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基本常识

核心提示1.煤矿综采机电方面的知识都需要掌握什么,谁有这方面的学习材料 煤矿综采知识;“四抓四强”是指?;答:抓思想强意识:抓基层强基础;抓落实强要求;抓;“三基三抓一追究”指?;答:三基是指安全培训、质量标准化、班组建设三项基;人员进入煤壁区施

1.煤矿综采机电方面的知识都需要掌握什么,谁有这方面的学习材料

煤矿综采知识;“四抓四强”是指?;答:抓思想强意识:抓基层强基础;抓落实强要求;抓;“三基三抓一追究”指?;答:三基是指安全培训、质量标准化、班组建设三项基;人员进入煤壁区施工必须注意事项有哪些?;答:(1)发出信号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行;(2)检查;工作面采高控制是如何规定的?;答:严禁采高大于支架(柱)的最大支护高度;更换煤机截齿和滚筒必须注意哪些?;答:更煤矿综采知识“四抓四强”是指?答:抓思想强意识:抓基层强基础;抓落实强要求;抓队伍强素质。

“三基三抓一追究”指?答:三基是指安全培训、质量标准化、班组建设三项基础:三抓是指抓好一通三防和防突,抓好科技兴安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一追究”指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责任追究。

人员进入煤壁区施工必须注意事项有哪些?答:(1)发出信号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行;(2)检查周围不安全因素,并敲帮问顶,消除隐患。工作面采高控制是如何规定的?答:严禁采高大于支架(柱)的最大支护高度。

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柱)的最小支护高度。更换煤机截齿和滚筒必须注意哪些?答:更换煤机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是什么?答: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是: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和过电流保护。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控制电压不超过多少伏? 答:36伏。

煤矿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得超过多少伏? 答:127伏。供电要做到哪“三无“?答: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供电要做到哪“四有“?答: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哪些?答:应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2、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答: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治瓦斯爆炸事故扩大。什么是煤与瓦斯突出?答:指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有煤体或岩体内突然想裁决空间跑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瓦斯喷出指什么现象?答;指大量承压状态的瓦斯从煤体或岩石裂隙中快速大量异常涌出的现象。煤尘爆炸的危害有哪些?答:爆炸产生高温、爆炸产生高压、爆炸产生冲击波、爆炸产生有害气体。

如何防止采煤工作面落煤时瓦斯增高?答:放慢机组割煤速度、延长爆破间隔时间、使用机组内外喷雾、炮前炮后洒水消尘、煤层注水等。什么叫四保险?答:保险绳、保险叉、保险档、保险杠。

“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什么答: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什么叫顶梁?直接与顶板接触并承受顶板载荷的支架部件叫顶梁。

顶板发生冒顶时有哪些预兆?答:矿山压力显现明显巷道出现顶板下沉、裂缝、片帮、掉渣、支架折断等现象。同一采煤工作面在使用支柱时有什么规定? 答:不得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

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煤与瓦斯突出有哪两种预兆? 答: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什么衣服?答:棉布或静电衣服。液压支架一般有哪几部分组成?答:承载结构件、执行元件、控制元件和辅助装置四大部分组成。

承载结构件包括?答:顶梁、底座、掩护梁、连杆和侧护板等金属装置。执行元件包括? 答:立柱和千斤顶。

控制元件包括?答:压力控制阀和方向控制阀。压力控制阀主要有安全阀:方向控制阀主要有液控单向阀、操纵阀。

按照液压支架与围岩的相互作用关系分为那几类? 答:支撑式、掩护式、支撑掩护式。安全阀的作用?答:保证液压支架具有可缩性和恒阻性。

液控单向阀的作用?答:闭锁立柱或千斤顶的某一腔中的液体,使之承受外载产生的增加阻力,使立柱或千斤顶获得额定工作阻力。

2.煤矿机运操作常识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

第441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宜热备用;若冷备用,必须保证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第442条 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向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第443条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444条 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表10的要求。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第445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表10 井下电气设备选用规定使用场所类别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和与其喷出区域 瓦 斯 矿 井 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 翻车机硐室 采区进风巷 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 低瓦斯矿井 *高瓦斯矿井 1.高低压电机和电气设备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矿用一般型 矿用一般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2.照明灯具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矿用一般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3.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表、仪器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矿用一般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使用架线电机车的巷道中及沿该巷道的机电设备硐室内或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备和仪表、仪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允许使用安全检测鉴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灯。第446条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非专职人员或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447条 容易碰到的、 *** 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第448条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449条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第450条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图中应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三)馈出。

3.去煤矿上工作应当掌握哪些知识

煤矿机电大体分井下机电与平面机电,如果你是应届生的话,首先,煤矿工作本来就是比较艰苦的,机电乃是煤矿的核心,首先井下各种电机、水泵、绞车、皮带。

溜子等等一些基本设备原理以及维修这是必须知道的,在这就是井下设备安装以及配备,要精通设备型号,等你毕业后会发现到矿上与学校学的东西不能说没关系,反正和重新学习差不多,我学的采矿专业,呵呵 也在煤矿工作,其次,既然到了煤矿,熟悉井下环境、井下通风、入井基本知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基本知识、煤矿“三违”等等,再者就是要会看图纸,如井下机电系统图纸之类的,都要明白,不过说实话,煤矿工作的确辛苦,但机电干着还是相当有前途的! 呵呵 希望能给你点帮助,有哪里需要问的尽管问,我现在就在煤矿,呵呵 ,以后也是同行人啊!。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双电源分列运行就是设置了双电源,但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单电源在运行:当运行的电源故障时,立即自动投入另一个备用电源。这是因为:双电源如果并列运行,被供电设备在故障时遭受的短路电流冲击将较但电源供电时大很多,并且要求供电设备的开断短路电流水平、动、热稳定水平也都高出很多。而最重要的是,如果是双电源并列运行,一旦被供电下面的回路故障,由于短路电流同时从两个电源供给,可能造成双电源都跳闸,从而失去了双电源供电的可靠性。

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煤矿矿长须经培训考核,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第三条 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煤矿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第四条 矿井应有及时填绘的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图纸资料。

采、掘工作面应有作业规程。第五条 矿井应有至少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0米。

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通行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第六条 矿井在用巷道净断面应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

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因煤层赋存条件限制确实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的,必须制定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 矿井每年必须经过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各煤层应有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第九条 矿井应当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满足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

生产水平和采区应当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通风设施应当齐全可靠,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第十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有瓦斯抽放措施,并装备安全监控系统。

高瓦斯掘进工作面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应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第十一条 煤矿必须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

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第十二条 矿井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排水系统和火灾防治措施及设施。第十三条 矿井应当保证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设置满足要求的备用电源。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应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属于煤矿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第十四条 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并装设齐全的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

立井升降人员应当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防坠装置。斜井运送人员应当使用专用人车,并装设防跑车装置。第十五条 矿井应有完善可靠的通信系统,保持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通信畅通。第十六条 煤矿井下爆破,须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爆破工作应当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斯检查制度。第十七条 矿井实行入井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第十八条 煤矿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小型煤矿,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第十九条 煤矿应当加强粉尘的检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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