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电源与工作电源在并列运行时必须采取防止非同期并列的措施。
在事故情况下,当工作电源消失后应急电源应自动投入。在应急电源的启动回路里串有各路工作电源在断开的位置接点和连锁开关的接点,并检测确已失压才会投入应急电源。这样做主要是防止应急电源与工作电源非同期并列,同时也防止应急电源误启动。因此,在平时的应急电源维护试验时需要断开与工作电源的连锁开关,并将应急电源的开关车置于试验位置(或拉开应急电源开关的刀闸),这样就可以放心的进行应急电源的定期试验了。

一般的应急电源不与工作电源并列运行。因为应急电源大多是柴油发电机,不宜长期运行。对于重要负荷应该设工作电源、备用电源、保安电源(也叫应急电源)。备用电源是可以与工作电源并列的,但也需要检定同期才可以并列。
注意,应急电源运行时应将不重要的负荷停掉,尽量减少它的负荷以维持重要负荷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强应急电源的维护以保证重要设备的安全和等待工作电源的恢复。
有关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问题
1.消防主机电源和备用电源都是用来给消防主机供电的。不同的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主机电源,户外储能应急电源也可以采用备用电源宜采用消防主机的专用蓄电池或几种设置的蓄电池,这两种电源可以自动切换。

2.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差别在于供电方式不同,主电源是由市电220V电压进行供电的,我们称之为强电,备用电源是由12V或24V电压进行供电的,我们称之为弱电。UPS备用电源是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才会启动,主电和备电可相互之间进行切换,重要是防止在断电的情况下消防主机还能正常运行。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交流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当备用电源采用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4.备用电源是相关于主电源而言的,要求备用电源引自与主电源相对独立的电源。当主电源消失时,备用电源应当能够自动或者手动投上,保证用电的可靠性;应急电源是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都消失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设置的电源,一般要求这个电源独立于外部电网电源,以便在外部电网故障失电时应急电源仍能继续运行。

5.消防主机上有电源状态指示灯,平时消防主机电源正常工作,当消防主机电源断电的时候,就自动转入备用电源了。消防主机电源工作灯灭,备电工作灯亮,同时消防主机电源故障灯亮,消防主机的屏幕也会有相应提示信息。
6.备用电源是相关于主电源而言的,要求备用电源引自与主电源相对独立的电源。当主电源消失时,备用电源应当能够自动或者手动投上,保证用电的可靠性。应急电源是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都消失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设置的电源,一般要求这个电源独立于外部电网电源,以便在外部电网故障失电时,应急电源仍能继续运行。
按规定,消防设备应有备用电源,一般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当任一路电源故障时,可以切换至另一路电源,保障消防泵等设备可以正常运转。
消防设施的应急电源为:一般消防事故照明等,采用直流蓄电池;动力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如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