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护线路上发生短路故障时,其主要特征为电流增加和电压降低。电流保护主要包括:一段:无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二段:限时电流速断保护;三段:定时限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限时电流速断、过电流保护都是反映电流升高而动作的保护装置。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按照不同的原则来选择启动电流。速断是按照躲开某一点的最大短路电流来整定,限时电流速断是按照躲开下一级相邻元件电流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整定,而过电流保护则是按照躲开最大负荷电流来整定。但由于电流速断不能保护线路全长,限时电流速断又不能作为相邻元件的后备保护,因此,为保证迅速而有选择地切除故障,常将电流速断、限时电流速断和过电流保护组合在一起,构成三段式电流保护。具体应用时,可以只采用速断加过电流保护,或限时电流速断加过电流保护,也可以三者同时采用。
使用I段、II段或III段组成的阶段式电流保护,起最主要的优点就是简单、可靠,并且在一般情况下也能够满足快速切除故障的要求。因此,在电网中特别是在35kV及以下的较低电压的网络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现在220kV继电保护都用光纤差动保护,是一套的,保护很齐全。
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83)已经作废了,新的标准是《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GB/T 3805-2008)》为方便使用,在原版的基础上做了一些调整:第3章中增加定义“接触电流”和“接触电压”。
《特低电压(ELV)限值(GB/T 3805-2008)》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归口,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负责起草,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扩展资料安全特低电压的特点:

电流强度越大,致命危险越大,持续时间越长,死亡的可能性越大。
能引起人感觉到的最小电流值称为感知电流,交流为1mA,直流为5mA。
人触电后能自己摆脱的最大电流称为摆脱电流,交流为10mA,直流为50mA。
在较短的时间内危及生命的电流称为致命电流,如100mA的电流通过人体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电流为50mA。

在有防止触电保护装置的情况下,人体允许通过的电流一般可按30mA考虑。
中国知网—解读国家标准GB/T3508—2008《特低电压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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