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天津26岁女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死前请求:穿婚纱执行死刑

核心提示1999年,日照当空,金黄色的阳光布满大地,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踩着满地落叶,缓步向前。然而,在紧密相连的人潮中,人们并不觉得温暖,毕竟人心凉了,怎么暖得了。要知道,那天是一名死刑犯被执行的日子。尹艳萍被执行死刑该名死刑犯是女性,今生,她再

1999年,日照当空,金黄色的阳光布满大地,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踩着满地落叶,缓步向前。

然而,在紧密相连的人潮中,人们并不觉得温暖,毕竟人心凉了,怎么暖得了。

要知道,那天是一名死刑犯被执行的日子。

尹艳萍被执行死刑

该名死刑犯是女性,今生,她再无别的要求,只是苦苦哀求法官,可否允许她穿着婚纱执行死刑。

那么,为何死刑犯尹艳萍会有这样的请求呢?

农村姑娘进城

1973年,尹艳萍在云南腾冲市出生,老家是在高黎贡山上,位置偏远,村民世世代代过着清苦的生活。

尹艳萍出生的时候,家里的日子不好过,全家人靠着务农勉强生活。

作为家里的大姐,尹艳萍在念完小学后,便直接辍学回家,帮着家里人干活种田,照顾弟弟妹妹。

图片来源于网络

时光飞逝,尹艳萍逐渐长大,出落得越发标致。

虽然生活条件不太好,但是一点也不影响她越变越漂亮。

以至于村里许多年轻小伙儿,都对尹艳萍动了心,纷纷想尽办法追求她。

而其中有一个叫方强的男孩子,可以说是她的青梅竹马。

方强比尹艳萍大三岁,两人从小形影不离。

小时候起,方强就暗下决心,只要等尹艳萍再大一些,就娶她为妻。

而尹艳萍也早就把方强当作是内心的守护神,除了方强,她这辈子谁也不嫁。

然而对于尹艳萍来说,除了嫁给方强,她还希望自己可以去城里闯一闯。

一来是可以改变一下家里的生活状况,二来是日后与强子哥结婚,也不会过于寒碜。

思来想去,到城里打工成为了尹艳萍内心的执念。

可是,尹艳萍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腾冲这座小山村,没有门路让自己走出山村。

直到1990年,女子王小曼的出现,让尹艳萍发觉机会来了。

那一天,正是王小曼回村的日子。

只见她穿着粉红色短裙和紧身上衣,整个人显得十分洋气。

豪华小汽车和脚上的高跟鞋以及全身的珠宝首饰,更是吸引了全村人的目光。

看到儿时认识的小曼姐,回来时如此风光,尹艳萍很是心动。

再看看镜子里面黄肌瘦的自己,她忍不住自卑起来,同时心里还特别不服气。

毕竟相比于王小曼,尹艳萍更加年轻漂亮。

尹艳萍认为,如果自己打扮起来一定比王小曼更加出挑,自然也能够赚更多的钱。

于是尹艳萍私下找到王小曼,问她自己能不能进城打工。

作为姐姐,王小曼十分热情,她没有丝毫犹豫,连连点头,并且还一直夸赞尹艳萍长得漂亮,做事机敏,一定可以赚到很多钱。

王小曼的话让尹艳萍心头荡漾,于是她回家告诉父母,自己要跟着小曼姐一起去城里打工。

家人纵使有万般不舍,但是看到女儿如此坚决,也不好再多做阻拦。

退一万步讲,如果老大风光了,自己的其他儿女也能过上好日子。

就这样,尹艳萍进城打工已经板上钉钉,她舍不得父母,也舍不得爱人。

于是在中秋节的夜晚,她约方强在老地方见面,两个人来了一场深情的告别。

作为老乡好,方强自然是不愿意尹艳萍离开自己,但是他知道心上人一旦做了决定,谁也劝不了。

离别那一晚,他给自己心爱的女孩准备了一份礼物,那是一条崭新的红色婚纱。

借着月色,方强动情地说:

“这个本来是想订婚的时候送给你的,但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这件衣服你就拿着吧,也算是一个念想。”

尹艳萍感动极了,一时间泣不成声,她一手接过方强的礼物,并承诺自己只到城里打拼三年,三年之后,就回来结婚。

方强满心欢喜地点头答应,把尹艳萍紧紧地抱在怀里。

第二天,尹艳萍带着强子哥给自己准备的红色婚纱,离开了大山。

尹艳萍向着自己憧憬的大城市出发了,她满心欢喜,以为一切都在慢慢变好。

噩梦的开始

一开始,尹艳萍是想去广东打工,但是又想到是第一次进城,所以最后她还是选择留在昆明寻找机会。

一向心高气傲的她,没有去王小曼手下干活,而是自己找工作。

尹艳萍聪明能干,没费多大力气,就应聘到了一家酒楼当服务员。

虽然每天都很辛苦,但是她每个月都能挣到350元,这对从小生活在农村的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进入口袋,尹艳萍感觉生活有了盼头,工作起来浑身是劲。

加上酒楼包吃包住,她越发觉得这样的生活环境强过村里千百倍。

每天吃饱睡足穿暖,尹艳萍变得越发漂亮。

看着小姑娘娇滴滴的模样,酒楼老板对她动了歪心思。

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摸摸尹艳萍的私密部位,这让农村来的小姑娘害怕极了,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次数一多,老板的行为自然会被老板娘撞见,尹艳萍不免跟着倒霉。

那一天,她直接被老板娘带进小黑屋。

老板娘怒不可遏,不问青红皂白,一上来就给尹艳萍甩了一巴掌,骂她是狐狸精,骂她不要脸。

本分的尹艳萍,哪受过这种气,她越想越难过,觉得酒楼是做不下去了,但是如果自己就这么灰头土脸地回村,一定会被外人笑话。

于是为了所谓的面子,艳萍想起了王小曼,她决心从头来过,找小曼姐取经,发誓一定要活出个人样。

然而尹艳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看到的是王小曼人前风光,但是却不知道她背地里干了些什么,又是如何致富的。

原来王小曼是在KTV做事,尹艳萍找到她时,她直接要尹艳萍换好衣服,去单独的房间里面接客。

看着王小曼扔给自己的衣服十分暴露,尹艳萍傻眼了,她不知道衣服是穿还是不穿,又该如何接待客人。

但是一想到自己要回村去过那种没钱又没脸面的生活,她还是咬牙穿上了工作服。

尤其是当王小曼告诉她,一天可以挣来在酒楼一个月都挣不来的薪水时,尹艳萍眼睛更是瞪得特别大。

王小曼告诉她,只要能够让客人开心,她就可以挣到500块,而且还不算小费。

没有什么文化的尹艳萍紧张极了,虽然不知道小费是什么,但是她清楚这笔钱可以让她过上向往的美好生活。

久而久之,尹艳萍从一个老实怯懦的农村女孩,变成了城市中的三陪女。

只是第一天上岗的时候,尹艳萍非常放不开。

客人看着她拘谨的模样,一边让她放松,一边塞给她一笔丰厚的钞票。

为了拿到这些钱,她第一天上岗,就把自己的第一次献了出去。

那天晚上,她拽着钱倒在床上,眼泪哗啦啦地顺着脸颊往下落,脑海里浮现出强子哥的身影。

从那以后,尹艳萍再也没有勇气给方强写信,离别时的承诺像是铁锤一般,狠狠砸在心上。

为了让自己好受一些,尹艳萍断了跟方强的书信往来,只是往家里面寄钱,但是从来不肯透露自己在城里的地址。

不过家里人还是照样给她写信,并且告诉她,方强有到城里找她,但是只知道她在酒楼打工。

不知道心上人在哪里的方强,只能一家一家酒楼去找,可惜一直都没有找到,这期间还生过一次大病。

尹艳萍知道后,心里难受得不行,但是她压抑住内心的想念,还是不敢联系方强。

她时不时地拿出那套婚纱,只是从来不敢穿上,怕把那件神圣的嫁衣给弄脏。

心里再难受,日子还是要继续,作为KTV的新晋红牌,尹艳萍很受欢迎。

在KTV鱼龙混杂,人来人往的包厢里,尹艳萍结识了很多大哥,其中的程老板更是与她缘分匪浅。

因为程老板的出现,尹艳萍更是从一个没有尊严的三陪女,成了一个危害国家,危害社会治安的可怕人物。

自作孽不可活

这天,又是程老板光顾的日子,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他与尹艳萍来了一场交易。

开始时,陈老板说着一些调笑的话语,一边说还一边用钱来逗尹艳萍开心。

看着尹艳萍无精打采,陈老板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递给尹艳萍,说是要让她精神一下。

尹艳萍不客气地接过烟,用打火机点燃,自顾自地抽起来,但是一入嘴她就发现味道不对。

紧接着程老板告诉她这是四号白粉,也就是海洛因。

尹艳萍听了,不免担惊受怕起来,但是仅仅吸食了一口,她就沦陷了。

从此,一次、两次、三次……次数越来越多,尹艳萍逐渐对四号白粉上了瘾。

当尹艳萍对毒品的依赖一发不可收拾起来的时候,程老板却对她厌倦了。

程老板不再给她提供货源,没办法,尹艳萍只能自己想办法。

然而程老板一直神出鬼没,一时间,尹艳萍也找不到他在什么地方,于是只好四处寻找。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她终于在一家酒楼门口遇见了程老板。

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救星,扑通一声,跪倒在陈老板面前。

“程老板,求求你行行好,带我走吧,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想让我干啥,我就干啥,绝对不会给您添乱、找麻烦。”

从那以后,尹艳萍就成了程老板的手下。

程老板不是一般人,原名叫做程玉华,是一个经常往来于天津和云南之间的大毒贩,因为他的介入,尹艳萍也开始贩卖毒品。

到了1996年,尹艳萍在云南小镇开了一家服装店,因为她善于交际,所以生意红火,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但是一到晚上,小店就会成为罪恶之地。尹艳萍作为毒贩中间商,给毒贩们提供交易场所,并且会在每一笔交易中大捞一笔。

加上尹艳萍自己也需要大量毒品,所以她会花尽心思,让毒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来来回回,否则一旦失去货源,她会痛不欲生。

为了让自己有吃不完的毒品,她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来到缅甸,并在两国频繁往来。

她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被任何人发现把柄。

一来二去,她对缅甸越来越熟,并且与当地一名叫做杨正华的男子关系越发密切起来。

之所以和杨正华的关系越来越好,是因为他身上总是带着方强的身影。

虽然俩人以姐弟相称,但是外人看来更像是一对夫妻。

杨正华全家靠种植鸦片谋生,一家人都是毒贩。

大姐因此被枪决,而二姐和二姐夫都因为吸食毒品过度而死亡,家里另一个姐夫目前还在监狱服刑。

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破破烂烂,没有希望可言。即便如此,杨正华还是走上了贩毒这条路。

因为在他们看来,与毒品绝交就是与利益无缘。

看见比自己小这么多的杨正华也走上了贩毒的道路,尹艳萍多少心存怜悯,毕竟他像极了自己的心上人。

等到必须去天津送货的时候,尹艳萍果断阻止杨正华的计划。

可是因为天津都是老主顾,又不得不走这一趟。

所以,尹艳萍当即决定,自己替他走这一趟,一来是自己经验多门路广,二来是尹艳萍可以从中捞油水。

毕竟近年来,云贵地区受到的打击力度大,如果把生意发展到天津,也是一条新出路。

天津老照片

于是,她带着150克的四号白粉,利用女性生理期的特殊时间,闯过层层关卡,把货物带到天津,并且卖出了150元1克的好价格。

就这样,一条从云南穿梭八个省到达天津的毒品运输线,在尹艳萍的搭建下完成了,她靠着自己的力量大肆贩卖毒品。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样一条巨大的毒品运输路线,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但是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先撒一张网。

1997年4月,大买卖找上尹艳萍,她收到把千克毒品运到天津的任务。

数额巨大,利润可观,让尹艳萍的欲望越发膨胀。对于此次的交易,她更是势在必得。

因此尹艳萍和杨正华开始商量对策,为了保证计划万无一失,杨正华还带上了自己的妹夫匡城江,三人决定分三步行动。

第一步是杨正华到天津找到客户摸清底细,第二步是尹艳萍和匡成江带着一部分毒品进行试探。

最后再雇佣一个人把剩下的大批毒品带到天津。

然后,三人决定雇佣杨家的短工徐友。

同年5月,经过缜密探讨,第一次毒品交易顺利完成。

尹艳萍迫不及待,立即投入到下一次行动中,准备和匡成江实施计划。

然而当两人行至昆明时,却是有人认出了尹艳萍。

对方正是当初与尹艳萍一起在KTV做事的小姐妹,经过一番寒暄后,对方将一封信交给了尹艳萍。

当时尹艳萍的全部心思都在运送货物上,接过信封后随手收进包里,应付完小姐妹后便继续运货。

后来她和匡成江一路行至天津,客户约好在指定地点见面进行交易。

尹艳萍和匡成假装成一对情侣,走在天津市区通往海港的过街天桥上。

对面是一位中年妇女,带着一个七岁的小男孩。

尹艳萍和妇女确定完彼此的身份后,尹艳萍便打算把带来的货物交给妇女。

而此时此刻,埋伏在附近的警方也在观察着她们的一举一动。

等到时机成熟时,十多名便衣警察冲向桥中央,将几个人迅速抓捕。

通过审讯,警方得知了杨正华的行踪,七天后,公安人员在天津饭店,将其他毒贩一并抓获。

至此,津门特大毒品案告一段落。

尹艳萍等人准备好的海洛因净重超过3kg,实属重大案件。

因此在同年6月7日,尹艳萍直接被判处死刑。

判刑的那一刻,尹艳萍感觉天都塌了。

她没有脸面对家人和方强,想着,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自己一定不会踏上这条不归路。

与此同时,她也有了时间查看方强给她留下的那封信。于是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看到心上人给她写下的甜言蜜语。“萍妹,我给你写了很多封信,因为我很想你,我在到处找你,每到一家宾馆、一家酒楼,我都会留下一封信,我想着你一定会见到其中一封吧。”

“萍妹,你多久回来啊?你知道吗?现在,村子发展得不错,不过告诉你一个坏消息,前些日子,那个王小曼因为贩毒被判了死刑。我突然好害怕失去你,也很想你,所以我等你回来。”

尹艳萍边读边哭,泪水仿佛打开阀门的水库,从眼睛里喷涌而出,浸湿了整张纸。

她的心里十分难过,因为她知道,已经没有回去的可能了,她已经成为人民的罪人,必须付出代价。

行刑那天,她请求法警让她穿上自己的红衣裳,法警没有为难她,答应了这一请求。

于是,不到26岁的尹艳萍,拿出方强当初送给她的红衣裳,精心打扮一番后走上了刑场。

尹艳萍被押赴刑场

正当所有人纳闷时,尹艳萍解释说,这是她们老家的一个风俗。

如果心里有想嫁的男人,可以在临死前穿上婚纱想着他,就算这辈子做不了夫妻,或者下辈子还可以续上缘分。

最后,尹艳萍放声大哭,她跪在地上仰天嚎叫道:

“爹!娘!女儿不孝,下辈子再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

“嘣!”一切,都告一段落了。虽然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不是所有错误都有改正的机会,不会所有不足都能从头再来。

纵使尹艳萍最后一刻幡然醒悟,但是终究还是失去了弥补错误的机会,只能以死谢罪,她的悲惨故事则敲响一个警钟:有些事情永远不要碰,碰了就是深渊,而深渊不可凝视,否则就是粉身碎骨。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