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互联网平台存在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具有明显垄断或寡头垄断趋势,因此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已是大势所趋——
平台反垄断破局
调查4个月后,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案有了结果。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处罚决定书,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向该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全面整改,并连续3年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大动作不断
182.28亿元,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两天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依法对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被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6万元。
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腾讯、滴滴、京东、拼多多、美团、字节跳动、携程等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在1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发现有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此前,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社区团购也没有逃过。3月3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因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5家社区团购企业被处罚。其中食享会被处以50万元罚款,其余4家分别被罚150万元。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系统,聚焦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及不正当行为。首期监测范围覆盖重点平台20余家,平台内经营者1万余家,重点品牌500余个,商品10万余个。
早有征兆
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这些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早已引起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观察到,互联网企业通常采用价格补贴的方式抢占市场。他认为这种竞争模式会给市场带来种种不利影响。首先,价格补贴竞争的结果往往是“胜者”获得高度的市场垄断地位。其次,价格补贴战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该类市场中的中小型经营者利益。而且,有些互联网企业在价格战后如果缺乏良好的经营能力或者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形而导致崩盘,其不利后果往往会由社会大众来承担。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会长赵冬苓连续3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反垄断的建议。她认为,一旦某企业形成垄断地位,只会依靠垄断地位去追求高额利润,而忽视自身的创新,不利于其在国际上竞争,最终消费者权益也会受损。
监管层也一直在释放加强反垄断的信号。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要求,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之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2021年经济工作中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今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同样强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在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昝宝石看来,中央接连出台反垄断政策及多次进行强化反垄断表态,显示反垄断“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
平台反垄断难在哪
反垄断法被喻为“经济宪法”,但此前一直被质疑在互联网领域“长不出牙齿”,执法能力跟不上平台经济发展速度。
判定一个企业是否构成垄断,首先要界定“相关市场”,才能确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有滥用行为。“但在互联网平台经济中,相关市场界定并不简单。由于规模经济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特征,不同行业的最优市场结构不同,同行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最优市场结构也不同。”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指出,互联网垄断和数据垄断共生,针对数据治理是互联网反垄断的重要方向。互联网巨头掌握的海量数据导致其容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是数据的权益、数据的管理、数据的保护等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提到,相关反垄断规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兆安建议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有条件的可以建立专业执法队伍。
“还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借助外部经济学分析公司、市场调查机构开展工作。”赵冬苓补充道。
司法领域,有关反垄断的民事诉讼案件诉期长、举证难、胜诉少。2017年,继向原国家工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