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专业: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崇德尚能自信有为

中等专业学校 公办 国家级示范学校 国家级重点学校
官方地址:广东广州市番禺区 官方网址: - 官方电话: 020-34601450 电子邮箱: -
办学历程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番禺职校”)是在整合了原番禺区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番禺区钟村职业技术学校,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的基础上,于2011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2012年因行政区划调整岭东划转南沙区,学校现有南校区(原农校校区,番禺区桥南街桥南路388号),北校区(原钟村校区,番禺区钟村镇人民路162号)两个校区。 整合前的番禺区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和番禺区钟村职业技术学校,分别创建于1948年和1957年;工贸职校1990年迁入现址,2001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钟村职校1988年迁入现址,2009年被评为广州市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番禺职校成立以来,在整合原两校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提出了“服务顾客,满足需求,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突出特色,打造一流”的办学目标和“面向市场,为学生发展和社会需要而设计”的办学理念,秉承“崇德尚能,自信有为”的校训,将作为‘人’的劳动者的和谐发展和价值实现放在首位,按照教育规律,市场规律和学生的发展需求,实施内涵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示范校”为中心,以“完善运行机制,改善学校生态,加强专业建设,创新培养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学校基础和核心能力建设,继2011被评为广东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后,2012年正式成为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学校建设与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基本情况学校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9亩,在校生5000多人;专任教师270多人,超过80%的专业课教师为双师型教师;学校实训中心为省级实训中心,有实训场室82个,设备价值近5500多万元;设有广州市第118职业技能鉴定所,面向校内外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牵头成立了番禺区工贸职业教育集团,创建校外实训基地50多个,完成了6个番禺区示范性实训基地的立项;开设有园林,电子,机电,数控,汽车,电子商务,会计,物流,旅游等专业(方向),其中电子,数控,电子商务专业为广东省重点建设专业,主干专业均为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专业。 办学特色学校突出市场意识,设计意识和服务功能,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多元发展,开放办学”的办学模式。学校主动面向社会,企业,学生设置专业,按职业特质分别设计不同的教学模式与方法,在不断扩大规模的同时,提升办学质量,增强了吸引力,带动和促进了区域职成教育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分类定制,校企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因需设计为原则,深化订单培养模式,为不同的行业,企业和学生定制不同的培养目标,实施方案,评价标准等。以校企文化融通为核心,专业文化建设为基础,企业全程参与学校教学,学校全面服务企业发展,实现校企文化,课程设置,实训基地,评价标准“四融通”。以国际合作为远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教师和能积极参与产业竞争与升级的劳动者。 “学生为本,实践为主”的教育模式。以能力为核心进行“理实一体”的教学活动与考核评价,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设计对接岗位需求的课程,以项目教学为主要载体,以实践性考核为重要形式开展教学活动;重视感悟与养成,建设体验型的德育课程,推行德育量化考核,实施活动渗透,行为养成,自主管理,全面育人。 办学成果多年来,番禺职校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在制度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教育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方式,教师队伍培养,教学质量监控,教研组织建设,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形成了良性的运行机制。在这样的机制创新中,番禺职校实现了学校的高位发展,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学生社团建设成效显著,多个社团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学生社团;技能竞赛总成绩长期领先于全广州市,多个项目代表市参加省赛和国赛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荣获广东省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特殊贡献奖;职教集团不断发展壮大,成员单位已达到了120家,集团化办学改革持续深化;与旭东阪田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与思埠集团共建“番职思埠微商学院”,引入中德诺浩汽车人才培养项目等以校企协同育人为抓手的深度校企合作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改革不断深化,其中模拟公司综合实践研究成果荣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高职三二分段已有11个专业与高职院校成功对接,为学生成才搭建起了“立交桥”;以育人为本,以学科专业教学活动,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班级文化活动为载体的学校德育工作亮点纷呈,特色凸显;毕业生“双证率”和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每年为番禺区输送约1800多名中高级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连续多年获得广州市毕业班工作优秀奖,成为了区域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番禺职校成功的办学实践,为广东乃至全国打造优质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其他信息:广职院是广东职业技术学院(Guangdong Polytechnic),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广东省纺织工业学校,1985年正式招生,2001年升格为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材料补充: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设置院系及专业有:
1、纺织系: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针织技术与针纺服装、纺织品设计。
2、轻化工程系:染整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妆品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3、服装系:服装设计与工艺、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4、艺术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陶瓷艺术与工艺、艺术设计。
5、经济管理系: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
6、应用外语系: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会展策划与管理。
7、机电工程系: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
8、信息工程系:物联网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
一、春季高考招生类型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中职生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共三种类型。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学校招生代码:学校全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院校代码:12046(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单独代码72046)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单独代码(72046),单独划线。
(三)对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者;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学生宿舍住宿费为1100-1500元/学年。
(五)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高职3+证书专科中职生类、依据学考成绩录取招生类学生,转学或转专业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如我校春季高考招生的计划未完成,则将其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报考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报名参加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美术类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术科对应科目的统一考试;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报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获得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2报考 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需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见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表3)。其他招生专业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对应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注:考生必须先确定中职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关。
(三)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2 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
1依据本人成绩和意愿,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4月7-10日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
2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①了解成绩及排位;②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③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④拟定志愿表草稿;⑤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二)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
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依据本人意愿,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并确定后无法修改。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中职毕业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类型和本人报考条件填报只能1个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
2考生可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中职考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方式(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考生)”、高职专业学院“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三种考核方式中进行报考;
3报考材料上传

中职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包含:
①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见附件中职学籍证明-自主招生报考证明材料模板),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的专业需上传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含封面及内页),有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的专业需上传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②上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的考生提供);
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无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并须签署推荐意见,扫描电子版。
4考生资格审核。中职考生、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依据招生章程相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5报考资格审查查询。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6缴交试考试费。考生务必于规定报考时间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交考试费流程,否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五、考核方式及录取规则
(一)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序情况、美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考生的分档分数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按照粤教考函〔2018〕77号执行,各类录取分档依据为考生排位。
(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退役士兵招生)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退役士兵单独划定最低录取线。
(三)面向中职生的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考核方式及招生录取规则
1考核方式
中职毕业生(含高职专业学院)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学校自行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职业技能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采取线上技能考核或面试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技能知识、职业素质、实操能力、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3录取办法
①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排序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高职专业学院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 40%)。
②我校采用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③中职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4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①考生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前,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如有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商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可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②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
③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高校的招生录取。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直接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四)面向中职生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获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本校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本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相对口自主招生专业。
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院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各工作环节。针对不同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做好自命题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体检要求
(一)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三)对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专业不招色盲者;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分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资助学生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英语四六级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三)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
十一 、其他事宜
(一)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二 、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春季高考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三、学校招生****
:020-34874086;84731206
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1号楼2楼1219室) 邮政编码:511483
招生网址:http://zsgzpy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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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邮箱: 12046@gzpypeducn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子邮箱: jwb@gzpyp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