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打击的美国互联网巨头:30国征收数字税,会带来多大损失

核心提示2018年,在华为等一众中国互联网企业,被美国针对时,美国的互联网巨头,也正面临着一众欧洲国家的打压。2018年3月,欧盟提出对全球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矛头直指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一众美国互联网巨头

2018年,在华为等一众中国互联网企业,被美国针对时,美国的互联网巨头,也正面临着一众欧洲国家的打压。

2018年3月,欧盟提出对全球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矛头直指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一众美国互联网巨头,而这开启了全球互联网数字税的序幕,为何欧盟突然会对美国互联网下手呢,数字税到底是什么呢?

事实上,有关于数字税的说法,早已经在世界各国传开,数字税全名为数字服务税,是对互联网公司通过网络经营所得收缴的税收。

为何突然要征收数字税呢?首先一点就是一众美国互联网巨头公司,避税的行为让欧盟忍无可忍,为了降低税收方面的支出,美国互联网巨头,会通过中间的公司,在高税国以较低的价格出售货物,将钱转移到低税国,从而避开高税国的税收。

这种避税方式无疑直接损害了高税国的利益,一旦开征数字税,欧盟各国每年财政收入,总计可增加50亿欧元。

除了这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欧盟希望通过颁布数字税法案,给本国互联网公司提供发展的机会,为了争夺欧盟的数字主权,2000年之前,互联网才刚刚发展,没有出现一些互联网巨无霸,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苹果,谷歌等互联网巨头逐渐成长起来,甚至他们全球性运营商的优势地位,足以挑战国家主权。

但是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却一直在走下坡路,欧洲本土的科技公司完全无法与美国竞争,因此欧洲的数字经济市场,都基本被美国公司蚕食,在全球70个最大的数字平台中,欧洲竟然仅仅占据市值的4%左右,全球七大互联网公司中,也没有一家是欧洲公司。

如今,中美已经占据数字技术市场的主导地位,欧洲完全丧失了行业的控制权,甚至还对他国公司产生依赖,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欧盟的痛点,一次,欧盟希望颁布的数字法案,遏制美国互联网巨头,为本土的企业发展提供帮助。

在欧盟决定征收数字税后,各国也纷纷跟进,2018年6月,德国就同意征收数字税,随后在2019年3月,全力推动数字税的法国,正式提交征收数字税的草案,计划向30多家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

2020年,英国政府也宣布,将从4月1日起,开始向亚马逊,脸书,谷歌等美国科技巨头,征收2%的数字服务税,如今,已经有30多个国家,宣布正式征收,或者同意征收数字税。

面对这种情况,美国当然不愿意,它也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反抗,首先就将推动数字税的法国作为目标,向法国的奢侈品征收25%的税收,还有如红酒等法国产品,同样开始征收税收,随后美国又对法国发起了301调查,以至于法国的数字税一直没有落地。

一直到2020年11月25日,法国才开始按照计划征收数字税,目前,已经向脸书,亚马逊等该公司发出通知,美国对其它国家的反击如出一辙,大部分都是通过征收各国产品的关税来让其它国家望而却步。

但是,很明显,连同为五眼联盟的英国,都已经不买美国的账,其它国家就更是如此了,以至于到如今,征收数字税的国家越来越多。

那么中国对征收数字税有何想法呢?目前来看,中国对数字税也越来越重视,最近十几年来,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在持续扩大,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市场规模达到35.8万亿,占中国GDP的26.2%,中国的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7.7%,数字经济已经越来越重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税也将成为必然,我国的一些专家,也对数字税进行积极的研究,总的来看,数字税对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好处。

一方面有利于消除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企业和个人,不当地使用个人隐私,可能会对其它人造成影响,一旦这种影响扩大,必然会对数字经济造成伤害,而征收数字税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一方面,征收数字税还有利于公平,数字企业和企业所在地的公司,能够利用用户数据获得收入和税收,这种使用不应该是免费的,不征收数字税显然不公平。

既然如此,为何我国还不开始征收数字税呢,原因是时机还没到,目前来看,我国推行数字税还有很大的难度,首先就是数字税的规则很难确定,平台通过数据产生价值,用户通过数据为平台创造收益,所以用户也应该享受到收益,但是首先用户取得收益的部分就得先行纳税,但是如何监管,向谁征收,收多少税却很难界定,这些问题无法理性,实行起来就很困难。

第二点,数字税还有成本转嫁的问题,如果征收数字税,平台的成本自然增加,平台很有可能就会通过用户来为自己分担成本,将部分税收转嫁到用户身上,苹果税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苹果向各大APP网上交易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APP不想承担这部分费用,只能将其转嫁到用户头上,这就是为什么苹果用户充会员价格比安卓用户贵的原因。

数字税也可能遇到这个问题,强势的一方具有相对垄断性,垄断就具有定价权,这就意味着这些数字企业,很可能抬高价格保证营收,最终承担税收的还是用户。

如果在规则还没成熟的现阶段,贸然开始征收数字税,不仅会让我国互联网公司,在国内外都面临更大的税收负担,而且还很难保证税收公平,到时用户不满互联网企业的加价行为,对互联网经济产生质疑,对我国数字经济无疑会产生巨大的打击,从而影响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因此,我国在近几年,或许都不会开始征收数字税,当然,数字税也是数字经济发展到后面,必然会面临的结果,当全球共同推进经济的数字化时,我国也必须与国际接轨,但是,这种接轨,也必然是到数字经济逐渐成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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