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互联网金融,按业务模式看,互联网金融分为哪几类

核心提示尽管互联网金融诞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随着它的快速发展,现在已经广泛被人们所接受,为我国金融行业带来了新鲜血液,成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而商业银行作为传统金融行业的核心,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一直扮演着最重要角色。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作为两种金融模

尽管互联网金融诞生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随着它的快速发展,现在已经广泛被人们所接受,为我国金融行业带来了新鲜血液,成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而商业银行作为传统金融行业的核心,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一直扮演着最重要角色。

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作为两种金融模式的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成为金融领域的热点话题,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看,探究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互联网金融3阶段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和金融相互结合的产物。

由于互联网金融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学界目前对互联网金融还没什么是互联网金融?按业务模式看,互联网金融分为哪几类?有统一的、得到广泛认可的定义。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不但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活动,还包括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包括互联网企业依靠互联网技术提供的金融服务。

从实践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也就是萌芽阶段,这一阶段表现特征是金融的信息化,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将简单业务转移到互联网上,

网上银行业务、网上证券业务开始逐步兴起,预示着互联网金融时代即将到来;

第二阶段——起步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金融的互联网化,互联网从技术层面延伸到产品层面,P2P网络借贷、众筹、第三方支付等一批金融创新产品开始受到市场的关注;

第三阶段——快速发展阶段,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节点,被誉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打破了银行的垄断,

各种宝宝类互联网理财产品不断问世,第三方支付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P2P网络借贷爆发增长;

第四阶段——严格监管、行业出清阶段,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监管的缺失,行业积累了大量的风险,P2P网络借贷行业发生大量平台倒闭、跑路事件,引起监管层的注意。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高度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强监管时代的到来,行业面临着重新洗牌和出清。

互联网金融主要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性、便捷性、高效性、低成本、覆盖广的特点,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缓解了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传统金融具有的功能,互联网金融都涉及到。

金融功能观将金融的功能分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拓展功能和衍生功能四种。

金融的基础功能是提供资金的结算、清算服务和资金的融通功能,互联网金融通过第三方支付实现金融的基本功能,为全社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金融的核心功能是稀缺资源的配置功能,互联网金融通过P2P网络借贷、众筹、网络小贷等业务模式,绕过中介机构银行,

将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联系起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针对金融的扩展功能和衍生功能,互联网金融通过保险和征信加以实现,达到风险规避和信息提供的目的。

目前对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按照业务模式进行细分,缺乏系统的分类,

根据金融功能观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分为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融资、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征信五个模块。

第三方移动支付

第三方移动支付是电子商务和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导致产品的卖家和买家在时空上的分离,迫切地需要变革传统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在卖家和买家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

由平台对资金提供担保,平台依靠手续费和资金沉淀所产生的利息盈利,平台作为一个中间机构,一边连接商家和消费者,一边又和商业银行连接,避免了客户需要和多家连接的麻烦,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

2013年中国宣布4G正式投入使用,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提高了移动支付的用户体验性,第三方支付逐步从电脑端转移到手机端,支付的范围不断扩大,由一开始的网络购物,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人们养成了移动支付的习惯,逐步取代货币的支付功能,第三方移动支付的成交额也不断提升。

艾瑞咨询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2014年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规模仅为6万亿,2018年市场规模达到了190.5万亿,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0%。

201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第三方支付牌照,首批共有27家企业获得,包括银联商务、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知名企业在内。

随后央行又分批次一共下放了271张牌照,2015年央行宣布不再下发新的支付牌照,此后部分机构或是主动注销或是不符合监管要求被吊销牌照,

截止2018年底市场上共有支付牌照238家。

艾瑞咨询的研究显示,移动支付市场领域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凭借网购和即时通讯的流量导入,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两名,分别为54.3%和39.2%。

互联网融资

互联网融资指有资金需求的融资者不再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借助互联网平台,以达到融资的目的,通常以小额融资为主。根据融资的性质又可分为股权类和债权类融资。

股权类融资主要是指众筹,债权类融资包括P2P网络借贷、网络小贷和消费金融。

众筹

众筹是指面向大众的资金筹集,由筹资人、众筹平台、投资人三方构成,筹资人即资金的需求者可以是个人,公益或者商业组织。

首先筹资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申请书,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将众筹项目在网站公示,投资人浏览到项目信息后,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如果决定投资则在众筹平台开立账户并将资金划拨到众筹平台,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筹集到项目所需资金,该笔众筹失败,资金由平台返还到投资人手中。

如果众筹成功,平台将资金划入筹资人账户,筹资人应该严格按照项目说明书的约定使用资金,投资者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产品作为报酬。

众筹一般可以分为捐赠式众筹、股权式众筹、回报式众筹和债权式众筹四类。2011年蒋显斌创建了中国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标志着众筹由国外正式进入中国。

经过初期的摸索,2014年众筹行业迎来了发展良机,国家鼓励众筹行业的发展,众筹平台数量也增加到140家,2015年众筹行业爆发式增长,2015年底全国众筹平台多达286家,全年实现融资总额88.68亿元,半数以上都是股权融资。

2017年受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影响,平台数量由上年的427家下降到209家,募集金额仅220.25亿元,目前众筹行业两极分化严重,缺乏特色的平台将被市场逐步淘汰,

综合众筹行业平台数量和融资总额看,众筹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影响有限。

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是指借款人和出借人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实现资金的借贷,P2P网贷平台将资金的供给者和资金的需求方联系,由借款人在借贷平台发布借款信息,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甄别借贷风险并做出投资决策,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出借人还本付息。

在整个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

不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做担保,由出借人承担投资风险,网贷平台通过收取手续费盈利。

P2P网络借贷具有收益和风险双高的特点,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方式,同时为资金的需求方提供了稳定的融资渠道,是普惠金融的有效补充。

2005年世界上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Zopa在英国成立,国内的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于2007年成立,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业务覆盖全国各地,投资人数众多单月投资者最大超过一千万人,

单月借贷成交额最大超过2400亿元,累计平台数量超过6600家,P2P网络借贷在互联网金融的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

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行业成交量达到了顶峰7383亿元,紧接着行业迈入下行阶段,部分平台出现到期无法兑付问题,大量平台宣布停业或者跑路,仅2018年一年问题平台数量就有697家,较2017年增加了501家,增幅高达255.61%,风险成为行业的首要关注点;

同时一系列的网络借贷监管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速了行业的洗牌,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转型提供了方向,网贷平台将不再增加新的业务,在两年内逐步兑付未到期债务,符合要求的可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343家,当月实现成交额429亿元,整个行业待还金额为4916亿元,考虑到行业的规模和发展状况,

将P2P网络借贷成交额纳入到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的影响因素。

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是指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等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向消费者提供资金以满足消费者超前消费的需求。消费金融按照其业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电子商务模式、消费金融公司模式、银行信用卡模式和基于P2P的消费金融模式。

电子商务模式以京东白条、蚂蚁花呗为代表的,

消费金融公司模式以中银消费金融为代表,P2P消费金融模式以拍拍贷、宜人贷为代表。

高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不包含住房贷款和车贷的消费金融市场规模达到11.27万亿,市场份额占比最高的是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规模达到6.27万亿。

其次是消费金融公司,目前经银保监会批准的消费金融公司一共24家,其中20家是商业银行发起成立的,

互联网企业受到资金和监管政策的约束,市场份额较低,消费金融行业目前仍由传统商业银行主导。

互联网理财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普通居民投资渠道相对狭窄,银行储蓄和股票是最主要的投资方式,但是中国的利率长期受到政府管制,存款利率偏低,股票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市场在大部分时间处于熊市,投资者损失惨重,居民的投资需求得不到有效释放。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弥补了传统金融理财产品的缺失,

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门槛低、高效率、灵活性强、购买方便简单的特点。

互联网理财颠覆了传统的理财市场,改变了理财产品的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从线下变为线上和线下同步。

互联网理财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金融产品的互联网化,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纷纷推出网络理财产品;另一类是互联网科技公司推出的金融创新产品,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理财产品。

在所有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中,互联网货币基金规模最大,最受投资者的欢迎。2013年6月蚂蚁金服推出了一款互联网货币基金产品——余额宝,仅用6天的时间规模就达到了一百万,当年年底规模达到了1853.42亿元,此后余额宝的规模不断快速增长,规模最高时达到17000亿元,

与余额宝合作的天弘基金成为了中国最大的基金公司。

随着余额宝规模的不断扩大,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为了防止货币基金过快增长,预防季节性赎回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发布规定,余额宝逐步下调单个账户额度总额度和日申请额度,分别为10万元和2万元,余额宝规模也随之下降,目前稳定在一万亿左右。

除余额宝外,互联网巨头纷纷推出自己的互联网货币基金产品,腾讯推出了理财通,推出了百赚,苏宁推出了零钱宝。

互联网保险

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保险业年报》显示2018年中国实现保费收入38016.62亿元,虽然保费收入在世界所有国家中排名第二,但是保险覆盖率仅为4.4%,低于世界平均水平6.1%,人均保费额为406美元,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的保险收入在未来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在3.8万亿保费收入中,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仅为1889亿元,所占比例为5%。互联网保险行业由2012年的111亿元增长到2015年2234亿元,增长了近20倍。

但是受到监管政策的影响,保费收入出现小幅下跌,互联网保险产品相较于传统产品,具有产品灵活多样,保险条款简单易懂,理赔体验好的特点,

在度过行业发展的阵痛期后,会逐步提高在保费收入中的占比。

传统的保险的销售渠道以保险公司自行销售、银行代销、保险经纪人代销、电话推销四种方式为主,而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渠道分为两种一种是官方自营,另一种是第三方渠道。

艾瑞咨询的研究报告显示,第三方互联网渠道凭借着更多用户场景的优势,第三方销售占比从2015年的8.3%快速提升,到2018年以52.4%的比例反超官方自营渠道,

成为最重要的互联网保险销售方式。

互联网征信

互联网征信是指利用机构或个人在互联网上留下的消费、社交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现代互联网技术手段,评估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状况。

中国目前的征信制度是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主,主要根据企业或者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借贷信息,负债情况来确定信用状况,互联网信息未被纳入传统的征信范围。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征信系统很难满足现代征信的需求,互联网征信的出现弥补了中国人民银行在个人征信方面的空缺。

互联网征信具有数据多样化,征信范围覆盖广,征信主体市场化的、信用评估立体化的特点,不仅考虑个体的历史信息,同时结合个体实时、动态的行为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判断个体的信用状况。

目前互联网征信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凭借个人的购物记录和支付信息,

结合个人的身份、兴趣、行为轨迹等信息,进行信用评估,芝麻信用就是根据以上信息决定个人的借贷额度。

另一种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指导,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鹏元征信、腾信征信等八家机构共同成立的百行征信,百行征信是目前首家获得个人征信牌照的互联网征信公司。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