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读: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在“双十一”促销期间,强迫商家“二选一”等竞争失序问题突出。
国家重拳出击,这些年,互联网巨头公司的寡头化,垄断化,封闭化一直都在被诟病,二选一这种店大欺客的事儿,到头了!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
作 者丨杨清清、黄婉仪
编 辑丨李清宇、曹金良、陈思颖
图/ 图虫
11月10日消息,今日午盘港股科技股持续走低。截至发稿,腾讯下跌4.42%,美团下跌10.50%,阿里巴巴-SW下跌5.10%,京东-SW下跌8.78%。
消息面上,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的“平台”是指互联网平台,平台经济是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平台内经营者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征求意见稿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大方面对平台经济领域做出反垄断指南。
重磅组合拳
今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一系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无正当理由实施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等。
其中,在判定是否构成限定交易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四大因素,首当其冲的便是“要求交易相对人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行为”。
就在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邀请京东、美团、阿里巴巴、字节跳动、滴滴、快手、拼多多、58同城、奇虎360、腾讯、苏宁、携程、唯品会等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需要注意的是,同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通报特别指出,在“双十一”促销期间,强迫商家“二选一”等竞争失序问题突出。

为此,会议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今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也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也提到“二选一”的问题,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
“二选一”将成历史?
图/ 图虫
近日适逢一年一度的双11大促,不过每年大促期间“二选一”话题都没有止歇。
京东与阿里之间“二选一”的纠葛已久。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5年的双11,京东便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实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