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为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诊所、药店疫情防控“四个严格”、“四个一律”,特此告知如下:四个严格:1.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和闭环管理;2.严格张贴不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的告示;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4.严格执行四类监测药品禁售及实名登记政策。四个一律:1.医疗机构防控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执业医师防控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一律吊销《医师执业证书》;3.疫情防控期间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一律停业整顿;药店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4.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医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规定,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
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为方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提高疫情发现和预警能力,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此整理了简易版接诊指引,希望对广大基层医生有所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接诊指引简易版预检 1.入门验:戴口罩、测体温、健康码查验、1米线、不聚集。2. 三询问:②询问现病史: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是否服用过退烧药。
②询问旅居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和居住史,有无冷链物流业工作经历。
③询问接触史:发病前14天内有无接触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冷链物流业工作人员,以及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性活动。3. 新冠十大症状:登记 1.登记对象:①不能自主提供健康码人员 。②有发热等十大症状或/及有流行病学史患者。
2.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人的接触史等。报告 1. 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可疑患者信息,不截留、处置发热等可疑患者。
2. 报告内容:XXX,联系人电话:XXX转诊1.转诊对象发热患者、有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或有其他新冠症状患者。
2. 转诊流程基层医疗机构由预检分诊工作人员指引到临时隔离留观室,并向上级卫生中心报告,由专用车辆将临时留观人员转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消毒接诊发热患者后,严格执行终末消毒,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追踪随访:每日电话随访追踪患者,体温正常且无症状后结束闭环。


