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强化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在市场监管部门增加相关执法人员数量

核心提示资料图去年底,中央首次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建议加快平台经济反垄断立法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张兆安代表表示,目前,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

资料图

去年底,中央首次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建议加快平台经济反垄断立法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张兆安代表表示,目前,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社交平台屏蔽封禁用户链接,其他中小企业或用户链接、在线订票或打车平台涉嫌针对消费者进行价格大数据杀熟、拒绝API平等开放以垄断数据、针对在线音乐游戏文学等内容领域独家版权授权以垄断知识产权、头部平台大量杀手并购中小互联网公司抑制创新等,这类行为都直接侵犯了中小企业商家和最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破坏了数字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

针对上述垄断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1月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更好解决数字经济面临的垄断问题,促进平台经济和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但是,这一反垄断指南仍属于指导性文件,强化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立法执法依然是下一步互联网监管重点,因此,张兆安代表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落实中央政策,树立更多执法个案,强化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力度。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强化了对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力度。建议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审查互联网领域的经营者集中,防范通过并购导致市场过度集中,抬高进入壁垒,抑制创新。严厉查处上述电商平台“二选一”、社交平台链接封禁、购票平台“大数据杀熟”以及数据垄断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行为,通过树立互联网领域典型案例来打击、抑制恶性竞争和垄断行为。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创新竞争,让平台经济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福利。

二是在《反垄断法》修订中增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条款内容,增加超级平台的新型基础设施地位条款,赋予其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义务。2020年12月,欧盟推出《数字市场法》,以引入赋予提供核心平台服务的平台中间人角色,并明确规定其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平台义务,建议我国在具体制度上可以借鉴这一条款,更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创新发展。

三是落地更多数字平台领域反垄断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文件,更快更好发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指南》的指引作用,填补数字经济反垄断方面的规制空白。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通过制定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文件,指引电商平台“二选一”、社交平台拒绝交易等个案的执法和司法,一方面威慑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使得头部寡头垄断平台不敢主动触犯;另一方面,通过具体操作层面的指导文件给企业合规提供指引,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扩大并强化反垄断执法队伍建设,保证反垄断执法队伍的人力充足。针对互联网反垄断执法力量较弱问题,建议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有条件的可以建立专业执法队伍。此外,在适当的时机,建议考虑评估引入检察机关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网络法实务圈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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