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一周01:关于腾讯、小米财报和「监控广告」法案

核心提示近几年养成了每天从不同信源收集行业新闻的习惯,一方面为了跟进行业最新动态,另一方面也为自己的科研工作沉淀素材。收集新闻的来源既包括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综合媒体,涵盖adexchanger、AdAge、BusinessInsider等行业媒

近几年养成了每天从不同信源收集行业新闻的习惯,一方面为了跟进行业最新动态,另一方面也为自己的科研工作沉淀素材。收集新闻的来源既包括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综合媒体,涵盖adexchanger、AdAge、BusinessInsider等行业媒体,也有和国内各大厂及第三方技术公司的沟通。

想了想,决定每周一开始更新「

广告一周」栏目。每周至多选择五个对解读行业发展有重要价值的新闻,呈现事实并提供一些自己的简要观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01腾讯广告年收886亿,但Q4表现不太好

腾讯公布的全年财报显示其2021年网络广告收入为886亿元,同比增长8%。但数据也显示,其第四季度广告收入仅有215亿元,降幅达到13%,表现不够理想。

去年是互联网广告重大变局之年,这一点在腾讯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从第一季度到第四季度,它的分季度网络广告业务增长由开年的23%逐步衰减至年末的-13%。如果更仔细地审视分季度报告表述,能够发现腾讯广告业务变化的几条线索:

第一,外部环境影响确实超出预期。

比如针对互联网服务行业,Q2财报曾提到「广告主需求增加」,但在Q4中的表述就变为「广告需求疲软」;针对教育行业,Q1财报刚提及「K-12教育面对潜在监管因素」,在线教育广告投放在随后三个季度就全面清零。类似情况也出现在游戏、房产、保险等其他行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让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承压。

第二,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还在逐步显现。Q4财报中专门提及了开屏广告限制等监管措施带来的冲击;另外,苹果ATT框架下更难获取用户数据授权也导致了广告投放精准度降低,对互联网广告效果及成交价格形成负面影响,这也不难理解Q4财报中罕见提到的「移动广告联盟及微信朋友圈广告收入减少」。

第三,「广告+私域」将成为腾讯广告的核心策略。在腾讯去年四个季度财报中都有大量涉及私域场景的表述,广告直连小程序、广告嵌入企微销售人员对话功能、通过公众号获取销售线索等模式逐渐被广告主认可,目前已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朋友圈广告收入来源于类似模式。由于私域充分展现了腾讯社交优势并给广告主带来更高的销售转化率和投资回报率,因此预计它会继续成为后续支撑腾讯广告的支柱。

对了,腾讯在财报中也预估了广告业务恢复的时间点——今年下半年。

02手机厂商由硬变软?小米广告年增长42%

与腾讯不同,小米上周发布的财报显示其广告业务迎来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数据显示,小米广告业务在去年收入达到181亿元,同比增速高达42.3%。其中,第四季度广告收入达到人民币49亿元,同比增长34%。考虑到互联网广告业务在去年下半年整体面临不小的压力,这样的增长幅度反映了业务的强劲增长。

在硬件市场因为缺乏换机热点而趋于饱和的状态下,手机厂商正在不约而同地「由硬变软」,包括苹果、华为、OPPO等在内的厂商都在积极开拓自身广告业务。

从财报来看,小米广告业务在去年的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用户规模扩大、高端手机用户迅速增长以及推出预装、搜索等多元广告形式。

事实上,由硬件厂商们主导的终端媒体具有不少先天优势,包括天然的流量入口优势、手机伴身带来的场景优势以及数据获取优势等等。但同时,消费者对手机加载广告信息也正变得日趋敏感,如何在扩大广告收入的同时保证用户体验也成为硬件厂商需要小心翼翼应对的钢索。

03达人营销高歌猛进,中小达人活得更好了

最近的一份报告展示了美国各层级达人的收入水平变化,其中一些有趣变化对中国达人营销市场也有借鉴意义。

这份报告的发布者是开展达人营销服务的公司IZEA,报告详细盘点了美国不同规模达人单条内容合作价格的变化。从中可以发现中小达人获得的收益显著提升——粉丝量在1000至9999之间的纳米级达人,它们的单条合作价格在过去一年增长了150%。

值得注意的是粉丝量在100万以上的网络名人,单条内容合作价格从2020年的7753美元下降到去年的6488美元,甚至低于粉丝量在50万以上的超级达人。

这种罕见的价格「倒挂」现象,可能是广告主开始将重心转向垂直领域达人的一个信号。相比曝光规模,他们开始更重视沟通质量。

另外,从不同平台的横向比较来看,广告主更愿意为视频类达人内容支付高价,YouTube和TikTok的平均合作价格位居前两位。随后是图片内容,纯文字短内容的合作价格则位居末位——Facebook与Twitter平台上的合作价格均不足千元。某种程度上,广告主对不同平台达人付费意愿的高低,也反映出他们内心深处对平台商业价值的真实判断。

04停止污名化:「监控广告」是怎么回事?

美国部分国会议员在他们的「幼稚」立法上又提供了一个鲜活案例。

三位议员在年初提出「2022禁止监控广告法案」,直接禁止了几乎所有由数据驱动的在线广告;到本月中旬,这个法案已经获得了第五位国会议员的附议。

即便大多数法律评论者都认为这个法案绝无可能以现有版本通过,但它也传递出了一丝危险的信号。读完BSAA目前版本的全文后,对比GDPR等被认为相对严厉的立法,我认为BSAA的危险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GDPR等法律是在更大范围内规范科技公司的数据获取、处理、流动和使用,而BSAA则是一部直接将枪口瞄准广告的法案,这在以往绝无仅有;

其次,GDPR等法律尚且在数据权利创制上凸显了由用户自主决定数据授权以及如何使用,但BSAA则「一刀切」地禁止了所有定向广告,而不管是否有用户同意;

最后,法案被立法者狡猾地命名为「监控广告」,将数字广告行业塑造为罪恶的「老大哥」形象,但后续正文中却再没有出现过一次「监控」的字眼。显然,通过这种危言耸听且不符事实的做法,立法者希望获得更广的支持。

美国互动广告局猛烈抨击了这部法案:「问题不在于它是否可行,这是绝对不切实际的。所有使用数据的广告都将被定义为非法,直接营销将倒退一个世纪,而数字营销将倒退到90年代初。」一位资深律师则深感疑惑:「

广告行业的专业人士是开发令人难忘的标语、广告词、短语和鼓励消费者行为的专家。那么,广告业是如何让监控广告这个词站稳脚跟的?」

这个问题值得广告产业深思。除了确实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之外,数字广告业在展现自身正当性、合理性和合规性上是不是动作过少了。这种鸵鸟心态或许会换来暂时的风平浪静,但一定会像「温水煮青蛙」最终侵蚀整个产业的根基,而这一切的源头大多来自那些没有被澄清的误解。

某种程度上,讽刺的BSAA就是这一进程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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