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政策

核心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温委人〔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大学生创业补贴相关政策梳理汇总如下:

1、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下同)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四)所需材料:1.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法人身份证。3.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4.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声明函(附件2)。5.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2、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8月(含)前初次创办)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1.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下同):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4.正常营业1年以上证明材料(企业年度报告和纳税证明)。

3、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8月后初次创办)

(一)补贴对象: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初创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符合条件后通过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线上申报。

4、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补贴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且在经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保的。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3.租赁合同、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5、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一)贷款对象: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个体经营者;中小微企业。

(二)贷款条件: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需招用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人群”)。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招用“贷款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吸纳就业人数(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每人2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0万元。贷款额度和利率由银行核定,贷款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利率。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2)原件三份;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23)原件三份和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招用重点人群情况表(附件24)原件一份。2.自然人(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贷款重点人群”提供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1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2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 3残疾人证(跨地区的持证残疾人需提供)。4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5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4.招用“贷款重点人员”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基准全额贴息的,需提供市级以上的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星创天地、农业创业园等园区)入驻证明,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银行要求提供的资料,根据各银行要求提供。

法律分析: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

2年内毕业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管理、登记、证照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和利息补贴。第二,免费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以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支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第三,创业大学生基金会:在创业八年内毕业的学生或高年级学生可享受创业学生的持续援助、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同时,为加强创业大学生基金会创业援助计划(“天使基金”)选定的创新性创业项目的实践而开设的创新性创业教育课程也可获得30万至50万英镑的资助。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办法》

第六条 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第七条 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第八条 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第九条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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