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嘉兴等地通报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

  4月3日1时12分,温州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返乐人员筛查中发现。详情↓↓

  关于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3日1时12分,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返乐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该感染者女儿陪同其前往上海某医院看病。

  3月30日,乘动车D3141(2车厢16F)与女儿(2车厢16D)从上海返乐。17时05分,到达乐清站。17时17分,乘坐弟弟自驾车前往柳市镇前西垟村,女婿陪同。17时40分,到达西兴路81号家中,此后居家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乐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4月2日22时21分,温州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回苍人员筛查中发现。详情↓↓

  关于苍南县1例新冠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结果的通报

  4月2日22时21分,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回苍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30日傍晚,乘动车D3141动车(2车厢)在苍南动车站下车,随后到通福路城北小区家中。

  3月31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出门。

  4月1日下午,到红太阳理发店(灵溪镇沪山康达西路49号)理发。

  4月2日上午,从家步行到百丈小区核酸场所(灵溪镇百丈村篮球场)检测核酸,之后回到城北小区家中,直至被管控隔离。

  接触新冠阳性感染者有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感染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如有3月27日以来乘坐从上海过来的列车,请您立即静止在家并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4月2日16时,嘉兴嘉善县在申嘉湖高速嘉善服务区发现2例阳性感染者。详情↓↓

  关于嘉善县在申嘉湖高速嘉善服务区发现2例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4月2日16时,嘉善县在申嘉湖高速嘉善服务区发现2例阳性感染者。目前,已将感染者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对服务区采取临时封闭管控并做好场所消杀,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3月23日以来该2例感染者在嘉善县内无活动轨迹。

  请近期到过申嘉湖高速嘉善服务区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嘉善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4月3日凌晨,嘉兴海宁市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详情↓↓

  关于海宁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4月3日凌晨,海宁市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该阳性病例的主要轨迹通报如下:

  杨某某,女,51岁,现住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

  3月28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3:00-14:00硖西二里中区102号;

  16:00到桐乡市屠甸镇海星村秀园小区花园路店面房南露天摊位买菜,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9日、30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1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2:00去硖石街道沙泗浜4幢3单元;

  13:00到硖石街道沙泗浜路68号建忠裁缝店;

  14:00返回家中;

  19:00到硖西二里中区101号;

  20:00返回家中。

  4月1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2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9:30去海昌街道隆兴社区核酸采样点;

  10:00回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去硖西二里世纪烟酒超市后返回家中,后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来源:温州发布、嘉兴发布、海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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