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毫安的移动电源可以带上飞机,但不能托运,只能随身携带。
20000毫安的移动电源的电压在5伏左右,电源的额定能量在(20000×5÷1000=)100Wh左右,低于规定的160Wh,所以可以带上飞机。

2014年8月8日,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今后在乘坐飞机时,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 一律禁止携带;充电宝禁止托运。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且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至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5伏的条件下,额定能量值为100Wh,正好达到不用民航公司批准就可携带的容量上限。
如果充电宝上标记有电压(V)和容量安培小时(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V×Ah。
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Ah)时,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充电宝只要额定能量值符合要求,就可以办理手续,跟电池容量是几万毫安都没关系。
20000毫安的常规充电宝可以正常带上飞机。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上面有额定功率是74Wh、100Wh的标识的,由于没有超过100Wh,所以可以随身携带登机的,但是不能托运,充电宝符合一下规定才能带上飞机:

1、额定能量小于100Wh的充电宝可带上飞机。
2、额定能量超过100Wh,小于160Wh的充电宝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带上飞机。
3、充电宝必须有清晰、全面的标识,充电宝有3C认证。
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