的陆生野生动物种源或来源; ⑥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程序及期限 ①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初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发给《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或《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申请表》; ②经县(市、区)林业部门初审和市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随附有关申请材料报省林业局。 ③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属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属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在15个工作日内,省林业局或授权单位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利用核准证》。 4)、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执行。 能够完成上面所诉要求后,再考虑成本等,个人养殖肯定非常难的,只有大批量养殖可以摊薄成本,达到赚钱的目的。

如果办一个豪猪养殖场,前景如何

不是 麂,俗称麂子。哺乳纲,偶蹄目,鹿科。生长在丛林、草地的一种野兽。也是一种经济价值很高的野生动物。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黑麂为中国特有种类,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麂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麂中以黑麂数量最少,分布区狭窄,已列为国际濒危动物。麂子具有食用、药用、观赏、工艺等多方面经济价值。国家允许科学人工训养及开发推广(必须具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对保护原始野生麂子生态资源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力措施。人工养殖麂子这一新起养殖产业的开发,有着特殊的经济价值和独特的市场前景,各地报社记者曾多次进行了推广报道,大力提倡麂子养殖,促进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请教麂子养殖的手续办理?

豪猪养殖技术,饲养管理技术,仔猪饲养技术,种猪饲养技术,母猪饲养技术豪猪一般个体重14公斤,最大个体重20公斤左右,豪猪瘦肉率极高,几乎达100%,人工饲养条件下,生长速度快,八个月体重可达到13公斤左右为成年猪。豪猪八个月即可达性成熟,怀孕期四个月左右,繁殖不受季节限制,但每年的12月至第二年的6月是繁殖高峰期,自然状况下年产仔1—2胎,胎产仔1—2只,人工养殖通过技术处理,年产仔2胎,胎产仔2—4只。养殖户可常年引种。人工饲养以农家饲料为主,主要有红薯干、玉米、南瓜、大豆、萝卜、等多种蔬菜及野草,饲料简单丰实,来源广。本场现大量销售豪猪种苗、豪猪猪种、豪猪仔、商品豪猪,为养殖户全方位提供养殖技术、销售渠道、疾病防治、售后服务。 1:豪猪养殖技术 核心提示:豪猪,又名箭猪,全身棕褐色,体前部长有短刺,背后部长有长刺,最长的可达343mm,体重10kg左右。人工养殖豪猪,饲料易得,管理简单,容易驯化。 豪猪生活在林木茂盛的丘陵山区,在靠近农田的山坡草丛或密林中数量较多。豪猪行动缓慢,反应较迟钝,夜出觅食常循一定的路豪猪,又名箭猪,全身棕褐色,体前部长有短刺,背后部长有长刺,最长的可达343mm,体重10kg左右。人工养殖豪猪,饲料易得,管理简单,容易驯化。 豪猪生活在林木茂盛的丘陵山区,在靠近农田的山坡草丛或密林中数量较多。豪猪行动缓慢,反应较迟钝,夜出觅食常循一定的路线行走,并连续数晚在同一地点觅食。在冬季有群居的习性,在宁静的夜晚,可听到豪猪走路时背上粗刺相碰发出的沙沙声。遇到敌害时,针刺竖起,嘴中发出“噗―噗―”地声音,继而转身以背刺相迎,并快速倒退以粗刺御敌。 豪猪肉味鲜美、营养丰富,是历代宴席之珍品;豪猪肚(胃)可治热风膨胀和胃出血,干烧服之可治黄疽病,豪猪价格|豪猪养殖|豪猪种苗|豪猪养殖技术|麂子养殖|里子狸养殖-福建南平豪猪养殖场/成立2009年9月投资200万,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水源乡吴墩村,建立以豪猪养殖为主的野生动物养殖基地,引进豪猪400只经过参年的精心繁育,已发展占地20亩,存栏800多只豪猪,年出栏1000多只的饲养规模,本场以“科学养殖、规模生产、合作共赢”的宗旨,致力-豪猪养殖|豪猪价格|麂子养殖|麂子养殖技术|果子狸养殖-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为养殖户提供品种改良、技术指导、疫病防控、市场信息、种苗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李先生:13859458669 罗先生:13960618548 罗先生:15259935883 http://wwwfjhzyzccom

办养殖许可证

省林业厅申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经营利用核准证》 资料

1)、服务对象在本省范围内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以上)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2)、应提供的材料 ①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申请书; ②有固定的场所和资金保障; ③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④有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的技术和固定的技术人员; ⑤有合法的陆生野生动物种源或来源; ⑥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程序及期限 ①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初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发给《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或《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申请表》; ②经县(市、区)林业部门初审和市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随附有关申请材料报省林业局。 ③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属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属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在15个工作日内,省林业局或授权单位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利用核准证》。 4)、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执行。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 一、项目名称:申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二、审核类别 审批 三、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四、办事程序 1、受理; 2、核查; 3、发证或提出初审意见。 五、审核条件 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利用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加工、制造野生动物产品的企业还应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条件,所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还应具备进出口权,其所主营业务应与所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相关联; 3、建立完善的台帐制度; 4、主要业务员熟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的野生动物专业知识; 5、申请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具有合法的来源渠道。 六、申报材料 申请《经营利用准许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者的申请报告; 2、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材料;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各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申请表。 七、承诺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发证或提出初审意见; 八、收费标准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按成效额2%收取;三有保护动物的,按成效额1%收取。 九、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林业局、省财政厅文。 备注:1、《野生动物经营特许证》改称为《野生动物经营准许证》; 2、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国家林业局批准;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动物, 主管部门按权限批准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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