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进驻阿里巴巴调查,打响了国内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的第一枪。就在12月24日开始调查的一周前,高层会议确定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方向。
结合近两个月的行业动向和政策风向,平台型互联网受到的“质疑”越来越多,尤其电商领域的“二选一”和社区团购成为被猛烈抨击的两个靶子,其所反映出的问题也恰好分别对应了“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

某种意义上,从官方的定调和执法情况来看,平台型互联网公司野蛮扩张的时代宣告结束,一个规则越来越明确的数字经济时代拉开序幕。
如果熟悉近十年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史,就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分水岭出现在2020年这个特殊的年份?“二选一”存在多年,社区团购隐含着的“与小民争利”也并非今日才出现。
与其从宏大叙事和道德品质的虚无中寻找答案,不如换一种更具操作性的视角来分析,比如今年的一大流行词“内卷”。
模式内卷化
对于很多年轻父母而言,即使再不情愿让孩子去上各种辅导班、兴趣学习班,最终大部分还是选择将孩子送去,而理由显得又那么无厘头——别家孩子都去,自家的孩子如果不上,小朋友之间都无法沟通,孩子会自卑。
这种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和由此带来的行为,被奉为最典型的“内卷化”案例。那么,在同一个领域的公司,同样存在着“内卷”现象,并且尽量愈演愈烈,尤其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其竞争的激烈程度不亚于起跑线上的孩子们。
以社区团购为例,难道市值/估值成千上百亿美金的平台型互联网公司真的看上了“那几捆白菜”?如果说美团深耕餐饮,白菜们属于产业链的一个环节,那么滴滴出行为何也要进场呢?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即平台型互联网公司的流量焦虑,犹如家长们对孩子成长的焦虑。所有参与者陷入了集体焦虑,因而导致某些行为变形。
不得不承认的一点,相较美国同类互联网公司的全球化程度,国内互联网巨头的市场基本都在国内,而其赢家通吃的特性导致市场很快饱和,并且呈现零和特征。因此,当流量红利衰竭,以模式创新为基础的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只能向更加垂直的领域渗透,以便获取更多的流量,甚至不为增量,只是防守性的守住流量基本盘,因为你不做,其它平台就会占领。
因此,我们经常听到互联网行业的一些特有表述,“由高频业务向低频业务扩张”、“高毛利向低毛利覆盖”、“战略性卡位”。因此,我们才会看到做社交和支付的腾讯去投资滴滴,做餐饮的美团会收购共享单车摩拜。如今,无论主业身处哪个赛道,又纷纷将目光对准社区团购。
“二选一”其实同理,与其说“二选一”是一个结果,不如说是一种手段。平台通过“二选一”的方式垄断某些品类的卖家,进而将用户牢牢留在自己的平台上。其背后依然是流量焦虑。
互联网从业者喜欢将每次扩张都视为“外延性创新”,但从其商业目的而言,却恰恰相反,变为一次又一次“内卷”。这是由互联网模式的内在逻辑所决定的,不以网友的意志为转移。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内的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均以模式创新为特征,而并非技术创新,这种批判似乎伴随着国内互联网的发展,也是如今被网友质疑最多的一个槽点。
垄断与反垄断

随着内卷化的愈演愈烈,垄断自然形成。就像一个上了无数兴趣辅导班的孩子,最终掌握了十八般武艺,不可否认,对于孩子而言,其结果是好的。
于企业而言,其结果则是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多,比如做社交起家的腾讯已经覆盖了金融、出行、游戏、音乐、视频、文学、餐饮、电商等等领域,已经成为很多行业的基础设施。从理性角度而言,腾讯们绝不会有掌控社会和人们行为的主观意愿,但客观结果,其的确从一家单纯的商业公司变成了一个具有公共属性的机构,尽管他们的员工没有事业编。
这就出现一个悖论,也是当前的一大争议点,网民希望腾讯们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但其作为上市公司,说到底依然是一家商业机构;但又无法做一家完全唯利是图的企业,因为其业务范围促使其承载了更多的社会基础设施功能。
从欧美的历史来看,企业一旦进入这样的临界点,政策一定会接入,但理由并非社会责任,而是市场视角下的“创新”。
著名的贝尔电话公司,曾经占据了通讯设备和电信的绝大部分市场,使得中小企业很难生存和发展,几十年前,从美国打回中国一个长途电话,费用高达7美元/分钟。之后,美国反垄断机构强制其拆分,期间通讯设备和电信业务被分拆成两家公司,随后,一些企业崛起,比如今日的通讯设备制造商思科,电信运营商Sprint等。包括IBM等,在发展壮大后,都曾受到反垄断调查。
今天,我们同样以影响市场创新的名义进行反垄断。但唯一不同的是,两者的垄断形成路径不同。贝尔和IBM是由其技术壁垒带来的市场垄断,即利用知识产权这一工具来实现,其本身没有太大的流量焦虑。而国内的互联网巨头,更多通过纯市场的先发优势在客观上实现了垄断,并没有多少技术壁垒,阿里京东壮大后,拼多多依然可以崛起。
正因为这样的差异,使得政策介入时会有不同的声音。技术壁垒带来的垄断,市场本身很难破解,只有政策的强力介入。而互联网的流量壁垒则不同,其在市场上本身依然存在着被颠覆的风险,比如头条系对腾讯、的挑战。
因此,国内的互联网反垄断和美国曾经的反垄断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如何介入,如何判定垄断成为一大难题。
重置规则
但无论是哪一种垄断,一旦形成,都隐含着风险,第一,讲究效率的商业公司会影响社会公平,引发社会问题;第二,影响创新,技术壁垒带来的垄断掐断创新,而流量壁垒尽管无法彻底断掉创新,但也会延缓创新,在阿里京东之后可以出现拼多多并非刻意复制在其它行业,比如美团饿了么之后要想出现第三大外卖平台,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因此,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而言,政策介入只是时间问题。而为什么是今年?我们可以对比下美国的反垄断历史,美国从一开始就奉行自由市场经济,托拉斯在各个领域各个历史时期都会出现,因此,其在1890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美国那些著名的大巨头,无论传统企业洛克菲勒石油帝国,还是电气时代的贝尔电话,乃至如今的互联网巨头谷歌,都会遇到反垄断调查。
国内的市场经济也仅40来年,由于中国市场的广阔和地理空间的限制,市场性的垄断企业并不多,但互联网打破了时空限制,新世纪的前20年又得到了高速发展,形成了一个有一个垂直领域可覆盖全国市场的巨头,市场开始出现垄断的苗头,但大众依然陌生,对于政策的反垄断,更是无法理解,因为我们这40年很少遇到过反垄断。

激烈的反对者还包括互联网从业人员,正如一位网络大V所言,互联网从业者与反垄断者的价值观天壤之别。经历了互联网20年洗礼,在他们的思维里,互联网是在重构和改造传统产业,是社会的进步,他们更看重效率;而反垄断者则需要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找平衡,一旦失衡,势必要介入。
两类经济发展史、两种思维决定了如今的反垄断争议不断。
但我们认为,互联网带来的传统企业革命是历史的进步,但同样,其产生了新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策介入是非常必要的,最起码可以对一些新问题带来修正。
无论我们愿意不愿意接受反垄断,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成熟,反垄断就在那里。
首席观察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