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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亿再造半个保险市场,互联网保险将走向何方?
互联网保险在过去近20年里经历了兴起、发展以及不断成熟的过程。我们将这一过程归纳为四个时期,分别包括长达10年之久的萌芽期、突飞猛进的探索期、正在经历的全面发展期和即将到来的爆发期。
一、萌芽期(1997年-2007年)
1997年底,中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专业中文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诞生。2000年8月,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2000年9月,泰康人寿在北京宣布了“泰康在线”的开通,实现了服务的全程网络化。与此同时,各保险信息网站也不断涌现。
然而,鉴于当时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整体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加之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裂的影响,受众和市场主体对互联网保险的认识不足,这一阶段互联网保险市场未能实现大规模发展,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起到企业门户的资讯作用。随着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探索期(2008年-2011年)
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为中国互联网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伴随着新的市场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开始出现市场细分。一批以保险中介和保险信息服务为定位的保险网站纷纷涌现。有些网站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相对较小,电子商务渠道的战略价值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此在渠道资源配置方面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地带。保险电子商务仍然未能得到各公司决策者的充分重视,缺少切实有力的政策扶持。
三、全面发展期(2012年-2013年)
在这一时期,各保险企业信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业务,逐步探索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其中,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保险行业也在这一年取得跨越式发展,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引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市场。
互联网保险绝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而是对商业模式的全面颠覆,是保险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互联网保险并不是把保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售卖这么简单,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应运而生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保险行业已摸索出一套相对可控、可靠的体系和经验,确立起互联网保险的基本模式。保险公司进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爆发期(未来)
历经十几年的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等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保险行业的电商化奠定了产业及用户基础,保险电商化时代已经到来。
未来,移动展业净土掀起互联网保险新一轮高潮,它将围绕移动终端开展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保费支付、移动营销及客户维护服务等一系列业务活动。保险业在移动终端的应用可分为四步走:第一是无纸化,将纸质保单转换为电子保单;第二是智能化,在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展业、投保等业务简易、规范操作;第三是客制化,为客户提供回归保障本质的高级定制保险产品;第四是打造智能移动保险生态系统,包括高级定制的产品线,也包括打破时间、空间局限的全方位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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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局出手了!整治互联网保险业务,网上巨头"慌不慌"?
编者按:
经测算,10年后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或将达25万亿元,可以说将再造半个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但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现阶段入局者逐渐增多,流量争夺愈演愈烈,行业盈利问题凸显,中国式互联网保险是否已找到合适的突破模式?
在行业大的背景下,伴随着我国保险潜在用户的急剧变化(年轻化、互联网化的消费习惯、主动保障意识增强、教育程度较高等),互联网保险正在快速扩张。据中保协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9年互联网保险的总保费实现 83% 的复合增速。据测算,10年后互联网市场规模或将达 25 万亿元。可以说将再造半个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但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保险是低接触、低频次的消费,改变用户习惯造成过高的固定成本及渠道费用,特别是入局企业增多,流量争夺愈演愈烈,行业盈利问题凸显,中国式互联网保险或还未找到合适的突破模式。
监管新规靴子落地,带来的是美好的期望,但更应该思考的是未来将如何发展?
1 产业趋势,蕴含巨大发展潜力
互联网保险渠道萌芽起步于1997年,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自2012年开始进入了井喷式的增长阶段。据中保协公开数据显示,2012-2015年4年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近20倍,渗透率在2015年已达到了92%。
然而从2016年开始,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增长陷入停滞并开始减少,究其原因是受保险业政策监管,商车费改及人身险理财型产品业务收缩,直接影响了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数据。但从长远来看,政策调整后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将进入 健康 发展的轨道,业务结构已开始主动转型,相信互联网保险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一是我国保险市场需求的自然高速成长。 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且从保险深度来说,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发展潜力巨大,互联网保险在整体保险业高速增长的环境中显著受益。随着数量更大、受教育程度更高、收入更高的80后和90后年龄段人口逐步跨入中产阶级,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目标客群将快速增长。
二是互联网保险对部分标准化保险的快速替代。 传统保险长期存在同质化严重、创新不足的现象,造成理赔体验差、营销方式不受信任等行业通病,而互联网手段的介入使部分承保及核保流程简单、高度标准化的传统保险产品迅速线上化,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发力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拓宽了传统保险业的承保范围,创造出新型嵌入电商交易、支付账户、互助等场景化保险,从而带来显著的增量。
三是内在驱动力。 中小型险企积极发展互联网渠道,试图“弯道超车”的内在驱动也是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2 三种模式,面临诸多桎梏
在互联网保险行业中的主要玩家包括了传统保险公司、持牌互联网保险公司、互联网流量平台以及各类保险 科技 公司。每个参与者各有优势,整个行业存在广泛的竞合关系。
一是传统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 传统险企自建电子商务直销平台,如官网和功能性APP等,从最初的门户资讯、品牌宣传向交易功能延伸。
此类平台只销售自己公司产品,品牌忠诚度高,但流量小,推广难度极大。从行业数据来看,该领域市场集中度较高,几乎形成了头部险企的垄断格局,中小型保险企业难以靠直销胜出,必须依靠产品创新,走差异化路线才能生存。
二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综合能力占优,牌照优势是关键壁垒。
与传统险企相比,无线下渠道,因此更加注重在产品设计、销售管理、运营服务等方式方面的新技术应用。但从市场表现来看,盈利问题仍然困扰其主要问题,因发展初期规模化经济尚未体现,且依托于第三方流量平台无议价权,造成获客成本较高。以泰康在线为例,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保费收入7408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位居国内89家财险公司之首,但成立五年来尚未实现盈利。
三是平台型渠道。 包括To A(代理人赋能:I云保、保险师等)、To B(场景定制:量子保等)、To C(保险代理平台:微保、蚂蚁金服、水滴、轻松、慧择、小雨伞等)。
此类平台具有显著的流量优势,但保险产品天然具有低频、非刚需属性,用户粘性差,单纯流量模式并不能完全发挥互联网优势,易欲速则不达,营销方式过激,成为客户投诉的重灾区,服务体验较差。例如,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通报,指出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济与保多多经纪在宣传销售短期 健康 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进行通报,凸显出了当前的互联网保险乱象。
3 竞争激烈,如何激活万亿市场
从实践来看,国内已出现一批创新型保险公司,它们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运用,改变了传统保险行业的产品设计、定价、销售及服务方式,正在驱动着现代保险业的创新发展。互联网保险新规出炉,更加强调的是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等原则,随着监管趋严,牌照的稀缺性将逐渐凸显,竞争也将愈加激烈。而且BAT等互联网巨头的入局,流量掌控具有绝对优势,各大险企或平台如何 探索 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之路或成为首要思考的问题。
一是强调用户中心思维。 互联网保险不仅仅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产品,产品创新才是互联网保险的核心特质。传统保险依赖大数法则进行精算设计,往往大而全,大量细分的保障需求无法覆盖。互联网保险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依托海量用户数据基础,重塑传统险企产品设计方法、定价方式及承保风险模式, 非标准化产品或许是互联网保险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是颠覆传统获客方式。 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网销渠道,实现流量变现是互联网商业逻辑。但保险产品天然具有低频、非刚需属性,易造成转化率低、获客成本高。而依托场景化下衍生的保险需求,或许是一条可 探索 的出路。例如水滴、轻松筹等众筹平台,经过 健康 教育用户对 健康 保障有更为直观的认识,保险转化率相对较高。但这类平台已进入存量市场竞争阶段, 由营销到服务转型才能真正抓住客户的“心”。
三是 科技 驱动。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刻影响保险业的发展,互联网保险产品设计会逐渐转向个性需求定制、条款极简易懂、依托大数据精准定价。运营服务将转型全流程线上服务,实现投保灵活、保全自助、理赔透明。
四是创新社交型营销方式。 今年上半年,水滴保险商城创始人沈鹏、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官陆敏、华夏保险总精算师李建伟等行业大咖纷纷变身主播“带货”,直播等新型社交型营销方式与保险的“传统形象”开始碰撞,各险企尝试通过直播带来流量从而实现保险销售,打造海量用户、线上场景、沉浸体验等模式,也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同时应注重新规出台后的合规性。
在政策层面,商业 健康 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商业 健康 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 健康 保险管理办法》,明确鼓励保险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采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简化理赔流程,提高服务效率;2020年《关于促进 社会 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医疗 健康 大数据运用。
今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也在倒逼险企线上数字化转型。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保持平稳增长,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3944亿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122%, 特别是 健康 险更是逆势增长,成为互联网保险领域发展的唯一亮点。
而下个十年,又有谁能走在时代的前列呢?
互联网保险更好发展的建议
处在模糊监管地带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迎新规,“飞单”、保费试算、比价、代收保费等销售行为涉违规!
10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 科技 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规范辖内银行与金融 科技 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率先整治第三方平台
在《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还未正式出台之际,北京银保监局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率先作了详细规范。《通知》中显示,北京银保监局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当中的部分热点争议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强化了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管理。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确保平台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界定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保险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而没有保险牌照的网络平台,并对第三方平台作了三点要求。
第一,不得参与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或保险中介经营行为。如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代理查勘理赔、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协助索赔等。比如,基金君在某 汽车 网站浏览到的车险在线保费试算,就不符《通知》要求。
第二,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展示,或作引人误解的对比宣传。某些第三方平台为了促进保险销售,会将保险与非保险金融产品对比,例如把养老保险与养老目标基金进行对比。
第三,不得代收保费,保费与其他经营项目费用合并收取的,应做到实时分账至保险机构所属专用账户。基金君在此提示,无论在哪里购买保险,保费都是保险公司通过投保人绑定的银行卡划转,尤其老年保险用户群体,您的保费不可交由第三方代交。
此次《通知》的出台,虽然只是北京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管思路,但这其中所透露出的互联网保险监管趋势却值得 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2018年10月1日到期,然而到期后,正式版本并未出台。为防止出现监管真空,2018年9月30日,银保监会向保险业内下发通知,宣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新规定出台前继续有效,但面对快速发展变化的互联网保险市场,老办法已经难以解决很多新问题。
严禁保险从业人员飞单
银行业“飞单”乱象严重,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业的“飞单”现象也愈演愈烈。
根据传统保险的相关规定,一个保险代理人只能在一家保险机构进行执业资格登记,如果其已经在某家保险公司进行执业资格登记,则无权销售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一旦销售,实质构成“飞单”。这是现有监管规定所禁止的,而在多家第三方网络平台中,“飞单”却成了一种模式创新,形成事实上的监管套利。
通过这些第三方网络平台,代理人可以向消费者推荐保险产品,消费者通过点击链接主动完成购买流程,代理人则可获得相应的“提成”或“推广费用”。基金君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多次收到已执业的保险代理人所在保险机构之外的保险产品链接。
互联网保险业务飞速发展的几年来,“飞单”不止几乎面临监管空白,但此次,北京银保监局在《通知》中却给出非常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保险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平台从事超出其执业登记范围的保险销售,包括通过宣传推广特定保险产品或发送特定产品链接,获取佣金或与佣金相近的推广费等。”
为从源头上掐断这种现象,《通知》还明确规定:“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平台变相委托未取得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销售保险产品,不得通过平台向未取得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销售线上线下监管规定终于趋于一致,均严格禁止飞单。这对于大量的针对保险代理人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来说,也就意味着,必须获得保险牌照,才能继续经营相应业务。”
保险机构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承担主体责任
除第三方平台外,《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在销售人员管理、服务费支付、信息安全管理、管理责任划分等方面加强规范。
第一,销售人员要加强管理。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保险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平台从事超出其执业登记范围的保险销售,包括通过宣传推广特定保险产品或发送特定产品链接,获取佣金或与佣金相近的推广费等。
第二,规范服务费支付。保险机构不得向平台支付保险销售佣金,也不得简单以与保费规模或保单件数挂钩的结算方式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第三,保险机构应明确与第三方平台的分工责任,确保能够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能够完整、准确的还原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
第四,明确管理责任划分,保险机构对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的保险销售业务合规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考虑到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殊性,《通知》明确要求,即便是总部行为,业务落地分支机构也不能推卸责任,这意味着北京银保监局一旦发现问题,将有依据直接对分支机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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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报道基金 关注 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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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推广的方式
行业整体:互联网财险保费收入占比下降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断发展,财产保险作为保险市场的重要险种,互联网财险市场不断发展,行业布局互联网财产险市场的保险公司不断增多。另外由于当前国家对于互联网保险市场监管趋于加强,并倡导保险改革,未来只有规范化、规模化创新领先的保险公司才能在市场生存,未来行业结构趋于优化,市场竞争趋于激烈。
2015-2019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市场波动发展。2019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83862亿元,同比增长2060%,高出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10个百分点。
2020年上半年,共计72家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共37112亿元,同比负增长273%。
互联网财险保费收入占整个财险保费收入比重整体较低,不到10%,近年来互联网财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比例整体波动下降,由2015年的961%下降至598%。
如今互联网保险发展有了更多形态:
行业保持不断创新。重疾险、定期寿险等险种已成为产品供给方的必争之地。
营销推广不断迭代。包括付费流量、各类场景、指标化等等,利用包括微信、小程序、APP等工具不断获得用户,转化用户,继而服务更多用户。
科技赋能不断加强。整体依靠数据做精算,全面实行风险控制,多元化渠道和高效运营都在不断助力互联网保险行业增强效益。
真正连接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者说被保险方归根结底还是产品。因此好的产品是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关键:
要清晰公司定位。保险公司是想开发一款爆款产品,还是开发出盈利能力较高的产品很关键。
要重视数据收集。数据对保险行业发展的影响重大,互联网条件下可以通过感应器收集更多数据,这对产品开发十分有利。
要适应数据的环境和精算。如对于疾病变化较大的健康险,保险公司如何把握最新数据也很关键。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在中国大陆,保险目前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不涉及再保险业务)。
社会保险由于低水平、广覆盖的主导思想,所以目前不存在营销模式的问题,但是在推广中有半强制的现象存在。如果是体制中人士,不参与可能存在诸多不便。
商业保险又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两大块业务和公司类别。
财产保险公司多经营财产保险(主打业务是车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短期意外险等。由于客户投保期限短,流动迅速,所以业务营销以店铺经营和代理人单层次直销为主。由于交强险的存在,许多运输行业从业者也有兼业代理的现象。
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于客户缴费时间较长,所以必须培养客户的忠诚度,所以以各种形象广告和代理人多层次直销为主。由于电子化、无纸化业务的推广,许多银行、金融行业从业者也有兼业代理的现象。
保险行业宣称到了变革的时候,针对营销中存在的问题,修正一直在进行,但是大的变革似乎还没有出现。
二、目前所知的保险营销模式有这几种:
1代理人
2电话销售(含呼出和呼入)

3银行网点销售(银保)
4电子商务(网上卖保险)
5渠道销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