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如果在相关部门取得了饲养证,不予以处罚;

2、如果没有饲养许可证就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收到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判刑。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范围,无论是猎捕、杀害还是驯养繁殖、运输出县境等,都需要取得国家的许可证后才能实施,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轻者会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

2、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
3、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
4、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等其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

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第二十二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进行人工养殖及出售。进行人工养殖需到当地林业部门申请,有省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批准《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并且人工养殖出的子一代不能在市场上进行出售,只有人工繁殖到子二代养殖起来的,才能在市场上出售!申请流程如下:审批事项: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养殖的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指定:(2)养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指定主办机构:广东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保护办)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4.《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政府第87号令)。审批范围和条件:从事养殖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收购、经营,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申请收购、经营的国家二级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属于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2.收购、经营方式主要以市场集中批发为主,且管理制度完善。3.具备与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办事流程:1.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省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经办人员审查后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通知书交申请人备查。2.保护办承办人提出承办意见报保护办负责人审核。3.保护办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林业局负责人审批。4.省林业局负责人签署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合格的,由省林业局向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查不合格的,由省林业局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向其说明理由、告知其复议或者诉讼权利。申报材料:1.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书。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3,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4.实施的目的和方案(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地点、利用方式、责任人、管理制度等)。5.收购、经营场所使用及资金储备、固定资产投入证明文件。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名称: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书、《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