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人物简介
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12月25日),本名铨,绰号“直”。日本侧和民间史料称之为“王直”,认为他在海上违法贸易时冒用母姓而在自称为“汪直”。明朝人士,又名五峰,号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贸易商人,著名海盗。徽州歙县雄村拓林人,在火枪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系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
早年经历生有异象,据明代万历年间《歙县县志》记载,相传王直在出生时,其母汪氏曾梦见有大星从天上陨入怀中,星旁有一峨冠者,汪氏遂惊诧地说道:“此弧星也,当耀于胡而亦没于胡。”“已而,大雪纷飞,草木皆为结冰。稍长后,汪直闻听母亲讲述关于他降生时的异兆,独窃喜曰:‘天星入怀,非凡胎也,’少落魄,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

汪直原本为盐商,经商失败后,和同乡的徐惟学在嘉靖十九年(1540年)乘明朝海禁政策松缓之时,与福建漳州人叶宗满、谢和、方武一同赴广东进行海外贸易,“置硝黄丝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同年抵达日本的五岛群岛中的福江岛,受到当地的大名宇久盛定的热烈欢迎。当时五岛群岛的名称为“值贺岛”,他在海上看到五个山峰,故自号“五峰”,日本人也受到他的影响,将值贺岛的名称改成五岛。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汪直受到宇久盛定的引荐,并接受日本战国大名松浦隆信的邀约,以九州外海属于肥前国的平户岛(属今长崎县)并以日本萨摩国的松浦津为基地,从事海上贸易。松浦氏为其盖造住宅,此后便长期居住于此。
1543年(一说1542年),汪直的船只载着三名葡萄牙海商前往双屿岛贸易,但是遭遇风浪而偏离航向,抵达日本的种子岛(今属鹿儿岛县),汪直自称“儒生五峰”,作为翻译与当地的武士进行笔谈,葡萄牙人将火枪卖给了当地人,第二年葡萄牙人再度来航时,当地人学会了火枪的制造技术,称之为“铁炮”,从此铁炮在日本逐渐推广开来,改变了日本自古以来的战争方式,客观上加快了日本战国的统一。
双屿沥港贸易
1545年汪直加入徽州府歙县同乡的许栋集团,担任掌柜,召“诱佛郎机夷,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1548年,双屿港的走私商和海盗被明朝总督朱纨率领军队剿灭,1549年李光头等人在福建被擒杀,许栋逃到广东。汪直遂另起炉灶,自立为船主,以金塘岛马迹山为据点,收拢海商、海盗残部,造巨舰,联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汪直成为当时东亚一个大型武装海商集团的首领。明朝朝廷多次派兵围剿,都是败多胜少,收效甚微。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汪直吞并了在浙江活动的福建海盗首领陈思盼。开始时,汪直仍对朝廷抱有极大的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汪直部下分为几大船团,代表性的船团长有浙江人毛海峰、徐元亮,安徽人徐惟学、福建人叶宗满。汪直的部下甚至可以堂堂正正的出现在苏州、杭州等地的大街上与百姓进行买卖,百姓则争相把子女送到汪直的船队中。
但是与此同时,和他互不相统的海商、海盗,如福建的萧显、邓文俊、林碧川、沈门,广东的何亚八等,以及一部分汪直的部下,如徐海,引导倭寇袭击中国内地。此外,海禁严厉的明朝兼有海盗(倭寇)的活动,有大量是中国沿海居民,由民转为寇盗,甚至包括一部分沿海的官兵。此时,徐海的海盗行为,遭到汪直严厉呵斥。徐海企图暗杀汪直而被发现,在徐海的叔叔徐惟学的劝说下,两方暂时握手言和,但是徐惟学因此事件最终还是和汪直分道扬镳,率领徐海和一部分部下离开。
因为汪直无法剿灭海盗,又无法约束自己的部下。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一个深夜,总督王笈汕沧鼙俞大猷率官军偷袭沥港围歼汪直。汪直与明军短暂对抗后,败走日本,双屿港与沥港的相继覆灭,让浙江的国际海上贸易网络遭受重创。自此,明清时代的浙江沿海再无和平经营之海商的容身之地。
对抗明朝此后汪直长期以松浦为据点,自称徽王。在此期间,汪直通过松浦家和丰后的大名大友宗麟取得联系,受到后者的厚待。田汝成《汪直传》载:汪直“据萨摩洲之松津浦,僭号曰宋,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明朝官方认为其与倭寇息息相关,但是并没有他亲自率领部下,甚至是他的直属部下袭击江南的记录。
汪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是“要挟官府,开港通市”。这八个字的含义十分清楚,要求 *** 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贸易合法化。在当时的形势下,这个要求是合理的。随着葡萄牙商人、西班牙商人的东来,已经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漩涡之中,海禁政策与此格格不入,朝贡贸易又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增长速度。汪直对于国际贸易形势的判断比那些保守的官僚更胜一筹。 招降与被杀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胡宗宪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负责东南沿海的抗倭重任。为招降汪直,胡宗宪先将汪直的老母妻儿放出监狱,优裕供养,后遗使蒋州和陈可愿至日本与汪直养子王E(毛海峰)交涉,遂见汪直,晓以理,动以情。当得知亲人无恙,他不禁喜极而泣,并向来使诉苦:“我本非为乱,因俞总兵图我,拘我家属,遂绝归路。”而对于通商互市的承诺,他更加无法抗拒。汪直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汪直将蒋洲留在日本,为表示诚意,他命毛海峰护送陈可愿回国面见胡宗宪,具体商量招抚和通商互市事谊。胡宗宪厚抚毛海峰,使汪直消除了疑虑。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率领部下3000人,和大友家的朝贡船队,以及蒋洲一同从五岛出发,返回中国。但是途中遭遇台风,蒋洲的船只先行到达,遭到官方的怀疑,蒋洲遭到逮捕。
稍候到达的汪直等船队得知这一消息后在舟山停滞不前,被明军水师团团包围,在胡宗宪慰劝下,汪直亲自来到定海关,向其投降。但是由于行动过于招摇,他在杭州西湖游玩期间,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二月五日被杭州巡按王本固诱捕,据《倭变事略》载:三司集议时曰:“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明世宗实录》卷478载:胡宗宪谓:“(汪)直等勾引倭夷,肆行攻劫,东南绎骚,海宇震动。臣等用间遣谍,始能诱获。乞将直明正典刑,以惩于后。宗满、汝贤虽罪在不赦,然往复归顺,曾立战功,姑贷一死,以开来者自新之路。”明世宗下诏:“直背华勾夷,罪逆深重,命就彼枭示,宗满、汝贤既称归顺报功,姑待以不死,发边卫永远充军。”
汪直至死也不肯承认勾结倭寇入侵之罪,早先面对胡宗宪的指责,他便反驳道:“总督公之听误矣!直为国家驱盗非为盗者也!”下狱时亦连声追问:“吾何罪?吾何罪?”还写下了《自明疏》,他首先说明:“窃臣(王)直觅利商海,卖货浙(江)、福(建),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屡立微功,蒙蔽不能上达,反罹籍没家产,臣心实有不甘。”接着他向朝廷报告日本的情况;“日本虽统于一君,近来君弱臣强,不过徒存名号而已。其国尚有六十六国,互相雄长。”而且他们也在搞海禁,“夷船”(外国商船)已经很少来了。最后他向皇帝恳请:“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也就是说,把广东允许开放通商口岸,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推广到浙江沿海,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历数自己剿贼的功劳后,他仍祈求皇上开放海禁,并承诺“效犬马微劳驰驱”,愿为朝廷平定海疆。
但是官方无视了他的请求,下达命令攻击舟山的毛海峰、大友家朝贡船队。但是遭到俞大猷、戚继光等军队的攻击,毛海峰据山而守,明军屡攻不克。毛海峰和大友船队趁机打破包围,扬帆而去。此后毛海峰和谢和(谢老)等率领汪直的旧部多次进犯福建沿海。此外,汪直的一部分旧部也投靠吴平、张琏等福建一带的海贼,倭患反而更加严重了。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斩首于浙江省杭州府宫港口,临刑前见儿子最后一面,子抱持而泣,汪直拿一根髻金簪授其子叹曰:“不意典刑兹土!”伸颈受刃,至死不挠。
汪直被处死后,由于群龙无首,倭寇之患又严重起来。据《国榷》卷62载:谈迁云:“胡宗宪许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汪直死前所说的“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一语成谶,很快“新倭复大至”。闽广遂成倭患的重灾区。
天命昭昭汪直本身是提倡通商的,他的眼光看得很远,认为贸易这项巨大利益应该得到开发。汪直对朝廷抱有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
汪直在日本主要担当中日贸易的中间商,此外还有同西方人的贸易,中国的丝茶瓷在东亚是畅销产品,在武力的保证下,即便是西班牙人也只能用枪炮置换丝茶瓷,汪直将火枪,即日本的铁炮从大名手中换取白银和粮食等物资,此外,汪直还泰国的硝石、日本的硫磺互相贩卖,进一步扩大了东亚贸易规模。
有人说汪直是日本的走狗,帮助日本人劫掠中国人的财富,然而这些财富实际上还是归属汪直海盗集团而非日本大名,汪直的常备武装有5000人甚至强于部分中小大名,并且汪直集团侧重于贸易而并非以抢劫为目的。有人认为:幕府、大名管不了的倭寇,汪直能管?对汪直产生质疑,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认为同样以土地生产为根基,更加分裂贫困,内斗频繁,朝不保夕的日本封建主们能够掌控海盗并不是很多(本身就是海贼起家的松浦党和南九州的岛津等少数大名为例外),当时汪直甚至还在日本称王,当时形容汪直的势力是“海上之寇,非受(王)直节制者,不得存”。
从汪直的起家开始,既有参与大航海以来,因西葡出现而打造出新格局的东亚贸易;也有对海盗的兼并,对中国沿海地区的洗劫和货物的走私。在其中因为其根据地在日本,从日本乱局中收编不少浪人和野武士作为部队,但其根仍然在中国。作为一个没有功名的人,他选择了做海盗,也选择了受降招安,却没想到如同水浒英雄一般的厄运即将到来。
一.汪直拥有一直强大的船队和大批海盗供其驱使,而且在海外还有根据地,即便汪直投靠了大明朝,他仍然游离于体制之外,只要跑到海边上了船,皇帝法令无奈何。
二.汪直一旦接受招安,这股巨大的海上力量如果投向皇帝,那么沿海士绅豪商的利益将会大损,海上贸易将受到严格的监督,于是这些人想尽一切办法,力求置汪直于死地。
所以皇帝要杀他,江南士绅豪商要杀他,跟他无关系的人不会保他,他非死不可。
从因果报应来看,汪直的死其实可以用咎由自取来形容。明代人采九德以亲历事变所著《倭变事略》,在这篇篇幅不长的《倭变事略》中,记满了倭寇的累累暴行。
当然这也只是因果报应说,封建地主们对中国漫长的统治,富者兼并无数,贫者无立锥之地,在当时比倭寇还要凶残,也不会比倭寇祸害的人少,但他们占据统治地位,也自然不会被轻易清算。
明代著作《筹海图编》则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汪直倭乱中所起到的作用。汪直拥有庞大的海盗集团,是其首领,但他仍然想尽办法,先是确立了最高地位,其次归降朝廷,希望能够将这股力量作为明朝的官方力量,为中国所用。
其实明朝 *** 判处汪直死刑时的批语,倒是很适合那个时代。“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这是一个士大夫地主阶级掌权的时代,只纳科举,不纳壮士。为利,兼并土地不为利乎,豪商买卖不为利乎,唯独挡了这些人发财的汪直,违反了当时统治阶级统治和牟利方式的汪直,无可避免的迎来死期,哪怕他死前一再告诫开海通商,让沿海百姓有活路,让 *** 有商路。也无法洗清这位,为了证明自己,走上违【法】犯罪,沾满血腥的海盗巨头的满身罪孽。
明朝 *** 处死汪直也导致了倭寇更加无法控制,在日本战国的最终章,更多的无地武士和浪人,更多因为无法下海失去生机的百姓,以及外来的西方人,最终酿成“嘉靖大倭乱”。明朝兵部尚书杨博如梭评价的“倭奴非内逆无以逞其贪狼之志,内逆非倭奴无以遂鼠窃之某。”汪直的死,却恰好导致嘉靖朝最后的一次通商希望消亡了,内逆大增。直到隆庆开关,中国贸易才迎来又一个巅峰。
评价小时候的汪直很聪明,而他的聪明体现在了他的行为上。作为封建时代的人,要想有出路唯一的选择就是读书。汪直的脑袋灵,读书应该还是有前途的。可惜汪直对四书五经不感兴趣,因为他觉得做生意更有意思。不过他做的这个生意却很特殊。他对一般的货物流通不感兴趣,因为他发现了更赚钱的行道,那就是走私。我们知道明朝虽然没有海关收税,但是却有“片板不准下海”的禁海令。
汪直的走私经历最早应该是在东南亚开始的,因为那些地方太穷了,汪直的商品都是他们的生活必需品。因此,汪直领略到了走私带来的利润。从这以后,汪直也开始了自己的不归路。在东南亚尝到甜头的汪直并不满意现有的成就,他发现远在离大陆千里之外的日本才是他真正的舞台。于是,汪直放弃了苦心经营的东南亚市场,转而进军日本市场。事实证明汪直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在日本他赚到了更多的钱。
史料描写汪直的赫赫威仪:“绯袍玉带,金顶五檐黄伞……侍卫五十人,皆金甲银盔,出鞘明刀”,其建造的巨舰可容纳两千人,甲板上可以驰马往来,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海上帝王般的汪直,在明廷却名列通缉令榜首。
汪直作乱期间,在日本平户定居,从西班牙人手中倒卖枪支,以及火药的原料——泰国的硝石和日本的硫磺,促使正处在战国时期的日本,由冷兵器时代向着热武器过渡,当时日本各个家族兵力大概也就3000左右,而汪直则有多达5000多人的装备精良的武装,对于一个外来者,堪属奇迹。
2000年,日本长崎县福江市的12名日本人在汪直原籍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捐资修建了汪直墓,之后遭到两名大学教师砸毁,这一事件引起了网络和舆论对汪直的功过是非的激烈争论。
影视作品著名武侠电影导演胡金铨在1975年执导电影《忠烈图》(Valiant Ones),即是以明朝扫荡以汪直为首的集团,结局数十名明朝捕快持大刀与日本倭寇持武士刀在海边怒涛汹涌坏天气时,格斗十余分钟场面,畅快淋漓激烈,堪称武侠片经典画面。
此外,还有由香港导演李惠民执导,由洪金宝、崔林、李铭顺、李曼、刘莹、欧萱、陈之辉、秦焰等主演的34集电视剧《少林僧兵》。该剧中王建新饰 演汪直。
纪念文化日本长崎县平户市松浦史料博物馆外竖立着一座不足一米高的汪直铜像,”汪直“阴霾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面向万倾碧波举起了右手。在汪直定居日本平户期间,经过他的经营和影响下,平户当时从一个海滨小城发展成为日本的海上贸易重镇,他深受当地领主欢迎。其“东方商人”的精神风貌被日本商界视为典范,被尊为“大明国的儒商”。因此平户人每年都隆重纪念汪直。
汪直是英雄还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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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洪武)朱元璋(1328~1398)明太祖朱元璋(接近真实版)中国明代开国皇帝。明太祖。祖籍为江苏沛县,祖、父后定居濠州(今安徽凤阳)。朱元璋幼名重八,参加农民起义军后改名元璋,字国瑞。朱元璋幼时曾为地主放牛。17岁时 ,因父 、母 、兄皆死于瘟疫而孤 ,不得已入皇觉寺为僧。不久以行童游食于淮西一带。元顺帝至正十一年( 1351 ) ,红巾军 农 民 起义爆发。次年朱元璋投奔起义军郭子兴部。他以智勇过人,得为子兴心腹 ,并娶其养女马氏为妻 。后继 郭 子兴而成为义军首领,在家乡一带逐步扩充队伍 , 随后克滁州 、援六合 、下和州,势力渐增。至正十五年,他依托小明王韩林儿。不久,朱元璋率军断缆渡江 ,取采石( 今安徽马鞍山西南 ) 、下太平(今安徽当涂),并于次年攻占集庆(今江苏南京),改名应天 。此后 ,朱元璋以应天为根据地 ,相继攻取常州 、江阴、常熟、徽州(今安徽歙县)、扬州等地;并接受徽州老儒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在应天屯田,兴修水利,恢复农业生产。朱元璋消灭东南的孤立元军后,即开始与元末各割据势力展开较量。二十三年他与陈友谅决战于鄱阳湖,友谅败死。二十四年,自立为吴王,建置百官。二十七年俘张士诚。二十六年底,他又遣使迎小明王于滁州,中路沉之于江,农民起义军政权灭亡。于是朱元璋改明年为吴元年(1367)。此后,他在南征浙东方国珍、福建陈友定的同时,派出大军北伐中原,发布告北方官民的文告。文告提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纲领,对北方人民反抗民族压迫颇具号召力。在南征北伐的顺利进军中,朱元璋于吴二年正月在应天称帝,国号大明,建元洪武。七月,徐达率领的北伐军逼近大都,元顺帝携后妃、太子仓皇出逃上都,统治中国98年的元代灭亡。此后,统一战役仍在继续,同年,汤和率领的南征军灭方国珍、陈友定,福建、两广尽入版图 。洪武四年(1371),四川平定。十四年平云南。至二十年 ,山西、陕西以及东北平定,全国统一。朱元璋削平群雄,统一南北的同时,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着手稳固新建王朝的统治,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 ,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和发展。在中央废中书省和丞相,政归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与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在地方废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又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合称都、布、按三司,各自直属中央。又创立了卫所制。为削弱将领的军权,于洪武十三年设五军都督府。朱元璋实行安养生息的经济政策,采取奖励垦荒,实行民屯、军屯、商屯等屯田制度,兴修水利,在全国推广桑、麻、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等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商业生产的措施,成功地使明社会经济较快地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他还下令清丈土地,编制赋役黄册、鱼鳞图册,建立里甲及粮长制,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他的限制和打击旧豪族地主、规定工匠轮班制、放松对手工业者的人身控制等政策,对恢复和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也起了促进作用。为充实官僚机构,朱元璋采取荐举 、学校、科举三途并用的办法选取官吏。他鉴于元代官吏贪污腐败以至亡国的教训,决意整顿吏治。甚至以剥皮囊草来惩办贪官污吏,办法之严酷为历史上所罕见。他的厉行整顿虽有一定效果,但因其性格猜忌多疑,也滥杀了不少无辜。为强化皇权,解决统治阶极内部矛盾,朱元璋借胡惟庸案、蓝玉案大肆诛戮功臣;为保证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他制订了《明律》和《大诰》,还特别设立锦衣卫特务机构。 明初,朱元璋还实行分封制 ,将24个儿子和1个从孙分封到全国各地,以巩固统治。由于北元回归大漠后保有相当强的军事力量,对明朝北部形成极大威胁,故朱元璋分布在北方边防线上的塞王兵力尤为雄厚,洪武后期,这些塞王已掌握边防军事指挥权,防止了军权旁落。但他的第四子朱棣(明成祖)后来却因此夺得他的继承者建文帝的皇位(见靖难之役)。 朱元璋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影响深远,具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并奠定了明朝200多年的统治基础。但他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发展到空前程度,以及由此对社会经济产生的阻碍作用,也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转入后期的历史特色。洪武三十一年(1398)闰五月卒,葬南京孝陵。
明惠帝(建文)明惠帝(1377~1402)明惠帝中国明代皇帝。即朱允炆。1398~1402 年在位。年号建文。明太祖孙,懿文太子朱标第二子。洪武二十五年(1392),立为皇太孙。性仁厚,曾奉太祖之命,参照历朝刑法,改定洪武律畸重者73条,天下皆颂其德。朱元璋死,以皇太孙即位。召方孝孺为翰林院侍讲,典章制度,锐意复古,诏行宽政,实行惠民政策,减免租赋,赈济灾民,老弱病残者由国家扶养;重视农业生产 ,兴办学校 ,考察官吏,任用贤能,派侍郎暴昭、夏原吉等24人充任采访史,分巡天下,以体察民情。采纳齐泰、黄子澄建议,实行削藩,并下令亲王不得节制文武将吏,更定内外大小官制,以加强中央集权。先后削废周、齐、湘、代、岷五个藩王,又陈兵河北,意在图燕。建文元年(1399),燕王朱棣以清君侧诛齐、黄为名,举兵反叛。四年,燕军渡江,攻陷京师(今南京),他在宫中自焚而死。一说他由地道出逃,改换僧装,流浪各地。
明成祖(永乐)明成祖(1360~1424)中国明代皇帝。即朱棣。1402~1424年在位。朱元璋第四子。洪武三年(1370),受封燕王。十三年就藩北平(今北京),多次受命参与北方军事活动,两次率师北征,加强了他在北方军队中的影响。朱元璋晚年,朱棣不仅在军事实力上,而且在家族尊序上都成为诸王之首) 。朱元璋去世后,继位的建文帝朱允实行削藩,朱棣遂于建文元年(1399)七月发动靖难之役,四年六月攻入南京,夺取了皇位。次年改元永乐。朱棣即位之初,对洪武、建文两朝政策进行了某些调整,提出“为治之道在宽猛适中”的原则。他利用科举制及编修书籍等笼络地主知识分子,选择官吏力求因才而用。他对建文时逆命诸臣,残酷屠杀,大肆株连。当其皇位较巩固时,又继续实行削藩。他还继续实行朱元璋的徙富民政策,以加强对豪强地主的控制。永乐初开始设置内阁,选资历较浅的官僚入阁参与机务 ,解决了废罢中书省后行政机构的空缺。朱棣重视监察机构的作用, 设立分遣御史巡行天下的制度,鼓励官吏互相告讦。他利用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设置镇守内臣和东厂衙门,恢复洪武时废罢的锦衣卫。 厂卫合势,发展和强化了专制统治。朱棣十分重视经营北方,永乐初即改北平为北京,设行在六部,增设北京周围卫所,逐渐建立起北方新的政治军事中心。七年设立奴儿干都司。同时争取与蒙古族建立友好关关系。七年,在北京天寿山建长陵。十四年开工修建北京宫殿,十九年正式迁都北京。朱棣为保证北京粮食与各项物资的需要,于九年疏浚会通河,十三年凿清江浦,使运河重新畅通,对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朱棣注意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鼓励垦种荒闲田土,实行迁民宽乡,督民耕作等方法以促进生产,并注意蠲免赈济等措施,防止农民破产,保证了赋役征派。使永乐时期出现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局面。 朱棣对典籍的整理也比较重视,组织大批人力编修了中国古代类书之冠的《永乐大典》。为开展对外交流,扩大明王朝的影响,从永乐三年起,朱棣派郑和率领船队6次出使西洋(宣宗1次加起来7次永乐6次),所历30余国,成为明初盛事。永乐时派使臣来朝者亦达30余国。二十二年朱棣死于北征回师途中的榆木川(今内蒙古乌珠穆沁)。葬于长陵。
明仁宗(洪熙)中国明朝皇帝。即朱高炽(1378年-1425年5月29日),明成祖长子,其母为仁孝文皇后。徐达外孙。自幼端重沉静,因体胖而行动迟缓,明太祖欣赏其才。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壬午(二十一)(1395年11月4日)被册封为燕世子,后守卫北平。成祖即位后于永乐二年四月甲戌(初四)(1404年5月12日)立为皇太子。永乐二十二年八月丁巳(十五)(1424年9月7日)即位,次年改元为洪熙,登基后赦免了建文帝的旧臣和永乐朝时遭连坐流放边境的官员家属。明仁宗随父征战多年,知道创业很难,重用户部尚书夏元吉,命杨荣、杨士奇、杨溥三人辅政,采取了一系列减少国家开支的措施,对国力的恢复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他在位期间,他褒奖直言,虚怀纳谏,减轻刑法,对开封、山东等地赈灾免粮。用人,行政均得后人称善。他一即位,即决定将首都迁回南京,以免漕运的巨大花费。体弱多病的洪熙皇帝,登基后从政仅8个月,就一病不起,于洪熙元年(1425年)因心脏病五月辛巳(1425年5月29日)崩于钦安殿,庙号仁宗。葬于明献陵(今北京昌平)。朱高炽虽庙号“仁宗”,但延续了太祖、成祖的殉葬制度,死时生殉5名妃嫔。
明宣宗(宣德)明宣宗(1398~1435)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瞻基。1425 ~ 1435年在位。年号宣德。明仁宗长子 。即位初 ,汉王朱高煦反叛,率师亲征,抵达乐安(今山东广饶),高煦出降,平定叛乱。任用累朝元老蹇义、夏元吉和杨士奇、杨荣、杨溥治理朝政,并能纳谏,政治较为清明,官吏各称其职。对宦官控制较严格。改革科举制度。派胡概、叶春巡抚南畿(今南京)、浙江,是为巡抚设立的开端。宣德三年(1428)北巡,击败蒙古兀良哈部,边境稍安。在位期间,继续推行仁宗的与民休息政策,重视发展农业生产 ,减免灾区田赋,开仓赈饥 ,并且注意节俭,国力较强盛,史称仁宣之治。
明英宗(正统)明英宗(1427~1464)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祁镇。1436 ~ 1449年, 1457~1464年在位。年号正统、天顺。明宣宗长子。9岁即位。初大事权归皇太后张氏,以累朝元老杨士奇、杨荣、杨溥主持政务,继续推行仁宣朝的各项政策, 社会经济也有所发展。正统元年(1436),遣侍郎何文渊、王佐,副都御史朱兴言督两淮、长芦、浙江盐课,钦差巡盐自此始。张氏死后,三杨去位,宠信太监王振,振遂广植私党,启明代宦官专权之端。十四年,瓦剌入犯,听从王振之言亲征,抵土木堡兵败被俘。景泰二年(1451)被释回京,软禁于南宫。八年,武清侯石亨等乘景帝病重发动兵变,迎英宗复位, 改年号天顺。杀抗击瓦剌的功臣于谦等,重用石亨、宦官曹吉祥等人,政治更加腐败。他在位期间,土地兼并严重,内有叶宗留、邓茂七农民起义,外有异族侵扰,英宗未有任何建树。
明代宗(景泰)明代宗(1428~1457)中国明代皇帝。即朱祁钰。1450~1456年在位。年号景泰。明宣宗次子。明英宗弟。英宗即位后,封王。正统十四年(1449),英宗在土木堡被瓦剌俘获(见土木之变)。九月兵部尚书于谦、吏部尚书王文等主持防务,立朱祁钰为帝(即明景帝),遥尊英宗为太上皇帝,立英宗之子朱见深为皇太子。景泰二年(1451)英宗被释回京,被代宗软禁于南宫。次年,废太子见深,立己子见济为皇太子。在位期间,任用于谦等人,安定社稷,励精图治。派人分行天下,考察官吏。重视农业生产,诏天下镇守、巡抚督课农桑,减赋息民。多次击败瓦剌,后瓦剌入贡,边境得安。八年,代宗病重,武清侯石亨、副都御史徐有贞等迎英宗复位,发动夺门之变。废为王。以亲王礼葬金山。明成化十一年(1475),追谥恭仁康定景皇帝。
明宪宗(成化)明宪宗(1447~1487)明宪宗(成化)朱见深中国明代皇帝。即朱见深。 1464~1487年在位。年号成化。英宗长子。初名见硙。正统十四年 (1449),英宗被扣留在瓦剌时,以皇太后命,立为太子。景泰三年(1452),废为沂王。天顺元年(1457)英宗复辟,复立为皇太子,改名见深。即位后,弥补英宗的过失,恢复朱祁钰的皇帝尊号,谥为景。昭雪于谦冤狱,同年,毁锦衣卫新狱。重用外戚万安入阁参与机密事务。当时外患纷起,连年战乱,宪宗宠信太监,使其监督军务,提督京营,并操纵官吏任免,致使宦官专权现象愈加严重。并置西厂,命太监汪直主持,屡兴大狱,残害忠良及无辜平民,加重民怨。成化十八年 (1482),因群臣屡谏,始罢废西厂。当时社会动乱, 阶级矛盾激化,有荆(今湖北荆沙市)、襄(今湖北襄樊市)流民起义,后爆发了广西瑶民起义。宪宗专宠万贵妃,挥霍无度,加深了明政治的腐败。
明孝宗(弘治)明孝宗(1470~1505)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佑樘。明宪宗第三子。1487~1505年在位。年号弘治。即位后努力扭转宪宗时朝政腐败状况,驱逐奸佞,逮捕侍郎李孜省、太监梁芳, 罢免外戚及党羽。裁汰传奉官,罢免右通政任杰、侍郎蒯钢等千余人,论罪戍斥。革除法王、佛子、国师、真人封号。处死妖僧继晓。任用贤能,提拔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等名臣参与机密事务。提倡直言进谏,多次修省,求直言,并令讲官进讲直言勿讳。注意节俭,减免供用物料,节省各种费用。孝宗勤于政事,多次减免灾区粮赋。禁止廷臣请托公事,禁宗室、勋戚霸占土地,侵夺民利。重视司法,令天下诸司审录重囚,慎重处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定《问刑条例》。十五年,《大明会典》成。执政期间,社会矛盾有所缓和,统治阶级内部亦较稳定,外患平定,史称弘治中兴。
明武宗(正德)明武宗(1491~1521)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厚照。1505 ~1521 年在位。年号正德。明孝宗长子。即位之初宠信宦官刘瑾等人,使刘瑾掌司礼监,丘聚、谷大用提督东、西厂,张永督十二团营兼神机营 ,各居要职, 擅权跋扈。排斥正直大臣刘健、谢迁等。户部尚书韩文因上疏请诛刘瑾手下爪牙“ 八虎 ”,被革职,一大批官员被廷杖或下狱。扩大太监权力,下诏命各镇守太监参与处理刑名政事。正德三年(1508),置内行厂,由刘瑾指挥,用法更加残酷凶狠,屡兴大狱。五年,刘瑾以谋反罪被诛, 又宠信江彬等人。 他淫乐嬉游 ,建豹房,纵情声色。大兴土木,因扩建皇庄,掠夺人民土地,激起反抗。多次出行,沿路骚扰,人民逃匿山谷。正德十四年,因群臣谏阻南巡,廷杖大臣100余人,死11人。在位期间,社会矛盾激化,爆发了刘六、刘七农民起义,统治集团内部,安化王朱、宁王朱宸濠起兵反叛,加速了明王朝的衰落。
明世宗(嘉靖)明世宗(1507—1566)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厚熜。1521--1566 年在位,年号嘉靖,明宪宗庶孙,兴献王朱佑杬嫡一子,母蒋氏。谥号“钦天履命英毅圣神宣文广武洪仁大孝肃皇帝”。明世宗是明武宗的堂弟,本来与皇位无缘,他的父亲兴献王朱佑杬是明孝宗朱佑樘的弟弟,就藩湖广安陆。明武宗是明孝宗的独子,继大位后荒淫无度,31岁即早逝,且无子嗣。国不可一日无君,于是时在湖广安陆府、年仅15岁的朱厚熜匆忙赴京继位(1521年),次年改元嘉靖。从16岁登基,到60岁去世,嘉靖皇帝在位45年,是明朝实际统治时间第二长的皇帝(最长的是他的孙子明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明世宗是一个颇具争议的皇帝,有人说他英明神武堪比朱元璋,也有人说他昏庸无能,痴迷于炼丹。但是,不能否认,明世宗在他最初登基的几年确实是有所作为的,即便是后期常年痴于修道,他也并没有完全不理会朝政。 明世宗是个极其聪明并且自信的皇帝,能与之打交道的,也只有严嵩这类的官场老手。总而言之,明世宗不是一个好皇帝,也不是个无能的皇帝。
明穆宗(隆庆)明穆宗(1537~1572)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载垕。1567 ~ 1572年在位。年号隆庆。明世宗第三子。即位后,力图革除弊政,对朝廷不合时宜的政令进行修改, 召用世宗朝因直言进谏而获罪的大臣,释放兵部主事海瑞出狱,为冤死的人平反昭雪。惩办方士,罢斋祭之礼及各种例外采买,减免赋税,与民休息。任用礼部侍郎张居正为吏部左 侍郎兼东阁大学士, 参与机密事务,为隆庆至万历初年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在位期间,明王朝军事力量较强,隆庆二年(1568)调戚继光北上防边,整顿防务,加强对京师地区的防卫。五年,鞑靼部俺答受封并入贡。同年,与蒙古诸部互市。自此,稳定了边塞地区。他喜爱游玩挥霍,常怠于政事,以致嘉靖以来的统治危机未能从根本上缓解。内阁首辅之争不息,财政匮乏现象严重,阶级矛盾日趋尖锐。广东、陕西等地先后爆发了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
明神宗(万历)明神宗(1563~1620)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翊钧。1572 ~1620 年在位。隆庆六年(1572)六月即位,以次年为万历元年。即位初,朝事主要依靠内阁大学士张居正。张居正从事改革,使明王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有所振兴。万历十年(1582)朱翊钧亲政后,追夺张居正官阶,逐步废止其改革措施。他晏处深宫,不常视朝,声色犬马,荒废政事;又大肆兼并土地,溺志于财货。万历二十四年起,派遣大批宦官充任矿监税使,到全国各地开矿征商,疯狂掠夺,不断激起农民起义和城市市民阶层的反抗。万历中期以后,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危机日益加深,党争与宫闱之争相互纠结。后期,神宗荒怠益甚,朝中齐楚浙党鼎立,职守尽弛,上下解体。神宗初年比较重视军务,在张居正的影响下,曾两次亲临教场检阅军队。万历二十年至二十八年间,先后赢得平定国内叛乱和援助朝鲜抗击日本侵略战争的胜利。此后即不问边计,对建州女真弄兵塞外,蚕食疆土不以为意。努尔哈赤于四十六年攻占抚顺,挑起后金与明之间的战争。神宗则力主挞伐,次年,明军在萨尔浒(今辽宁抚顺东浑河南岸)惨败,此后明对后金取守势,无力进攻。在明与后金的战争中,神宗 3 次下诏增派辽饷,加重了对内地人民的剥削,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日益激化。 葬于定陵。
明光宗(泰昌)中国明朝皇帝。即朱常洛(1582年8月28日-1620年9月26日)是明神宗朱翊钧的长子,明朝第十四位皇帝,庙号光宗,谥号崇天契道英睿恭宪文景武渊仁懿孝贞皇帝,史称明光宗。朱常洛的母亲是王恭妃。明神宗朱翊钧宠爱郑贵妃,有意立郑贵妃之子朱常洵为太子,但有明一代传统以立长子为太子,为此神宗与群臣争论达15年之久,这就是著名的“国本论”。直至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在朝臣的极力谏争和慈圣皇太后的支援下,朱常洛被册立为皇太子。出阁读书时,正值寒冬,太监不给太子生火取暖。朱常洛冻得浑身发抖,讲官郭正域怒斥太监,太监们才给他生火。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神宗朱翊钧驾崩,朱常洛在八月初一登基,年号泰昌,是为光宗。他在登基前的七月廿二日及廿四日,两次发内帑共计一百六十万两,赏赐在辽东前线防军,缓解萨尔浒之役后前线的困境。光宗在其短暂执政生涯中,特别重视内阁和东林党的地位。光宗是一个好色的皇帝,郑贵妃向他进献8位美女(据《明史》,《明史纪事本末》说是4名),意图取悦他。光宗照单全收,“退朝内宴,以女乐承应”,“一生二旦,俱御幸焉”,由于淫欲过度,八月初十日就病倒了,太监崔文升进以泻药,连泻三四十次;八月二十九日,又因服用李可灼的红丸,九月一日五更时猝死,时年39岁,廷臣纷纷议论,是为著名的“红丸案”。光宗自格里历1620年8月28日(泰昌元年八月初一日)至9月26日在位仅二十九天,死后葬庆陵。
明熹宗(天启)明熹宗(1605~1627)中国明代皇帝。即朱由校。1620 ~ 1627 年在位。年号天启。明光宗长子。即位后令东林党人主掌内阁、都察院及六部。天启二年(1622)诏复张居正原官,录方孝孺遗嗣,给予祭葬及谥号。宠信宦官魏忠贤,使其入掌司礼监并统领东厂。任由魏忠贤与乳母客氏勾结,把持朝政。天启五、六年间,屡兴大狱,诬杀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并毁天下东林讲学书院。六年,命顾秉谦等人修《三朝要典》,为魏忠贤等歌功颂德。在位期间,土地兼并剧烈,苛捐杂税繁重,社会矛盾激化。天启七年,农民起义爆发,后金势力壮大,占领辽阳,攻取沈阳,进逼宁远(今辽宁兴城),明代统治濒临溃灭。明熹宗也许不是一个好皇帝,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好工程师。其在木工制作方面的造诣简直出神入化!
明思宗(崇祯)明思宗(1611~1644)中国明代末代皇帝。 即朱由检。 1627 ~1644 年在位。明光宗朱常洛第五子,天启二年(1622)封为信王。七年,其兄熹宗朱由校病死,以无子遗诏传位由检。八月即帝位,改明年为崇祯元年。天启以后,明朝统治阶级全面腐朽,社会生产凋敝,满洲后金政权日益强大,农民起义方兴未艾。为了挽救明王朝的灭亡,他力图振作,先后起用袁崇焕、孙承宗等督守辽东,又以洪承畴、孙传庭、杨嗣昌等镇压农民起义。增派三饷,增加田赋以筹措军饷,因而加重了农民负担,又大大加深了整个社会的危机。朱由检性格多疑,刚愎自用,驭下苛刻寡恩。在位期间,频繁更迭阁部臣僚,诛杀督抚大吏。崇祯三年(1630)以“ 谋叛罪 ”枉杀抗清名将袁崇焕后,日益倚仗宦官,政治更为腐败。此后满洲贵族军队多次越过边墙深入河北、山东等地,以李自成和张献忠为主力的农民起义更是日兴月盛。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军攻克北京,朱由检自缢煤山(今景山),明王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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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汪直很聪明,而他的聪明体现在了他的行为上。作为封建时代的人,要想有出路唯一的选择就是读书。汪直的脑袋灵,读书应该还是有前途的。可惜汪直同志似乎对四书五经不感兴趣,因为他觉得做生意更有意思。不过他作的这个生意却很特殊。汪老板对一般的货物流通没兴趣,因为他发现了更赚钱的行道,那就是走私。我们知道明朝虽然没有海关收税,但是却有“片板不准下海”的禁海令。汪直的行为其实就是杀头大罪。不过中国自古就有“宁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格言,此时在汪直的眼睛里装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杀头?恐怕还没有想过呢!
汪直的走私经历最早应该是在东南亚开始的,因为那些地方太穷了,汪直的商品都是他们的生活必须品。因此,在汪直领略到了走私带来的利润。从这以后,汪直也开始了自己的不归路。在东南亚尝到甜头的汪直并不满意现在的成就,因为当时的东南亚都是蛮荒之地,人口少市场小。而此时汪直聪明的头脑又一次的帮了他,汪直发现远在离大陆千里之外的日本才是他真正的舞台。于是,汪直放弃了苦心经营的东南亚市场,转而进军日本市场。事实证明汪直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在日本他赚到了更多的钱。
当时的日本,正好处于战国时代,军阀混战,什么东西都缺。而汪直却什么东西都有,而且不仅仅限于生活用品。因为汪直还有更牛的商品,那就是枪。有人会疑问:难道汪直有兵工厂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了,那么枪从何来呢?那当然是贸易了,因为汪直就是作商人生意的。当时的葡萄牙在全世界扩张,穷的叮当想,对中国的瓷器和丝绸仰慕得不得了,但是又没有钱买,于是只好拿枪换了。而且还生怕汪直不要他们的破铜烂铁,不惜贱价出售。得了便宜的汪直马上把枪卖给了混战的日本人,从而获得了更高的利益。
此时的汪直财大气粗,俨然成了走私派的领袖。但是走私终究是走私,在海上航行的,最怕的还是海盗。面对海盗的抢劫,汪直从郁闷逐渐转为恼火。因为他的船队运的不是什么日用商品,而是军火。你们海盗他妈的瞎眼了啊?连军火也敢抢?于是汪直组织了自己的护船队,成立了自己的私人武装。但是慢慢的,汪直发现原来抢劫比走私来钱更快,于是汪直的成分便由一个商人变成了一个强盗。
成为强盗后,汪直的野心膨胀,他觉得以自己的实力应该要有一个办事处才行。但是大陆去不了,于是汪直把目标盯在了日本。准确的说是日本的冲绳岛。也就是我们中国的琉球群岛!(尽管现在被日本占了,但是我始终认为他是中国的。主权不属于日本,法理上属于中国)在岛上,汪直成为了实际上的皇帝。而且这还不是终结,因为他还创建了国号“宋”。面对汪直的这一举动,日本人似乎很平静。并没有派兵干涉,这是为什么?我敢肯定的说!在当时的日本没有一个诸侯是汪直的对手。而且汪直还是他们的军火供应商,拥有如此的条件,还有哪个人敢对汪直指手划脚的?
日本这种小国,本身实力就不强,再加上国内四分五裂。最强的诸侯也只有几万人,在汪直的面前那就是小巫见大巫。汪直的船队经常是耀武扬威的经过日本海,日本人见了根本连屁都敢放一个,反而还要派兵护送汪老板的船队。对汪直俯首贴耳,比见了天皇还要尊敬。而汪直也成为了事实上的领袖,倭寇们都必须卖他面子。因此可以说,汪直就是统帅十万倭寇的人。
据历史记载,在汪直最顶盛的时候,他的贸易总量超过了当时倭寇频繁的浙江、福建省。估计身为总督的胡宗宪可以气死,自己乃堂堂的大明总督,管辖的地域却还不如一个流氓。而事实上胡宗宪也确实愤怒了,但是汪直势力太大,根本无法铲除这个混蛋。硬拼是不行的,于是胡宗宪想到汪直的家属,企图依靠汪直的妻儿来劝说汪直从良。可惜他的这招失零了,因为汪直比他聪明,汪直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只要自己对胡宗宪存在威胁,那大明就不敢拿自己的家人怎么样!如果自己一旦自投罗网,那么自己的全家就会被政府处决掉。
碰了壁的胡宗宪没有灰心,很快他的参谋徐渭(徐文长)就想到了另外一个妙计-招安!胡宗宪派使者请汪直的养子毛海峰上岸饮酒,胡宗宪假装喝醉,毛海峰将其扶回房内,看见许多讨伐汪直的文书,但在最后看见了胡宗宪的请求招安的文书,赢(实际上是骗)的了汪直的好感。作为商人汪直的野心并不大,因为只是想要一个地位,那就是自由通商的权力。虽然胡宗宪给不了他这个要求,但是并不代表不能糊弄汪直,经过长时间类似于打太极的谈判后,汪直终于同意招安。招安后的汪直登上了大陆,嚣张跋扈。而官府却不能奈他何,因为只有汪直还活着,他就有能力镇住倭寇,大明的海防也能得到喘息,而汪直一旦被杀,则倭寇们就是群龙无首。到时又将是四处流窜,烧杀淫掠。所以在当时来看,在明军没有做好准备以前,汪直不能死。
但是汪直终究还是死了,嚣张的汪老板自以为官府都怕他,可以却有一个二愣子的御使王本固把他捉住献给皇帝给砍头了。胡宗宪气的半死,自己花了半年的功夫好不容易把汪直稳住,没想到一个白痴御使自以为正义的行为把这一切都毁了。汪直死后,他的养子毛海峰立即起兵攻打大陆,于是倭寇又开始横行。百姓们又开始遭殃。但是却成就了大明的武将们,戚继光、俞大猷成为了民族英雄。而胡宗宪也属于有志青年。那汪直算什么?
毫无疑问,汪直的形象已经超出了我们对汉奸的理解,和以往在电视里面看到的那些对鬼子们狗尾乞怜的翻译官和伪军们相比,汪直无疑让我们大开了眼界,倭寇在他眼里就是狗。我们的历史学家把他作为汉奸来看待,
汪直他带着倭寇杀害自己的同胞这是汉奸行为,但是同样汪直风光无限俨然一世枭雄。
明清时期关于江南地区的政书有哪些?谢谢。
⑴洪武 太祖朱元璋 (1328-1398)1368年称帝,在位31年。
1368年建立明朝,定都南京,死于1398年,时年71岁。
建立锦衣卫,(比英国的007机构还早了近五百年)(为孙子建文登位扫清道路)锦衣卫隶属于皇帝的亲军体系,长官为指挥使,下领官校,官为千户、百户,校为校尉力士,明中后期达到十几万人之众。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有监狱和法庭锦衣卫木印。
借口胡惟庸谋反,趁机宣布撤销中书省,从此不设丞相。
刘基(1311-1375),明初大臣、文学家。字伯温,浙江青田人。元至顺间举进士,博通经史,尤精象纬之学,时人比之诸葛亮。至正十九年(1359年),朱元璋下处州,闻刘基及宋濂等名,次年礼聘而至。参与谋划平定陈友谅、张士诚与北伐中原等军事大计。吴元年(1367年)为太史令,不久,拜御史中丞兼太史令。朱元璋即皇帝位后,他奏请设立军卫法,又请肃正纪纲,人惮其严。洪武三年(1370年)授弘文馆学士,封为诚意伯。刘基佐明太祖朱元璋平天下,太祖比之为张良,为政颇有知人之明。洪武四年,赐归。八年病卒(有传闻为太祖所杀),正德八年(1513年),加赠太师。刘精通天文、兵法、数理等,尤以诗文见长。其文与宋濂齐名,诗与高启并称。诗文古朴雄放,不乏抨击统治者腐朽、同情民间疾苦之作。著有《郁离子》十卷,《覆瓿集》二十四卷,《写情集》四卷等,后均收入《诚意伯文集》。相传他作有《烧饼歌》,对后世之事多有预言
刘基,字伯温。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年)生,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卒,享年65岁。刘基出身名门望族,自幼聪明好学,有神童之誉。元至顺四年{1333年)23岁的刘基,一举考中进士,开始步人仕途生涯。他立志报国,但朝廷昏庸腐败,使他20余年的宦海生涯屡遭磨难贬抑。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三月,接受朱元璋的邀请,成为参赞军务的谋士,为明王朝的建立和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他为人刚直,胆识过人,朱元璋尊其为“吾子房(张良)也”。民间有“上有诸葛孔明,下有刘基伯温”的称道。
洪武八年,胡惟庸毒死刘基。刘基原已于受封为“诚意伯”之后,在洪武四年三月告老还乡,在青田的山中饮酒下棋,若干时日以后,胡惟庸告他因为“谈洋”地方的风水有王气,和当地的老百姓争墓地,朱元璋生了气,取消他的诚意伯俸禄,他来到京师(南京)谢罪,留居京师以明心迹,生了病,胡惟庸在洪武八年元旦带了医生来看他。他喝这医生的药,觉得肚里总是有一块拳头大的东西,再度回乡,挨到四五月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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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长(1314-1390年),明代凤阳定远(一说歙县)人。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他在滁阳参加朱元璋起义,担任幕府掌书记,主管饷粮,参与机要,深得朱元璋信任,历任参谋、元帅府都事、江南行中书省参议、参知政事。凡军国要务之议决,无不参与其中。朱元璋征战于外,多令其留守城池。在他的主持下,转调兵饷之事鲜有乏,将吏帖服,居民安家乐业。朱元璋常将其比作萧何。
1367年,朱元璋称吴王,拜其为右相国。他革除旧弊,订立盐、茶、铁诸法,益饶国用而又不致困乏其民。吴元年封宣国公,后改左相国。曾受命与刘基裁订律令,颁布《大明律》。
太祖即皇帝位之后,李善长被授银青荣禄大夫、上柱国之职。他与诸儒臣制订礼制、官制,奉命监修《太史》、编《祖训录》、《大明集札》诸书。洪武三年,朱元璋大封功臣,李善长虽无攻城陷地之军功,“然事朕久,给军食,功甚大”,被封为韩国公,并获赐免死铁牌。当时被封公者仅有6人,而李善长位居六公之首。洪武九年,临安公主嫁与其子,李家荣耀为世人惊羡。
左丞相胡惟庸为李善长同乡,受其举荐,二人交往甚密。十三年,胡惟庸案发,被牵连者甚众,惟独李善长免遭劫难。然而,据明史记载,李善长屡遭他人弹劾,后又有恶奴卢仲谦等作证,指其与胡惟庸有染。于是,77岁高龄的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多人全部被诛。后世学者们普遍认为李胡相私通乃欲加之罪,当时并未查实,系朱元璋兔死狗烹之举。
胡惟庸一案,牵连被杀者达三万人,朱元璋晚年的蓝玉案又牵连了一万五千人。“靖难之役”时国中无将可发。
⑵建文 惠帝朱允文洪 太祖孙,皇太子朱标的次子 (1377-1402)1398年即位,在位5年。
明惠帝朱允炆,明朝无谥,清乾隆元年追谥「恭闵慧皇帝」,史籍称为建文帝。
在齐泰、黄子澄、方孝儒辅助下仿效西汉初年削藩之策。
⑶永乐 成祖[原燕王]朱棣 朱元璋之第四子 (1360-1424)1402年即位,在位23年。时年65岁
用“恢复祖宗旧制”为旗号,起兵反叛,登上了皇位,史称“靖难之役”。清除建文余党,处决了方孝孺、齐泰、黄子澄等;对于意降的旧臣杨士奇、杨荣、杨溥等人,既往不咎,量才录用。
1421年迁都北京、营建北京皇城和建造紫禁城(今故宫),修筑砖构万里长城,并下令编纂了《永乐大典》。
五次御驾北征蒙古,稳定北部边疆。[永乐帝死于北征归途]
组织郑和下西洋、扫除了禁海闭关的痼疾,开创了中国一个伟大大航海时代的到来。
在锦衣卫外,另设东厂,因设于东安门北而得名。
⑷洪熙 仁宗朱高炽 朱棣之长子 体弱多病,登极后从政仅8个月,就一病不起,
规定了取中比例“南六十、北四十(南方人聪明刻苦,进士之中多为南方人,北方人天性纯朴忠贞)”的科举制度,一直被沿用至满清。
⑸宣德 宣宗朱瞻[zhān]基 朱高炽之长子(1398-1435)1425年即位,在位11年。
宣宗和其父一样,比较能倾听臣下的意见与仁宗并称“仁宣之治”,宣宗时君臣关系融洽,经济也稳步发展。宣宗死于1435年,时年38岁。
宣德帝当政10年,在洪熙帝奠定的基础上,倚靠重臣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永乐、洪熙、宣德三朝老臣)”及尚书蹇义、夏原吉,组成了志在守成的稳健的统治核心。
宣德皇帝既是一个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皇帝,又是一个喜欢射猎、斗促织和戏游无度的皇帝。
⑹正统 英宗朱祁镇 朱瞻基之长子(1427-1464)
“正统”;(1435-1449)18年
“天顺”;(1457-1464)在位23年。英宗朱祁镇[复辟]
即位时才9岁,“三杨”谢世和离任,宦官王振专权,1449年,瓦喇大举南侵,王振惬英宗亲征,英宗被俘,史称“土木之变”,“土木之变”后,其弟朱祁钰继位,改元景泰,英宗被尊为太上皇1450年,被放回,英宗回到北京,并没有受到应有的礼遇,短暂的仪式之后英宗被软禁在南宫,开始了他七年的软禁生活。直到1457年,才又即位。
英宗“天顺”停止中国千年以来帝王死后嫔妃的殉葬
英宗“天顺”以谋逆罪冤杀了北京保卫战的功臣于谦、大学士王文等。
⑺景泰 代宗朱祁钰[景帝] 8 朱瞻基之次子

“代宗”的庙号,表明他不过仅是代替他人当皇帝。
景泰帝起用了兵部左侍郎于谦,确立了在朝臣中的威望。也先挟持着朱祁镇,率数十万大军已兵临北京城下,景泰帝命于谦为统帅,军民同仇敌忾,初战告捷,大败瓦剌军,取得了北京保卫战的胜利。 议和不成,进攻又失败,只好在将英宗扣压了一年之后,送还京城。当朱祁镇返回北京,朱祁钰与他在东安门执手相泣后,便将他送进南宫软禁起来。
朱祁钰在位期间,出于确保自己皇位传承的私心,又做了件大蠢事,即废祁镇之子朱见深的皇太子名位,立自己儿子见济为皇太子,结果招致满朝大臣甚至自己皇后的反对。
景泰八年(1456年)景泰皇帝得了重病,英宗“夺门之变”,复辟,代宗下台。
一个月后,朱祁钰在西宫病亡,年30岁。死后也不能进明帝陵,只葬在京西金山。
文物:景泰蓝
⑻成化 宪宗朱见深 朱祁镇之长子 在位23年
万贵妃控制后宫
⑼弘治 孝宗朱右樘[chēng]18朱见深之第三子 (1470-1505)年号 1487年即位,在位19年。时年36岁。
(对万贵妃本人,也没有听从臣下的建议对她削溢议罪。这一切都出于一个孝字,孝敬父皇,维持传统,以宽仁忠孝为主,他死后被定庙号为孝宗,也正因为此。)
孝宗,宪宗三子。孝宗“更新庶政,言路大开”,使英宗朝以来奸佞当道的局面,得以改观,史称“弘治中兴”。被誉为“中兴之令主”。
⑽正德 武宗朱厚照 朱右樘之长子 (1491-1521)1505年即位,在位17年。
好逸乐,贪女色,是明朝有名的荒唐皇帝,因荒淫过度,(南巡游乐中不慎翻船落水,回京后于第二年三月病崩)时年31岁。
明武宗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最浪漫的皇帝。纵观明武宗一生,贪杯、尚兵、萧洒,所行之事多浪漫不经,精通佛学,会梵文,还能礼贤下士,甚至痴情于艺妓。
⑾嘉靖 世宗朱厚囱[cōng] 朱右樘之侄 (1507-1566)1521年即位,在位46年。时年60岁。
严嵩当上内阁首辅,独揽大权20余年。
海瑞 (1514-1587)海瑞终被被罢官入狱,在狱中住了10个月。嘉靖世宗皇帝死后,穆宗即位,恢复海瑞原职,改任兵部武库司主事。隆庆元年调尚宝司任司丞,后升审谳平反冤狱的大理寺寺丞、南京有通政。隆庆三年升金部御史巡按应天。后张居正当权,张居正政见与海瑞不合,始终没有起用海瑞。
⑿隆庆 穆宗朱载后 朱厚囱之第三子(1537-1572)1566年即位,在位7年。时年36岁。
⒀万历 神宗朱翊钧 朱载后之第三子 (1563-1620)1572年即位,在位48年。时年58岁。「明之亡,亡于神宗」。
万历皇帝彻底摆脱了张居正的束缚之后,就开始了他独裁的统治,万历贪财,征税的项目千奇百怪,无物不税、无地不税,真是苛政猛于虎;万历生活奢侈,年方二十,就开始着手为自己修建寿宫(陵寝);万历懒,二十八年不临朝听政,高唱“天下无一时可忧之事”,衙门内严重缺员,而候补的官员却又得不到提升,以至于终生候补。因此后人评论“明之亡,不亡于崇祯之失德,而亡于神宗之怠惰。”
即位时10岁,由皇太后陈氏及李贵妃(与张居正默契)主持政务。
神宗亲政后,深居宫中,荒淫享乐,政治腐败;北方努尔哈赤建立后金,窥视中原。
--------丰臣秀吉统一了日本后,就将矛头对准了朝鲜,朝鲜本是中国的藩属,万历皇帝对此表现出了非常的重视,毅然决定派兵援助。明军一到朝鲜,就给日本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先后收复了平壤,开城。后双方很快达成了议和协议,各自罢兵。
--------“大议礼之争”,也是明朝最著名的政治事件。嘉靖登基不久,便为了皇统和家系继承问题,在朝中发生了"大议礼"之争,简单说来,就是群臣要依古礼行事,要嘉靖以孝宗为皇考,把自己的爸爸兴献王作"皇叔"。嘉靖不肯,君臣吵得不可开交,后来暂听了群臣的意见,只是把兴献王改称为本生父母,没有叫"叔叔"。但此事不过搁了起来,并未解决,更总有人顺着皇帝的意思,重提此事,以为进身之阶。嘉靖得了支持,便改了前议,遂至大起风波,二百多大臣跪在左顺门前呼天抢地,大哭孝宗皇帝,算是一种示威行动。最后的解决,一百三十四名五品以下的官员被廷仗,十六人被打死。
---------国本之争,万历年轻之时,偶尔行到母亲的寝宫,发现了一个宫女长的非常可人,于是私下临幸,谁知宫女竟怀了龙种,万历的母亲本就是宫女,因此,并没有为难这个宫女,反倒让万历皇帝封他为妃,十月怀胎,生下了一个皇子,他就是光宗朱常洛,万历皇帝对王宫女的临幸只是一时兴起,并不当真,新劲一过便不想负责任,因此他对王氏、朱常洛都没有什么感情。 郑贵妃怂恿万历皇帝总想借机立他为太子,于是就想出了种种办法,但遭到正直大臣们的极力反对,当时太子又叫国本,因此,皇帝与大臣间的这次斗争又称为国本之争。国本之争是继嘉靖朝“大议礼”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皇帝与大臣的冲突,不过这次的胜利者应该是众大臣,因为朱常洛毕竟登上了皇位。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洵被封为福王(后被李自成农民军所杀)。使东林党人和福王系之间有了间隙,为日后留下了一丝祸患。
-------郑贵妃为了能使自己的儿子继承皇位,所做的孤注一掷的最后进攻,国本之争大臣的势力占了上风,郑贵妃心中非常着急,于是派自己的心腹太监雇人,行刺太子,被雇的人明叫张差,在太监的配合下,他顺利地到达了太子寝殿的门口,当他手持木棒杀进去的时候,被守门的太子宫中太监当场抓住。 他先是装疯,后又供认是郑贵妃手下的太监庞保、刘成所指使并引入太子寝宫。时人怀疑是郑贵妃为了要让其子登上太子位子而欲谋害朱常洛,朝议沸腾。神宗和太子都不愿追究,仅以疯癫奸徒的罪名杀了张差,杖死了庞保、刘成。将此案草草了结。不过究竟此案是否为郑贵妃指使,没有定论。此案成为了明宫三大案之一。
张居正 (1525~1582)神宗是为首辅,为相十年(明太祖朱元璋时已经没有宰相的设置,但是他却有宰相的实权),是明朝的唯一大政治家,也是汉朝以来所少有的.诸葛亮和王安石二人,可以与他相比。在军事方面重用戚继光等名将,平定倭寇外患;内政方面实行“一条鞭法”。
戚继光抗倭寇
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来到中国
⒁泰昌 光宗朱常洛 朱翊钧之长子(1582-1620)1620年即位,在位1月。时年39岁。
贪财好色,由于淫欲过度,即位当天就病倒了,后因服用丹砂过度而亡。
东林党
⒂天启 熹宗朱由校 朱常洛之长子(1605-1627) 1620年即位,在位8年。时年23岁。
在位时任用宦官魏忠贤,政治腐败。努尔哈赤宗乘机攻占沈阳。
魏忠贤
⒃崇祯 思宗朱由检 朱常洛之第五子(1610-1644)1627年即位,在位17年。
1644年李自成率农民军攻破北京。崇祯帝在景山自缢身亡,时年35岁。福王即位于南京,1645年(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清军攻破南京,明亡。
袁崇焕 洪承畴 范文程 范仁宽 施琅 吴三桂 杨嗣昌
李自成(1606年9月22日—1645年),明朝末年农民起义领袖。原名鸿基。陕西米脂人。崇祯二年(1629年)在金县杀参将王国率众起义,投闯王高迎祥。八年荥阳大会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方略,各部赞同,声望日高。《明史》载其“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次年高迎祥战死,李自成继称闯王,提出“均田免赋”口号,赢得民心,民歌之“迎闯王,不纳粮。”十六年在襄阳称新顺王。次年建大顺政权,称大顺王,年号永昌。三月攻克北京,崇祯自杀,国都易主,明朝灭亡。在北京进行整肃后进攻山海关想迫使明将吴三桂投降,但旋为吴三桂引清军所败,被迫撤离北京。李自成继而信谣言,妄杀李岩等,致使人心离散。永昌二年(1645年)在湖北通山九宫山被杀死,不过有人认为他为避难而作了和尚。
吴三桂(1612年-1678年)。明辽东人,祖籍高邮,字长白,锦州总兵吴襄子。以父荫袭军官。崇祯时为辽东总兵,封平西伯,镇守山海关。 1644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进入北京,崇祯自杀,吴三桂至书多尔衮,引清兵入关,在一片石战役中击溃李自成(传说因爱人陈圆圆被李自成掳劫,“冲冠一怒为红颜”)。为清军先驱,镇压陕、川等地农民军。后会同多尼等进攻南明云贵等地,并引兵入缅,迫缅王交出南明永历帝,处死。被清朝封为平西王,管理云南贵州地区,形成割据势力。康熙十二年(1673年)康熙议撤藩,于是吴三桂联合平南王世子尚之信、靖南王耿精忠及广西将军孙延龄、陕西提督王辅臣等以反清复明为号召起兵反清,自称周王、天下招讨大元帅,史称三藩之乱。康熙十七年(1678年)在湖南衡阳称帝,国号为周,建元昭武。同年在长沙病逝。
秦淮八艳的事迹,最先见于余怀的《板桥杂记》分别写了顾横波、董小宛、卞玉京、李香君、寇白门、马湘兰等六人!后人又加入柳如是、陈圆圆而称为八艳。
她们八人有几个共同点,首先都具有爱国的民族气节;秦淮八艳除马湘兰以外,其他人都经历了由明到清的改朝换代的大动乱。当时好多明朝的贪官贪生怕死,卖国求荣,而和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秦淮八艳虽然是被压迫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在国家存亡的危难时刻,却能表现出崇高的民族节气。然后呢,她们在诗词和绘画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她们八人个个能诗会画,只是大部分已经散失,
明末江南地区的大灾荒与社会应变——《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五章(3)
明末江南地区的大灾荒与社会应变——《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五章(3)
明末江南地区的大灾荒与社会应变——《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五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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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贤亮
水灾后的地方救赈与民间力量的介入
崇祯十三年的大水灾后,地方即采取紧急救赈措施。以陈龙正等代表的地方领袖,要求乡绅富室都进行平粜,并发布告谕指出:平粜一事本属朝廷本意,地方政府不过是“仰体施行”而已。可惜的是,在施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乡绅富室并没有完全依照政府法令进行平粜,这对整个救荒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陈龙正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在他于崇祯十三年八月发布的劝谕中,语气还是较为缓和的。他说:“邑中几稍赢余之家,酌理写数,本心自认,原非勉强,乃闻既写之后,有即时发铺,粜足原数者,有半粜者,有全未粜者,待哺嗷嗷,于心何忍,群情汹汹,势亦非安。”而且,邻县各城,俱有一番嚷闹,独嘉善帖然无事。所以,他仍奉劝众人平粜,布庄土著等未登簿的,应自量所宜,“以慰群望”。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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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明]陈龙正:《庚、辛救荒平粜事宜》,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在对本地乡绅富室努力劝赈的同时,对外来商户,主要是徽典也要求“分米平粜”①。众所周知,徽商势力对江南地区的渗透,几乎已至每一个市镇,有所谓“无徽不成镇”之谚语。②许多徽商于市镇上从事盈利颇丰的典当业,至迟在万历年间,典米业已普遍开展,佃农往往将上等米质于当铺换成银两,而将下、中等米用以抵租,即使在丰年也称歉收,“迁延逋负”③。天启元年(1621年)前后,这些徽商与地方有力之家又以田农为业,“每以质库居积自润”④。但从另一方面看,典米业所积聚的大量米粮,无疑是荒年的一大救助来源。在地方政府要徽典出米平籴的强制命令下,徽典各户上报赈荒米数有1600石,超过了政府只要几百石的指标,这当然与各典户当面同意周知微、魏子一及地方贤达人士的共同督议有很大关系。陈龙正希望诸典粜市五百石,余数粜乡;粜乡米价可以是每升三十文,比市价稍高。⑤
在政府发布的《劝徽典邑里分米平粜乡农谕》中,写明已有十户徽典已据政府要求,积济荒米1千石,除去连日于预备仓专粜付赤脚人丁,约得五百石,余五百石奉令分派城外各铺,散粜乡农,以均利济,但问题依然很多。陈龙正发现,许多乡民向县里纷纷陈述其持钱人市而“求籴无门”的情况。本来县中乡绅贤达要求十户徽典加粜六百石,现在吴、朱二典户在西塘、风泾二镇“加惠已多”,吴、程等八典户全部依照原来议定之数,共加出四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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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陈龙正:《庚午急救春荒事宜》,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② 民国《歙县志》卷一《舆地志·风土》。
③ 万历《秀水县志》卷一《舆地·风俗》。
④ [明]陈懿典:《嘉兴县蒋侯新定均田役法碑记》,载崇祯《嘉兴县志》卷二十二《艺文》。
⑤ [明]陈龙正:《庚、辛救荒平粜事宜》,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十石。由于米数增多,所以按照公议,政府规定在原定每升二十四文外,稍微加价以作补偿,希望乡农能够接受。①
平粜工作进行得较为顺利,而“徽典”一项经一个多月来,市民均获其利;但乡农“求籴无所”仍存在不便。陈龙正就向地方行政长官吴春枝建议,如籴米不足,可增加布庄土著答允的数目,加上各坊所余额数,“尽堪普惠乡农”。由此,仓粜每升二十四文,如发乡农,每升增至三十文,乡民得籴,也“不敢嫌昂”;徽商虽发米稍多,而价亦稍赢。当时秋收已近,“农食维艰”,所以定于八月初旬开粜,月终结束,可救四乡一时之需。②从当时发行的平粜册票,可以看到平粜(籴)的基本情况。参见图5—7。
崇祯十三年(1640年)十一月,已接近地方向国家定期缴纳税粮的时间。嘉善地方政府看到灾后人民生活依然十分困苦,就向上司提出要求增留米粮,以备地方救赈之用。按照明朝《会典》规定,“百里之邑,亩应留八升有奇”。但是,这对于大灾后的生活安排显然远远不够。为此,作为地方乡宦代表的陈龙正向嘉善县令李陈玉提出了增加“留米”额数的要求。就在十三年下半年嘉善县进行平粜工作期间,无锡、苏州、吴江等一些府州县城中发生了变乱,原因基本上都是出于乡绅“拥米坐视”之故。这些变乱的产生,使乡绅们更加重视地方赈灾工作,有所谓“俯首而奉饥民之命”的倾向。正因为嘉善地方在这方面加强了防范意识,所以平粜工作基本上没有出现大乱,但存积备荒米粮的不足还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有人藏米不粜,或百姓持钱无处可籴,那必将引发动乱。当时正值秋收,在地方政府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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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陈龙正:《庚、辛救荒平粜事宜》,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② [明]陈龙正:《与吴宾日邑尊书》,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吴宾日,即吴春枝,宜兴县人,崇桢十年进士;先为平湖县令,后曾为海盐、嘉善县令,时间虽短,但颇有政声。详参乾隆《浙江通志》卷一五○《名宦五·嘉兴府》。
图5—7 崇祯十四年嘉善县平粜(籴)票册样式
资料来源:[明]陈龙正著:《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庚午急救春荒事宜》。
增加留米数额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按照常例,百亩上下的,每亩可留米一斗或八升;千亩以至数千亩的,则需每亩“倍留”。陈龙正向县政府要求每亩留米可微增至一斗,全县除零星小户外,约能留出五万石存贮于私家大户,让他们在青黄不接时再拿出来,仍照时价发粜;此外,再照苏松地区的做法,每亩需输出白米一升,这样也可得四五千石,由里长总纳于官廒,作为以后平粜、散粮或煮粥之用。实际上,当年秋收是较为微薄的,通计每亩仅能收上石许。其中,佃户还要留一部分自给,上交给佃主的大约都以斗计,所以除办税粮外,“余粒甚微”①。
早在大灾爆发前几年,地方已有“米贵民愁”之虑。在崇祯十二年秋天,蝗潦兼灾,高乡与低乡地方都歉收,嘉善县下三都的灾情最重。“餐糠秕,剥草树,无民不苦,而乡农尤甚。”尽管陈龙正等地方领袖确实为此已殚竭心力,但所做的补救工作毕竟还很有限。大范围的救灾工作,仍需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协力“筹度”。陈龙正认为可以参照苏松二府的做法。在那里,官民户产,每亩都要输白米一升五合,由里长总输公所,以备赈济之用。如果在嘉善县也能做到这样的话,那么可得白米七八千石,再加上乡绅富民的义输米粮,赈济工作大致就可完成。这实际上仍然是“一方救一方”的思想。②
崇祯十四年后的地方赈济
崇祯十四年(1641年),嘉兴府普遍出现饥荒,湖州府地方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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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陈龙正:《复李谦庵邑尊书》、《复刘邑尊书》,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李谦庵,名陈玉,甲戌进士,江西吉水人,崇桢间曾任嘉善县令;刘,即刘暾庵,名大启,庚辰进士,广东新会人。
② [明]陈龙正:《启熊汝望抚台书》,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在嘉善县,出现了许多流亡乞丐,他们成群结队沿途乞讨。如何应付这些“流丐”也是地方政府面临的一个大问题。而坊曲之民,“去丐无几,莫应其求,死者无数”。对于这种情况,开始地方政府曾考虑设粥厂来进行赈济,但是私储有限,无法满足四方来粥厂就食的饥民。在此情况下,如果“散遣无方”,必将酿成变乱。这使地方政府进退踌躇。陈龙正发现,担粥救赈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这种办法的优点在于“无定额,无定期,亦无定所”,所要做的只是在每天早晨,用白米数斗煮成稀粥,然后派人分挑至通衢要路及郊外地方,遇贫、乞等人,就可令其列坐就食,每人分给一杓,这样大概每担需米五六升,可给予五六十人一餐,十担就可挽救五六百人一天之命。政府推行“粥担法”后,如有仁人义士继续予以施行,就能使许多人的生命得以维持下去。显然,这种方法可以避免粥厂救赈中的弊端,也可“时行时止”,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总之,这种担粥施赈的方法虽略带理想化色彩,但对于流亡于路途中的人们较为实用。相对而言,煮粥之法对救赈当地居民的贫困显得更为方便,当然必须“分地挨户,给以粥米”,方可防止从中产生的弊端。实际上,陈龙正的设想与实施是切实可行的。他对于其他地区因煮粥而产生的问题,认识也是很深刻的。苏州府等地在施行煮粥的过程中,因为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中的弊病,出现了哄斗杀人的情况。陈龙正认为嘉善县之所以可以施“粥担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同善会”等慈善组织常年进行赈济贫民的活动,饥荒年岁还能核实贫户推行“散粮之举”,所以在极荒年月,可以特设“粥担法”救赈流动贫民。当然,对土著居民来说,这种方法不过是下策中的下策,并不适宜。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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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陈龙正:《救荒策会》卷七《粥担述》。
陈龙正提及的“同善会”是流行于江南地区,由著名乡绅发起的慈善组织,常年举行济贫为主要目的公益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注目。①
此外,民间还有“埋胔”等慈善活动,“捐赀设法为死者谋”。每个月推选一户好义之家,约同城坊仵作,备好蒲包、草绳等,每天察访街衢河港等地方,看到尸体即马上予以包扎,然后聚集到规定地方,两天或三天一轮,委派专人“逐一点验,坎埋附近义冢”。埋葬工作完成后,发放适当的劳务费与材料费。②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抑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使更多的人避免疫病的侵袭。所以,政府将这种行为赞誉为与担粥并行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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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清]仲宏道:《濮川同善会记》,对于江南地区“同善会”的历史作了一个小结:“予尝读先达同善会条例,虽不专于施槽,而施槥之事甚详。大要以劝募众力.共襄善缘。溯厥源流,张公梦泽传自中州,钱公启新行于毗陵,高忠献公行于梁溪,丁清惠公行于嘉善,近如蒋虎臣先生行于金坛,张公选先生行于京口,柴襄明、叶公荣诸子行于燕邸。良法美意,俱能施恩不报之地,洵可为匍匐救之也。予口颂心惟欲集同志踵行其事,奈岁数不登,未遑启齿,幸我里敬萱张翁,与有同心,先出银三十两,拉予数人各出数金为源本,此外每施一棺,则每人别出银三分以补棺值其源长令流通,予喜甚,又约同志十余人各出分赀若干助成胜事,计施一棺,不过人出银一分,尤属简而易行,可图永久。”载光绪《桐乡县志》卷四《建置中·善堂》。明末嘉善乡宦陈龙正,在王朝阽危之际,仍然于地方上定期主持“同善会”,发表了51次“讲语”。参见[明]陈龙正:《几亭全书》卷二四《政书·乡筹二》。
② [明]陈龙正:《救荒策会》卷七《埋胔述》。
在城坊地区,往往采取平价发铺、量口给食的方法,这也被时人誉为“第一救荒要法”。其实,“量口给食”要在区分贫户等第的前提下才可展开。按陈龙正出界定,极贫之人是孤寡老疾者,应人养济院而“无阶以人”,所以往往户多而人少;次贫者则是那些手足犹健,也有亲丁,但无恒产而乏赀本者,这类人往往人多而户少。地方在每年救荒稽查时,就是以这两条作为区分依据的。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保甲推行较好的地方,才能真正完成。由此可见,救荒中的真正难点是“不难在赈而难在查”①。
崇祯十四年四月,米价的再次上涨给平粜工作的正常进行造成了困难。地方政府最后决定:减价平粜”,以救助下层百姓,并作了详细部署。②
在此基础上,政府对于县城内的石灰坊、各宅僮仆及铺户作了特别示谕,指出石灰坊平籴的贫户于四月某日,从本宅开始,籴户可各持原发放的小票,备足钱粮,到墙门西首领籴,依照编定顺序“从容交易”,不得争抢。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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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陈龙正:《为分赈城坊致钱塞庵相公书》,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② 在这方面,首先要做的是确核贫户,预给平籴小票;稍为殷实人家仍照时价籴米,不属此内。其次,所减米价必须适中;时价为每升五十多文的,政府下令减为四十二文,每石售价纹银为一两八钱五分。第三,时价之米须与减价之米并行,闭米不粜及私贩出境的,百姓可以上告政府,“尽法究惩”。另外,政府定下了五则法例:一是“认粜之数”,照赀产每田百亩出平粜米十五石,居房赀本五百金左右者,以此为率;二是“催米之任”,自认定粜数后,缴册归官,由总甲挨户催征发粜,领坊的可“任稽核,不任催征”;三是“出催之法”,除乡绅自粜或发铺随便外,其余出米之家悉发铺行,以便稽核,以免过去贴钱空印及掺和水谷以少作多之弊;四是“平粜之期”,从五月某日开始到六月某日为止,秋成虽然还有一段时间,但豆麦刚收,用一月的米粮杂和其他粮食,尚可维持生计两月有余;到青黄不接时,米价将会更高,诸户认粜之数如有存剩的,仍要照所定价格四十二文再进行平粜,必须将米全部粜完,那么这部分米粮又能度得数旬;五是“通米之议”,本来全县平粜,是为了“多寡相通”,城中各坊贫富也有悬殊的.所认定的米数除发粜本坊外,如有贫坊出现困难,就须“稍稍量移”。当时县城大安坊乡绅负责大胜、王黄坊乡宦负责石灰坊的赈济工作,正是按照这一要求进行的。参见[明]陈龙正:《示城坊平粜谕》,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③ [明]陈龙正:《示石灰坊平籴贫户谕》,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对于米票的发放对象,政府是有限制的。各富室僮仆,因有主人养护,就不在发放之例。①另派校准官将所领各户米公平给粜,不许匿米贴钱,更不许“小升曲概”或掺和糠秕水谷;当日不籴的,可以在有空时再来办认,不许混用印记。如果出现前项情况,允许籴户自行到县衙首告。②显然,以法律作为控制平米的最终手段,在大灾期间仍有相当的效力。
由于下层百姓四处奔波工作,每天所得还不够籴二升,因此政府特意规定粜籴米价单位用升而不用斗:每升米价定为42文;富民除量出余米减价平粜之外,剩余米数可以照时价发铺。③这是平粜(籴)工作中,政府较为注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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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明]陈龙正:《示各宅僮仆谕》,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② [明]陈龙正:《示铺户谕》,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③ 这样可以使全县贫户能够籴到减价之米,散户能籴到时价之米,各得其所。民户虽有很多田地,但经析分后,其名下田满百亩的就很少,至于五百亩、千亩的则根本没有。每坊之米差不多只够供应贫户平籴之用,如果按田数来发粜的话,就会出现“出者少而籴者多”的情况。参见[明]陈龙正:《复刘暾庵邑尊书》,载《几亭全书》卷二五《政书·乡筹三》。
平粜工作在城坊展开两个月后,即崇祯十四年六月,“乎粜条约”被重新发布。其主要目的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强调平粜行为应广及乡村,“平粜之权,尤当以时粜为本,但期米多,非专减价”。这一平粜工作的发动,是在地域分划的基础上,从城市广被乡野。当时嘉善全县共有20个区,计728圩;大区约领三四十圩,小区则领二三十圩。每区邀请贤达人士,齐集公所,主持平粜、时粜等日常工作。为了能在乡村更好地推行平粜工作,陈龙正等人在鹤湖书院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商讨在乡村地区平粜的基本内容与要求:过去平粜是由总甲、区头、圩长举报大户,这次在乡村展开的平粜主要是由县令送帖、公共传约外,“专候临期面会”,别无差役;任事者基本上是按“本乡人理本乡事”的原则进行;查实贫户的工作也全部依照“挨门册式”的办法,各自刻刷备办,并派小船逐浜逐村巡核,不许冒滥或遗漏;领导办理的工作人员,要在县衙领取印信簿一扇,赴附近区圩有米人家,听认平粜若干石,余数仍照时价发粜。所有认粜米数最后都要一齐汇总报县存案。政府还申明了对“私贩出境”的严禁。①
由于以前徽典认粜的米数是专为城坊准备的,但考虑到囤户极少,政府不得不再次向典户劝粜,以解决北关贫多富少、南关新立坊中有四百多家“待炊”、乡村人户贫窘特甚的矛盾。②

当然,在救赈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令政府十分满意的行为。如永八中区的一家大户,在祟祯十三年秋天平粜时,慷慨认粜了三十担。对政府而言,这种行为十分利于救荒,所以必须给予嘉勉。因庶民没有“优免”之例,就量免丫若干田赋,或三十亩,或二十亩,希望为闾里提倡一种乐善好施的风气。③
救荒过程中的社会问题
但使地方政府深为忧虑的,是百姓因蝗灾严重而兴起的迎神活动。个体百姓自然无力捕治大规模的飞蝗,只好放下车水救田地旱情的工作,醵钱宰牲祭刘猛将军庙或八腊庙,每天四出迎送神像,“伤财失业”。④这种行为必然会消耗掉地方的剩余财力。但也有一些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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