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跑“滴滴”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

核心提示网约车的兴起不仅便利了人们的出行,也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提高了收入水平。由于网约车的注册门槛较低,只要有车基本都能成功注册,许多车主便在空闲时间、上下班途中摇身一变成为了“兼职司机”,既能分摊出行费用,也能贴补家用。但随之而来的是,如果发生

网约车的兴起不仅便利了人们的出行,也提供了新的就业岗位,提高了收入水平。由于网约车的注册门槛较低,只要有车基本都能成功注册,许多车主便在空闲时间、上下班途中摇身一变成为了“兼职司机”,既能分摊出行费用,也能贴补家用。但随之而来的是,如果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拒赔吗?

让我们一起来看以下几个案例。

【案例一】小李下班后在承接了某网约车平台的顺风车,在接上乘客小宋并前往其目的地时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小李随即向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被保险车辆改变使用性质。

【案例二】项某驾驶网约车在某公园处接乘客张某,在张某左脚踏上车,右脚还在地面的情况下,项某发动汽车并前行,碾到张某的右脚,致使张某受伤引发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项某负全责,但保险公司以网约车改变车辆用途为由拒绝理赔。

【案例三】2020年5月,李某通过“滴滴平台”注册成为快车司机。一天,李某驾车送孩子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查看现场并了解详情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范围内赔付了李某2000元,对于商业保险部分拒绝理赔。

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案例一:小李并未改变车辆营运性质,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予支持。】顺风车通过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方式,达到缓解拥堵、方便出行的目的。从事顺风车是否改变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

应结合收取费用情况、车辆行驶区间、车辆所有人职业状况以及接单频率等情况予以综合判定。本案小李有固定职业不以顺风车业务谋生,且涉诉行程的始发地和目的地均与小李工作地点和居住地区接近,故小李驾驶运送搭乘者的行为应界定为顺风车,不具有营运性质。

【案例二: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第三方的利益,为受害人提供基本医疗救治保障,填补受害人的损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以事故车辆系“网约车”为由,主张其在交强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依据,且有悖于交强险之设立初衷,不予支持。

【案例三: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驾驶的车辆虽然存在营业性运输,但当日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使用该车的目的是为了送孩子上学,并没有营业性运输行为的发生,故保险公司提出免责拒赔的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提醒】目前实务中较为统一的观点是:私家车用作网约车承接订单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但正如上述案例载明,车辆性质是否发生改变、该改变是否增加了保险标的的风险,均需结合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车辆状态、车辆所有人职业等方面综合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并且,保险公司若主张免责也需提供证据证明已对免责条款尽到了必要的提示说明义务,否则一律拒赔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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